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刑事案件的調查中,澳洲警察根據現有的信息不能起訴一個人, 為了得到更多的信息來決定是否要起訴這個人或其他關聯人,這時警察可能會聯係該嫌疑人或相關人,非強製要求他們來警察局接受詢問。
如果警察, 以新州為例,要求你去警察局接受詢問時,你需要知道下列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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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不能因為僅僅是需要你接受詢問而逮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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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被逮捕,否則你不可能被強製去警察局接受詢問。
通常來說, 當警察需要你接受詢問時,說明警察還沒有足夠證據來起訴你。你在回答警察的問題時可能幫助警察做決定去起訴你或其他人。
在去警察局接受詢問之前,你有權利要求警察回答下麵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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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這個詢問是否能改變警察要起訴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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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察有什麽不利於你的證據?並要求警察出示這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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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結束後,如果警察決定逮捕你,警察會給你保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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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問題時,如拒絕回答某一個問題,會被起訴嗎?
在警察回答這些問題以後你再做決定是否要接受對你的詢問。如你拒絕接受詢問,且警察認為你是某一案件的關鍵證人,那麽警察會通過法庭途徑強製你出庭接受詢問並作證。
如果你接受了警察的要求去警察局接受詢問,你被滯留的時間通常不應該超過4個小時。如警察申請延期,最多不能超過12小時。當警察提出問題,如果你拒絕回答某一個問題去試圖隱瞞一個刑事犯罪,那麽你可能最終被警察起訴。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