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隻是奢侈品,自由才是剛需
過去一周,張愛玲又在朋友圈裏熱起來。我以為,她又雙叒叕有遺作被發現,或根據她哪部小說改編的電影又要上檔了。
坦白講,我不是張迷,對張了解甚少,迄今為止,隻看過張的兩部小說,名字都不能說,當然也不便置評。
搜索一下才知道,原來,這一周是張愛玲逝世25周年紀念日。
一周都是紀念日?
對,25年前的今天,即1995年9月8日,張愛玲的遺體在洛杉磯寓所被發現,法醫推算死亡時間約一星期,即1995年9月1日。
一個終生都在追求愛情、書寫愛情的獨立女性,度過23年孑然一身的生活之後,逝世七天才被發現,確實會讓人唏噓。
所以,張愛玲身後,被中文媒體、輿論場消費最多的,就是她的幾段愛情故事,特別,是跟胡蘭成驚世駭俗仍以失敗告終的情感曆程。
畢竟,評點她的文學成就需要一定的門檻,而八卦她的情事,有口舌就行。
在所有的主題八卦中,不少隻靠二三手以至N手資料的網友,憤憤不平地給胡蘭成蓋棺定論:渣男。對張愛玲,則不無惋惜,認為她不值,甚至是“自甘作賤”。
不然,怎麽解釋一個智商、情商都極高的白富美,會對一個才華、地位都在她之下的有婦之夫愛得這麽癡情,甚至“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心裏是歡喜的,從塵埃裏開出花來”,最後還被他“始亂終棄”。
這些我都不懂,更沒有發言權。如魚飲水冷暖自知,世間所有情事,如果都能非黑即白地捋清,那世界文學史,將會多麽的黯然失色。
恐怕,連掌握張愛玲最多一手資料,以張愛玲代言人自居的宋以朗先生,都不敢對張胡戀妄下結論。
突然想起我扒過的杜十娘。
很多人眼裏,杜十娘也是所托非人,最後也都被始亂終棄。
十幾年前,一首流行歌曲《杜十娘》流行全國,歌中所演示的,簡直就是PUA培訓成果:
郎君啊,你是不是餓得慌
如果你餓得慌
對我十娘講
十娘我給你做麵湯
郎君啊,你是不是困得慌
你要是困得慌
對我十娘講
十娘我扶你上竹床
……
夠了,套用張愛玲的金句,《杜十娘》唱的就是:“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裏。但她覺得還不夠,便求他將她的臉按在塵埃裏,摩擦摩擦。”
實在不明白,當年中國是沒有女權主義者,還是當年的女權主義者都眼瞎了,怎麽能放任這樣的歌大放厥詞。
雖然有句話叫“人至賤則無敵”,但古今中外,沒有一個女性是靠著耍賤就能成為經典文學形象的。
書中的杜十娘,當然也不是這樣。可以想象,如果她在九泉之下聽到這首歌,詞曲作者以及歌唱者,將會遭受怎樣的報應。
不是我危言聳聽,杜十娘確實報複過八卦她的人。
巧的是,那人也姓宋。
宋懋澄,杜十娘故事最早的創作者,明朝時候鬆江(上海)人,十七歲中舉,後來到北京當預備公務員,三次參加進士考試都名落孫山。據他自己說,杜十娘的故事,是他在京期間聽人講的,覺得很有意思,又因為沒當上官,閑得蛋疼,便把這故事寫了下來,定名為《負情儂傳》。
《負情儂傳》的情節,從發展到高潮,基本跟我們熟悉的杜十娘故事差不多,但故事的結局,由言情片變成了恐怖片,而且宋懋澄本人也入戲了。
杜十娘發現被李甲賣了,一怒之下投江而死,閻王見她可憐,封為水神,“稍司風波,間豫人間禍福”,約等於東南沿海的媽祖。
也許是因為走上神壇,杜十娘很介意別人八她的情史,冥冥中知道宋懋澄在寫她,便現聲警告說,姓宋的,我可沒請你為我代言,你要是不刪稿,“妾將使君病作”。
宋懋澄不信邪,繼續寫。沒想到,第二天肚子便劇痛起來,一痛就好多天。這下他終於怕了,將未完稿束之高閣。
幾年後,宋懋澄仕途徹底涼涼,舉家搬回鬆江。
從北京乘船出發,沿京杭大運河南下,船還沒到滄州,宋懋澄旅途無聊,翻檢舊稿,發現了壓箱底的杜十娘故事,越看越不忍心這麽精彩的故事被湮沒,當夜便奮筆疾書,把它續完。
但是,幾年前杜十娘的懲罰還讓他心有餘悸,想來想去,在小說最後,也把這事寫了進去,並向杜十娘隔書喊話:
傳已成矣,它日過瓜洲,幸勿作惡風浪相虐。倘不見諒,渡江後必當複作。寧肯折筆同盲人乎?
