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任何政治突發事件,都必然有其根本因果關係。而事件演繹的每個轉折點,也勢必有著原始因果之本質,由於量變而引起質變而有所轉換或更改的時候。而上世紀中旬之突發於北京天安門廣場之“8964”流血收場事件,也無不如此。其實,當年那一段曆史事件之真實演繹整個過程的記錄,都早已經不同程度地完全曝光於當年包括港台電視媒體在內的世界各國媒體實況轉播報道中了。也就根本沒有什麽更多的所謂“真相”可言了。
今天,當年北京高層的那些當權決策人,也都早已先後作古。若還有什麽“額外”的所謂“真相”可披露的話,那也該類其他曆史人物那樣,也都早該披露了。如果沒有,也就是沒有了!而該曆史事件真正的所謂“真相”,其實,也並非複雜。無非取決於,所持正反立場的人們,願否客觀中立地就事論事、而非執著於政治意識形態之好惡與否而偏激說事罷了!同時,當年的“8964”,就是實實在在的曆史存在。它不會因為,中共不願提及、也不讓別人提及,它就會從曆史上被抹掉或消失。那是典型的“特色”唯心主義!還不如政治民主透明,客觀、中立地就事論事!曆史開誠布公,道理越變越明。這就是毛澤東所提倡的光明正大、光明磊落的政治道德操守和公信力!歐美國家統治軟實力之所以先進,也不過如此。
故,最直接的因果關係正是:1)西方敵對勢力代理人的港獨“支聯會”違法越界北上介入,煽動暴亂謀倒共。此乃“因”也;2)從而迫使鄧大人麵對政治性質生變,而不得不履職下令執法部隊,依法反擊、依法平暴。從乃“果”也。這就是十分簡單無疑的根本性因果關係。沒有“因”,就必然不會有“果”;先有“犯法”,而後有“執法”。這就是事物之因果關係。而不可能有主次顛倒過來之先有“執法”,而後有“違法”。否則,就是理屈詞窮下之強詞奪理狡辯!而任何欲罔顧此曆史事實之顛倒開槍因果關係的手法來談“六四”,都無非是本末倒置、黑白顛倒之欺騙。就如同社會上製假販假“地溝油”類性質:假話連篇,動機不純......
其實,誰都知道,當年鄧大人之根據北京學鬧越演愈烈情況下,而下令部隊進入北京戒嚴,該是根據國安機關的一些重要敵情信息,而相應做出的反應。其根本初衷,也無非欲達至政治上能對於西方敵勢力之介入起一定的震懾作用而已。而未必當真認為會有機會動武。
今天,當年北京高層的那些當權決策人,也都早已先後作古。若還有什麽“額外”的所謂“真相”可披露的話,那也該類其他曆史人物那樣,也都早該披露了。如果沒有,也就是沒有了!而該曆史事件真正的所謂“真相”,其實,也並非複雜。無非取決於,所持正反立場的人們,願否客觀中立地就事論事、而非執著於政治意識形態之好惡與否而偏激說事罷了!同時,當年的“8964”,就是實實在在的曆史存在。它不會因為,中共不願提及、也不讓別人提及,它就會從曆史上被抹掉或消失。那是典型的“特色”唯心主義!還不如政治民主透明,客觀、中立地就事論事!曆史開誠布公,道理越變越明。這就是毛澤東所提倡的光明正大、光明磊落的政治道德操守和公信力!歐美國家統治軟實力之所以先進,也不過如此。
故,最直接的因果關係正是:1)西方敵對勢力代理人的港獨“支聯會”違法越界北上介入,煽動暴亂謀倒共。此乃“因”也;2)從而迫使鄧大人麵對政治性質生變,而不得不履職下令執法部隊,依法反擊、依法平暴。從乃“果”也。這就是十分簡單無疑的根本性因果關係。沒有“因”,就必然不會有“果”;先有“犯法”,而後有“執法”。這就是事物之因果關係。而不可能有主次顛倒過來之先有“執法”,而後有“違法”。否則,就是理屈詞窮下之強詞奪理狡辯!而任何欲罔顧此曆史事實之顛倒開槍因果關係的手法來談“六四”,都無非是本末倒置、黑白顛倒之欺騙。就如同社會上製假販假“地溝油”類性質:假話連篇,動機不純......
其實,誰都知道,當年鄧大人之根據北京學鬧越演愈烈情況下,而下令部隊進入北京戒嚴,該是根據國安機關的一些重要敵情信息,而相應做出的反應。其根本初衷,也無非欲達至政治上能對於西方敵勢力之介入起一定的震懾作用而已。而未必當真認為會有機會動武。
然而,當時鄧這種,僅僅基於那些鬧事的大學生們,其初衷動機純屬為剛去世的胡耀邦政治上喊冤、暨合法正當訴求之反腐敗、反貪官(甚至反鄧揚毛),且政治性質尚純屬人民內部矛盾問題之稍微偏激向上反映意見的初始,便過早地武斷定性為政治敵對性傾向之所謂“動蕩”;以及再後續之一係列有欠政治技巧的應對手段,以及再進而過早地動用部隊進城等方式等,也許確實有待於商榷。那是因為,假設應對策略無誤的話,效果本該緩和,而非惡化才對。俺這也純屬草民百姓“事後諸葛亮”之個人看法........
