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幾個朋友都賴過去了。建議試試。
首先,確認開罰單的不是警察,而是私人公司。若是私人公司,罰款大部分到他們手裏。法律上他們沒有100%的執行力。下麵是我知道的幾個例子(都在南加州):
- 闖紅燈:收到罰單和照相罪證,他回執說車裏的人不是他(其實是他老婆, 但車注冊在他名下)。一年後也沒聽到回音。因該是免了。
- 紅燈時沒停就右轉。有錄像和照片, 鐵證如山。但是駕駛員人影模糊。他回複說能否寄一張清楚地來識別是否是他在駕駛。半年後無音訊。
- 還一哥們闖紅燈。照相罰單寄來。他根本就沒理會。因為他知道那不是警察罰單。而且它搬了。
- 還一同事,闖紅燈, 收到罰單和相片,乖乖如數交了400美刀。心疼但心安。
注:後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