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總共有658個小區,卻隻有一個區Lakemba(postcode 2195)的房租(median rent)比買Lakemba的房(median buy)所付出的貸款還高,剩下657個小區,都是周租金少於周供房貸款的區。
當然有人會說:”你買了房當然是好過租房了,因為房子是自己的呀,是自己的財富呀!況且還可以在牆上釘著釘子,在院子裏改這改那呀?”
也有人說:”買了房就有了家,才能安居樂業呀。”
種種理由不一而足。如果我們單單從情感的因素去討論買房還是租房好,這是一個“蘿卜青菜,各有所愛” --無解的話題。我還是從經濟的角度來討論這個話題:買房劃算呢?還是租房劃算?
我們試圖舉一個人John, 有兩種做法。John A有$8萬的稅前收入,手裏有$10萬的存款。John A可以從銀行貸$40萬左右的按揭,也就是說John A可以買下$50萬的自住房。假設當下,銀行對自住房連本帶息的貸款利息大約是4%左右。每周還本加利息為$440元,這個貸款的年期年限為是30年。經過5年連本帶息的還款後,John A可以償還他的貸款本金,大約在$35,000元左右。我們說這個房子在Syndey 的 Merrylands (postcode 2160)區內,1房1廳1車位的unit,租金是$350元一周。
如果同樣是John,我們稱John B,他不去買房隻是租這個房子,每周可以省下$90元($440-$350)。John B把他的$10萬塊錢存到銀行裏,再加上每個月他可以多存進銀行,大約是$360元。那麽將John B在5年後可以得到銀行的利息是$38,800元左右。以上的數據來看,目前來講,從經濟的角度來看,買房和租房。差別真的不大,一個是還了本金$35,000元,一個是得了銀行利息$38,800元。租房的John B比買房的John A多了$3,800在5年裏。
不過另一種情況是這樣子的。John A在5年期間裏,每天必須去上班,還不能被下崗,或者炒老板魷魚!因為他的銀行賬戶裏沒有餘額,也沒有多餘的錢去還貸款,必須每天去上班,雖然對外麵說:“我自己買了房,我也可以隨時在牆上釘個釘子,在院子裏改這改那。”
John B在5年期間裏,雖然每天也去上班,但是銀行裏總是有10萬元的存款,加上每個月還有360元的多餘的錢存在銀行裏,即使他失去了工作或者哪天*****不上班了,他也不用擔心,還什麽銀行貸款之類的煩惱,當然John B失去了在牆上可以隨便釘釘子的自由,也不能在朋友圈裏曬自己在家裏修這修那的倩影!
所以說呢,買房劃算還是租房合算呢?還是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話題。但是千萬不要忘了,我們自己在貸款買房後,欠債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多大,相比於自己的麵子;加上自己對悉尼房價未來預期漲跌的判斷。換句話說如果你自己對銀行的貸款特別恐懼,生怕沒有銀行裏沒有存款,生怕失去了工作,就心裏緊張。加上你對悉尼房價未來增長並沒有多大的信心。那麽你就一直租房好了。
別人說什麽都沒有你自己更明白自己,“我到底想要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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