你的故事我已寫完,過幾天我就要從京口過瓜州了(瓜洲渡是杜十娘投江的地方),你最好別再興風作浪搞事情,否則,過江後我還會把你搞我的事補寫進去。
幾天後,宋懋澄果真安然無恙過了江。
但沒想到,“不數日,而女奴露桃忽墮河死”。再過幾天,宋懋澄家中一個叫露桃的丫環突然掉河裏淹死了——死法跟杜十娘一樣。
這就是宋懋澄心機的地方。沒有直接說露桃是被杜十娘弄死的,可一個“忽”字,任誰看到這裏,都會覺得,這事不是十娘幹的還能是幾娘幹的?
但是,這就不能隻是一個巧合嗎?
真要報複,就應該還是針對宋懋澄,為什麽要連累一個無辜的丫環?
以杜十娘生前的聰慧、精明,都當水神了,為什麽反而變得如此拎不清?
所以《負情儂傳》發出來後,爭議頗大。
其中,抗議最強烈的,就是馮夢龍,才華、名氣遠在宋之上的作家。
馮是蘇州人,比宋懋澄小四歲,可算老鄉同齡人。看完《負情儂傳》,馮毫不客氣地批評:“宋先生未免刻毒了些,杜十娘生前夠慘了,死後還要被你黑化。小說,不是這麽寫的。”
宋懋澄有沒有說“筆給你你來”,我不知道,隻知道馮夢龍吐槽完畢,自己出手重新改寫。
於是,就有了收進《警世通言》的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寶箱》。
那年頭寫小說不但不掙錢,還是見不得人的事,沒有版權保護意識,很多小說,都是洗洗更健康。
關鍵是,馮夢龍的改寫,確實比原著的情節更曲折,人物形象更豐滿。
就說結尾,同樣都是杜十娘跳江自殺,圍觀瓜眾怒了,要群毆李渣男和孫土豪,兩人分頭逃竄——宋作隻到這裏,作者本尊就閃亮登場,把烈女奇情變成了小說人物和作者的恩怨糾纏;而馮作則讓渣男李甲悔青了腸子,時刻想錢想美女,最後瘋了;那個想奪人之美的孫土豪,當場被嚇出病來,天天看到十娘在身邊罵他,一個多月後就被嚇死了。
報了仇,馮夢龍還加了杜十娘報恩的情節。
報誰的恩?馮在小說中增加的男二號,柳遇春。
按馮的設定,柳是男主李甲老鄉、同學,一開始不信一個妓女的真情,後來被十娘感動,不僅熱心幫李甲湊贖金,還提供房子給他們住。所以,故事的尾聲,柳遇春坐船回鄉,船到瓜洲渡口,洗臉時銅盆落水,雇漁人打撈,卻撈到一個小匣子,內裝金銀珠寶若幹。當夜,柳遇春就夢見杜十娘對他說,本想好好投桃報柳的,但事發突然,陰陽兩隔,隻好用這種特殊方式來報恩。
善惡有報,恩怨分明,馮夢龍這一改寫,既幫瓜眾出了口惡氣,也維護了十娘剛烈又善良的正麵形象。同時,還替所有男人掙回一點尊嚴——畢竟,不是所有文人都像李甲一樣渣,還是有春哥這樣的良心擔當俠義擔當嘛。
這麽一來,整篇小說的基調,也不再那麽暗黑了。
所以,同樣是八卦杜十娘,馮夢龍就從來也不無緣無故肚子劇痛,家裏更沒有人遭遇不測。
對比《負情儂傳》和《杜十娘怒沉百寶箱》,不難看出,兩個版本的杜十娘有一個共同點:雖然都愛得癡情投入,但也都時刻保持著清醒。直到贖了身,跟李甲踏上歸家之路,她都一直沒放鬆過李甲的警惕。
