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女子傑奎琳.波裏耶爾(Jacqueline Poirier)與生活伴侶最近買了一套房子,但讓她感到意外的是,他們得先支繳納收款公司追討的5,118加元拖車和存放費,才能申請房屋貸款。
事情發生在兩年前,波裏耶爾以1,000加元現金將自己的2002年Honda Civic二手車在Kijiji賣掉,還去安省服務中心(Service Ontario)報告了這輛車的銷售情況。
波裏耶爾對CTV表示,她很驚訝,由於買家沒有辦理那輛舊車的過戶手續,所以她仍然要對那輛車負責。
根據安省交通廳的二手車買賣警告:如果車輛轉讓尚未完成,在違規的情況下,車主可能會被法律追究作為車主的責任。
也就是說,許多人出售二手車,按照規定,買家應該以他們的名字進行車輛注冊。如果不這樣做得話,賣家仍需要負責所有責任和費用。
估計沒看啥新聞…
所有跟帖:
• 所以我幾周前賣車時堅決不聽買主和網上咋說,堅持一塊兒去DMV當麵交割清楚 -MoonRiverMe- ♂ (283 bytes) () 02/09/2024 postreply 10:30:20
• 杜絕後患,這件事你做的太正確了! -達坦- ♂ (0 bytes) () 02/10/2024 postreply 06:39:58
• 我買舊車對方要去DMV,我賣舊車也是要求DMV交接;盡管不用換牌。 -周老大- ♂ (0 bytes) () 02/11/2024 postreply 11: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