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預約了11點到11點半,要求提前10分鍾到達。10點42到達(電車開得快了點),10點54出門,還沒到預約的時間就辦好了。
辦的是Q2,下星期二取件。
以下轉自簽證中心的網頁:
一、 基本申請材料
(一)護照: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6個月以上、有兩頁空白簽證頁的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複印件1份。
(二)簽證申請表及照片:填寫完整並簽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申請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麵、彩色(淺色背景)、免冠、小2寸護照照片(48mm×33mm)。
您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填寫申請表:
1、在簽證中心網站在線填表(適用於開放此功能的簽證中心),填妥後打印並簽名;
2、另一種是在簽證中心網站下載申請表,手工填寫並簽名。
請注意:來簽證中心遞交申請時,請務必攜帶填寫好的簽證申請表。
(三)合法停留或居留證明(適用於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者):如果您不在國籍國申請簽證,請提供在當地合法居留、工作、學習的有效證明或有效簽證的原件和複印件。
(四)原中國護照或原中國簽證(適用於曾有中國國籍,後加入外國國籍者):如果您第一次申請中國簽證,請提供原中國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資料頁複印件。如果您曾獲得中國簽證,持新換發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時,請提供原護照照片資料頁及曾獲得的中國簽證複印件(如果新護照與原護照所記載的姓名不一致,請提供有關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證明文件)。
二、其它申請材料
(一)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或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公民出具的邀請函件。該邀請函須包含以下事項:
1.被邀請人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
2.被邀請人來華信息:來華目的、抵離日期、逗留地點、與邀請人關係、在華期間費用來源等;
3.邀請人信息:姓名、聯係電話、地址、邀請人簽字等。
(二)邀請人的中國身份證複印件或外國人護照及永久居留證複印件。
三、特別提示
(一)邀請函可以是傳真件、複印件或打印件,但領事官員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邀請函原件。中國境內個人出具邀請函需提供個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二)必要時,領事官員可根據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材料,或要求申請人接受麵談。
(三)領事官員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頒發簽證及頒發簽證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數和停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