畢竟,鐵打的歡場流水的渣男,身為名妓,也是識字識墨的才女,杜十娘比任何人都明白這一點。
但她又是無奈的。時代使然,女性再怎麽富有,也很難獨立,不找個男人來依靠,一輩子都會活在輿論的唾沫裏。所以,明知男人靠得住,母豬也會上樹,杜十娘還是想貼上青春和金錢去賭一把。
最後,願賭服輸。
所以,那首以《杜十娘》為名的PUA神曲,真是對杜十娘莫大的侮辱。
但是,壓在杜十娘頭上那顆時代的灰,在張愛玲時代並不存在。
或者說,張愛玲這樣高智商高情商的獨立女性,完全可以做到萬灰叢中過,片塵不沾身。
她不用靠哪個男人,就可以瀟灑走一生。但碰上哪個心儀的男人,都會不顧對方身份,痛痛快快愛一場。
對於真正的作家來說,愛情隻是用來提升生活質量的,自由寫作才是剛需。
所以,張愛玲一輩子上過最大的當,並不是男人……但她又是幸運的,一發現上當,並不會選擇自我了斷,而是想方設法逃離,不給那個“當”陪葬。
再怎麽說,自由地、孤獨地終老,總要比失去自由並在轟轟烈烈中被批鬥、被勞改、被自殺、被割喉、被槍斃還得自費買子彈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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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神靈”,褻瀆一下又何妨
今天想講一講,蒲鬆齡寫的齊天大聖的故事。
沒說錯,《齊天大聖》就是蒲鬆齡寫的,收在他的《聊齋誌異》中。
對,就是那位齊天大聖孫悟空。
別急,先聽故事。
清初,山東兗州人許盛跟著他哥許成到福建做生意。這哥倆有可能像今天的海淘代購一樣,因為泉州港是世界級港口,外國商船帶來大量洋貨,都是內地難買到的。但這一次,不知道什麽原因,哥倆在福建逗留好幾天,想采購的商品一直沒配齊。
當地有朋友說,我們這兒大聖廟很靈,有求必應,去祈禱一下吧。
許盛不知道大聖是什麽神,跟著他哥到了大聖廟,隻見廟宇極其奢華,而大殿中供奉的正神,猴頭人身,原來是齊天大聖孫悟空。進殿朝拜的當地人一個個都屏息靜氣,非常虔誠。許盛一向不信邪,看到這些人竟然把小說裏的人物當神來拜,實在太侮辱智商了,趁著他哥跪拜的時候,悄悄溜走。
回客棧沒多久,他哥也回來了,怒斥弟弟,怎麽可以如此不敬神靈。許盛很不屑,說算了吧,孫悟空不過是道士丘處機虛構的小說人物(又有疑問的朋友先別急),怎麽值得頂禮膜拜,他要真有靈,雷劈棍打,來啊,我認了。
客棧老板聽到許盛直呼孫悟空名,臉都變了色,話也不敢說,拚命擺手,暗示他別再說了。許盛見這些人這麽可笑,喊得更來勁:“腫麽了,孫悟空名字都喊不得?他不是金箍棒筋鬥雲七十二變火眼金睛牛逼哄哄嗎,來呀,一棒叫我灰飛煙滅啊!”
