海外華僑回國定居 最快10天就可以恢複戶籍(圖)
21年前,餘桂菊跟隨女兒離開無錫去意大利生活,如今思鄉情切的她想回國定居,但出國時戶口已被注銷,且當年在崇安區通匯橋路23號的老房子也已拆除,按照現行政策,她回國居住滿5個月後才能恢複戶口。
轉機緣自江蘇省公安廳的一項惠僑新措。自今年3月1日起,已注銷戶口的江蘇籍華僑回到江蘇工作、生活的,可由本人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國外合法有效居留證件,向原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恢複戶口。符合現住地落戶條件的,可在現住地直接恢複戶口。
“10天?不可能吧?我怎麽記得,光審批就要30天呢?”有人立刻提出了質疑。
原回國定居辦理手續繁瑣
此前,華僑回國來江蘇定居的,須先向擬定居地的省轄市(省直管縣)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僑務部門核查審批後,領取《華僑回國定居證》,再憑《華僑回國定居證》等有關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江蘇省僑務辦公室僑政處處長盧勝平說,原來回國定居門檻高,辦理手續相對繁瑣,江蘇每年符合條件辦理的不足50人。
而想要辦理《華僑回國定居證》,除了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外,還要滿足一定的居住要求。江蘇省之前的規定是:
截至申請之日,華僑一年內在國內連續居住不少於5個月,或者兩年內累計居住不少於10個月。
其他省份也有類似規定:
廣東、四川:在申請之日起前兩年內,國內連續居住滿3個月,或者連續6個月內累計居住滿90天;
山西:申請之日起,前一年內在省內連續居住滿2個月,或者累計居住滿90天;
天津:連續住滿3個月,或申請前的一年內在國內累計住滿180天。
新措施省去申請回國定居證環節
從今年3月1日起,江蘇省開始施行惠僑新舉措,簡化了華僑恢複戶籍的登記手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1、跳過《華僑回國定居證》環節,直接申請恢複戶籍
根據新政,江蘇籍華僑在申請恢複戶籍時,可直接到原戶籍地縣級以上公安機構提出申請,無需再申請《華僑回國定居證》;符合現住地落戶條件的,可在現住地直接恢複戶口。
恢複戶籍所需材料:本人恢複戶口書麵申請、中國護照、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國外居留資格證明、戶口注銷證明或戶籍檔案資料。
如申請在本人住所、直係親屬處或單位恢複戶籍的,還需分別提供合法穩定住所、直係親屬或單位相關證明材料。
2、免除居住時間要求,縮短落戶周期
由於跳過了申請《華僑回國定居證》這一環節,就等於同時免除了對於回國居住時間的限製。這一舉措,大大縮短了華僑落戶前的“黑戶”期,對於華僑回國後盡快步入正常生活起到了不小的幫助。
新政實施僅僅兩個多月,全省公安機關共辦理江蘇籍華僑恢複戶口登記手續38人、放寬親屬投靠戶口遷移1874人、放寬大學生戶口遷移146人。
江蘇省僑務辦公室僑政處處長盧勝平說,江蘇現有200多萬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隨著投資環境的改善,華僑來往境內頻次增多,沒有國內身份證導致的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致使他們在融資、申請駕照、辦理銀行卡、交通出行、就醫看病等方麵遇到諸多困難。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裘援平對該項改個給予很高的評價:這是江蘇關注僑界民生的實際舉措,是為僑服務的一次政策創新,為全國僑辦係統樹立了榜樣,為國家相關政策的出台起到借鑒和推進作用。
相信,有了江蘇的經驗,全國各地也會適時出台相關政策,這對海外僑胞來說確實是一個好消息,也是各省僑辦和公安廳為本省海外兒女做的一件大好事大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