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兩次理賠經曆,都是對方全責。我自己是全保。
第一次,我懶得煩,而且以為通過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會比較好,我想我的保險公司肯定是幫著我坑對方多要錢嘛。所以我就跟自己的保險公司allstate理賠了。後來發現根本不是這樣,因為你跟你的保險公司理賠,對它來說沒有什麽區別,just business,他就跟正常的理賠一樣處理我的case, 不存在去跟對方保險公司多要錢的事,當然我的deductible 最後是對方保險公司掏。保險公司根本不會告訴你對方保險賠他多少錢。而且不但不存在我的保險幫我去跟對方多要錢的事,他還轉著花樣折騰我,千方百計從我這多掙點。前前後後搞了三個月,最後有幾百塊錢費用死活不肯付,我打電話找到他們地區經理談了幾個小時沒結果,我最後一氣之下開罵了五分鍾,經理被我嚇住了,總算同意付了錢三個月的折騰才算結束。這裏麵有個印象深刻的事,本來談了兩個月最後他們同意total loss,不修理。然後過了兩天我直覺覺得不踏實,打電話去修車廠跟他們確認說這車不修了要total. 結果他們告訴我說剛訂了零件準備明天開工,我追問之下,保險公司居然在跟我說了total 的第二天背著我通知車廠修車。我要是沒去問一下他們真修了造成既成事實我就隻能接受了。。。
第二次,吃一虧長一智,直接跟對方保險公司處理了。對方是state farm. 一切處理都很正常,沒有什麽麻煩事。修車,理療,付錢都很痛快。然後做了幾次頸部理療我也嫌煩了,反正也沒有什麽大症狀,我就說不做了,你們賠我點錢了事吧,對方保險很高興,大概一直以為我要訛詐他們了。電話裏談了個數目就完事。然後我想想,說理論上你們應該給我租車的,但是這車還能開所以我也沒然你們租車,你能不能把這租車錢也給我?電話那頭應該是給白人老太太,想想猶豫了一下,說我們是沒有義務給你這個錢的,但是我就給你吧。給我的比三十天租車的錢少了一點點,我覺得挺滿意。要是我自己的保險公司allstate我覺得這要求沒戲。
所以在對方全責情況下,用哪家保險並沒有太大區別。如果是互有責任的時候,讓自己保險公司去處理可能更好一些,因為涉及到他們的利益,會盡力去把責任往對方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