客棧裏的人嚇尿,全捂著耳朵跑開了。
沒想到,當天晚上,許盛果然病了,頭痛欲裂,就像被念了緊箍咒一樣。客棧小二說,神靈不容褻瀆,你還是趕緊去大聖廟禱告賠罪吧。
許盛冷笑。
過了一陣,頭不疼了,大腿痛了起來,連夜長出一個大瘡,雙腳腫得無法並攏,吃不下睡不著。他哥怕了,悄悄替他去大聖廟禱告,根本不好使。客棧裏的人都說,這是大聖懲罰他,得自己去賠罪才行。
許盛還是不信。
生意做不成,家也回不了,就這樣在福建熬了一個多月,腿上的瘡倒是好了,卻又長出巨疽,比之前更痛。他哥請來當地醫生,用刀割掉爛肉,鮮血流了滿滿一大碗。許盛也強,怕當地人將這事越傳越神,咬牙忍痛,一聲不吭。
又過了一個多月,疽慢慢好了,還沒來得及鬆口氣,他哥許成又生了一場大病。許盛對他哥說,瞧,你對神靈這麽虔誠,依然也得了大病,這足以證明我的病不是因為不敬引起的。
他哥一聽更生氣了,說這是神靈遷怒,你當弟弟的,不替我去祈禱,還在這兒說風涼話。許盛說,都說兄弟如手足,前一陣子我全身肉都爛了我都不去祈禱,現在怎麽可能因為“手足”病了就低頭。找了一位醫生來,沒想到,醫生藥一下,他哥竟然暴斃。
許盛悲痛之餘,壓住怒氣,找當地人幫忙,花了兩天時間買了棺材裝好他哥,然後就跑到齊天大聖廟,站在大殿上手指著大聖像就懟上了:“我哥病了,說是你因我而遷怒於他,讓我無處說理。你真有能耐就讓我哥複生,我給你當牛做馬都成。否則,別怪我用你處置三清的辦法來整你,讓我哥死也死個明白!”
所謂“用你處置三清的辦法來整你”,指的是《西遊記》第四十四回,車遲國三清觀,孫悟空讓豬八戒把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靈寶道君的神像扔到糞坑裏。
當天晚上,許盛就夢見自己又被帶進了大聖廟,孫悟空怒容滿麵,指著許盛訓斥道:“你丫太無禮了,我用菩薩刀穿你大腿,你不但不悔悟,還變本加厲!本應把你打下拔舌地獄,念你性格耿直,先饒了你。你哥之病,是你請庸醫治死的,跟我有毛關係。現在我要是不顯靈,你還真把我當泥菩薩了。”
說完寫了一紙條,命一青衣使者給閻王遞去。沒多久,使者回報,說閻王說,人死三天,已入鬼籍,鬼籍已在天庭入檔,操作不了。孫悟空又再寫一箋,洋洋灑灑也不知寫了什麽,交給使者再給閻王遞過去。這次使者去了好久,真的帶著許成回來了,回報孫悟空說,閻王處理不了,直接拿著大聖的條子上天找管壽命的北鬥星君,所以來遲了。
許盛一見他哥,趕緊跪下拜謝神恩。孫悟空說,快把你哥帶回去吧,今後若能一心向善,我自會降福於你。
許盛一覺醒來,疑真疑幻,打開棺材一看,他哥果然複活了。從此對齊天大聖心服口服,每天都去大聖廟上香,比當地人還虔誠。
故事還沒完。因為兄弟倆各生了一場大病,做生意的本錢消耗大半,瀕臨破產。正發愁時,許盛在街上忽遇一褐衣人,帶著他白日升天,遇見一老仙翁,褐衣人對老仙翁說這是我弟子,你給點見麵禮。老仙翁拿出一盤精美的白石子,對許盛說,喜歡就拿,隨意。許盛不知道這東東有啥用,拿了六顆,褐衣人又替他再拿六顆。
從天上下來,許盛叩問褐衣人是哪路神仙,褐衣人笑著說,剛才帶你上天,我用的是筋鬥雲。許盛恍然大悟,原來還是齊天大聖,就懇求說,大聖能否再幫幫我,我們都破產了。大聖說,剛才咱遇見的就是財神爺,他已賜了你十二分利錢,年輕人,知足吧。
說完咻一聲就不見了。
從此,許盛跟他哥不管做什麽生意,都能賺到十二分利。他每次到福建,都必定去大聖廟回敬答謝。別人的祈禱時靈時不靈,隻有許盛有求必應。
故事講完,扯多幾句閑白。
福建多山多猴,據說從隋唐時期就開始流行猴精崇拜。至於大聖廟,明清最盛,直到今天,單是福州一地,就有大大小小幾百座大聖廟。蒲老先生的故事雖是虛構,倒也其來有據。
這些地方風俗背景,山東人許盛並不知道。他隻知道齊天大聖出自小說《西遊記》,而《西遊記》是宋元之際的道士丘處機寫的。
沒錯,就是《射雕英雄傳》裏麵那位長春子。明末清初,“吳承恩著”冒出來之前,這說法好長一段時間很流行。因為《西遊記》百回本最初刊行時,上麵沒有作者署名,隻寫著“華陽洞天主人校”。
後來就被證偽了。丘處機確曾寫過一本《西遊記》,但那是由他口述、弟子整理的,講他跟成吉思汗大軍西征的隨軍見聞,真是“遊記”。
不管百回本《西遊記》誰寫的,許盛的認知都沒有問題:把小說人物供奉為神,忽悠人來崇拜,就是在收割智商稅。
許盛不一定是個無神論者,更有可能,在他心目中,“神”是有門檻的,靠虛構故事立起來的齊天大聖,哪來的神權合法性。
但他沒想到,他為自己正確的認知,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不敬神明就遭懲罰,這方麵東西方的神都是一路貨。《西遊記》裏,瑕疵必報的神比比皆是,最典型者玉帝,隻因認為鳳仙郡守不敬他,就讓鳳仙郡大旱三年,餓死百姓無數。
據孫悟空自己說,針對許盛的不敬,他一開始隻是“以菩薩刀穿汝脛股”(原文),這一招應該得觀音真傳,這位大慈大悲的菩薩,當年就是當著孫悟空的麵這麽對待紅孩兒的。後來見許盛不悔悟,孫悟空還想直接把他弄下拔舌地獄。
從這裏可以看出,在這樣的“神明”眼裏,人命真的螻蟻不如。
故事一開始,許盛在客棧裏直呼孫悟空名字,客棧老板“皆搖手失色,若恐大聖聞”;許盛再嚷嚷,“聽者皆掩耳而走”。這說明什麽?都說人要敬畏神明,但當地百姓對齊天大聖更多的是“畏”。
這樣的神,“有求必應”?首先從理論上就不可能。更有可能的還是像《西遊記》裏一樣,不供奉我,在我地頭不交保護費,我就要降災於你。
不降災,就等於賜福。
不折騰,就躬逢盛世。
回到信仰層麵,古代福建人最早崇拜的猴神,還真是凶神。福建人拜他,隻是希望他不要吃了他們。
至於故事的反轉,用齊天大聖的話來說,是他念在許盛是耿直Boy份上。
你看,齊天大聖還是蠻和藹可親平易近人為人類服務的嘛。
慢著,無妨想多一點,為了顯示自己的能耐,想讓誰複活就讓誰複活,想讓誰賺錢就讓誰賺錢,齊天大聖這種神權哪兒來的?人的壽命不是生死簿上早注定的嗎?齊天大聖一張條子,閻王無權放人,也會替他上天找特批,憑什麽?
如果說,這屬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範疇,首先我就不服。
許盛對“齊天大聖”提出質疑,不能算惡,孫悟空用神力懲罰他,乃濫用私刑,對許盛不公;許盛對齊天大聖複活他哥表示跪謝,人之常情,不算善,孫悟空施神力助他發財,乃濫用神權,對所有人不公。
而孫悟空最後那麽做,並不是什麽見許盛耿直,了解他猴性的人最清楚,他最受不得的就是對他能力的質疑。許盛跑到他廟裏指著他鼻子懟他,他如果隻是殺了許盛,那麽許盛下了拔舌地獄也不服他。反正對許氏兄弟的懲罰,當地人盡皆知,鎮懾效果已達到。複活他哥,助他哥倆發財,才是讓質疑者心服口服的最好辦法。
綜上,不難看出,故事裏齊天大聖的所作所為,都是為了自己封神的合法性不容質疑,權威不容冒犯,能力不容小瞧。這德性,倒是跟《西遊記》裏的孫悟空高度重合。隻是,書裏的孫悟空,“齊天大聖”本來就是他自封的,雖然也曾得到天庭的承認,但後來隨著他作為反賊被鎮壓,這封號也就被取消。最後取經成功,被封鬥戰勝佛,那才是他在神權體製內得到的最高級別的承認。
成佛千年,還被人用反賊的番號來膜拜,如果那神真是孫悟空,這才是對他最大的褻瀆。但從故事中他頗享受“齊天大聖”這個廟號來看,我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福建人拜的“齊天大聖”,是假的孫悟空。
如果我是許盛,懟“齊天大聖”,一句話就夠了:
“你問過鬥戰勝佛的感受嗎?”
所以,對於沐猴而冠的神,褻瀆一下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