而當初那幫學生之所以為剛去世的胡耀邦喊冤,也無非是由於,胡死之前不久,又被“副職”的鄧小平之再次有悖於法規的手法,在倒華之後,再獨斷專行地推翻了仍在位的胡,而打抱不平罷了。這一切事實真相,可都是當年所有中外媒體都普遍報道了的。他們最初鬧事時,所喊過的反鄧口號中,就有這麽一段直擊主題的說法:“毛澤東的幹部,兩袖清風;華國鋒的幹部,無影無蹤;鄧小平的幹部,百萬富翁”。這就是曆史,無法篡改!
然而,後來有著西方敵對勢力政治背景的港獨“支聯會”組織,以李卓人為首者,入境內地,卻違法地打著“支持民主運動”幌子,北上天安門廣場。還看似“同情”地給廣場鬧事靜坐的學生們,捐帳篷、搞經援等,實為親臨現場給打氣打氣助威等。其根本目在於,煽動他們別退,堅持延續鬧事等。並漸進式圖謀不軌地伺機政治介入,達至其意欲顛覆中共政權的實質。
而當初那幫學生之所以為剛去世的胡耀邦喊冤,也無非是由於,胡死之前不久,又被“副職”的鄧小平之再次有悖於法規的手法,在倒華之後,再獨斷專行地推翻了仍在位的胡,而打抱不平罷了。這一切事實真相,可都是當年所有中外媒體都普遍報道了的。他們最初鬧事時,所喊過的反鄧口號中,就有這麽一段直擊主題的說法:“毛澤東的幹部,兩袖清風;華國鋒的幹部,無影無蹤;鄧小平的幹部,百萬富翁”。這就是曆史,無法篡改!
然而,後來有著西方敵對勢力政治背景的港獨“支聯會”組織,以李卓人為首者,入境內地,卻違法地打著“支持民主運動”幌子,北上天安門廣場。還看似“同情”地給廣場鬧事靜坐的學生們,捐帳篷、搞經援等,實為親臨現場給打氣打氣助威等。其根本目在於,煽動他們別退,堅持延續鬧事等。並漸進式圖謀不軌地伺機政治介入,達至其意欲顛覆中共政權的實質。
因此,港獨“支聯會”頭目之李卓人等人介入學生運動得手之後,很快地,整個事件的政治性質,便逆轉成了違法對抗中央政府 的性質:學生們開始觸犯法理地公開喊出了打倒中共、推翻中共之法理執政地位的口號等。以此替代了原本單純為胡鳴冤以及提出反腐反貪官的合法正當訴求。那麽,根據現有國家憲法規定:中共乃法理之唯一合法執政黨。即便你再不喜歡,也隻能依法依規地理性提意見、幫忙改善之。而非以身試法,欲以任何手段非法顛覆之!因此,港獨“支聯會”之政治圖謀,此時已經明確違法犯罪了!再則,之所以稱,李卓人們此次之入境之所謂“違法”,指的正限於當時:當時香港尚未回歸。從法理上而言,雙方政治之管轄範圍,純屬“井水不犯河水”。即便港人欲與大陸內地涉及政治的交往,也必須由當時的港英當局,與中央政府官方聯絡。而非任何民間團體或個人,可僅憑手中的回鄉證,便隨意入境搞任何政治圖謀!而這些港獨“支聯會”分子之帶著政治目的而進入內地,並介入了政治不軌的事實,就已經法理事實上,違法犯罪在先了!
因此,再延續後來,香港“支聯會”們,更滲透性煽動學生搞暴力政治、違法血腥暴力傷人、毀物在先的事實,就已經將廣場上原本純粹“學生身份”性質鬧事者們,成功唆使而變質為政治和法理上之違法犯罪嫌疑分子了。那麽,此時此刻,法理上已經根本無法再對他們繼續以“學生身份”稱謂了!而是法理性質之已經異變為事實上違法犯罪嫌疑分子了!而所謂的“民主自由”,恰恰就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法理民主自由。而非可濫用“學生”的身份,欲逍遙法外,而雙重標準不予適用於依法作違法犯罪之量刑。凡違法犯罪者,法度不會以你是“學生身份”而發生法理性質的轉移!社會上“學生身份”的違法犯罪分子的人和事,多了去!故,不能總是一成不變地為其違法犯罪狡辯護短為所謂的“他們隻是大學生”的說法。那是睜著眼睛說瞎話,混淆是非。
另,為什麽港獨“支聯會”介入和操控得手之後,卻立即將廣場學生們初衷之為胡喊冤,並反腐反貪而尚未觸犯法律的口號,改為了政治性質變味的所謂“民主自由”運動呢?首先,這恰恰正是那些假民主、真獨裁的港獨們,在香港慣用於大街上鬧事、而最能在視聞感覺似是而非地“名正言順”政治欺騙、忽悠那些大街中一時不知就裏、不明真相的人們了。再則,他們以為,也正隻有政治上打著“民主自由”旗號,才更具欺騙性、更能忽悠人們,以實現其變現獨裁專製奪權的目的。而當今世界強權國家,在顛覆前蘇聯、前南聯盟、伊拉克、利比亞等,不都是打著“民主自由”的政治標簽,以此作為政治輿論之洗腦為開導的嗎?故,他們也希望能老調重彈地如法炮製,試圖也使用到當年天安門廣場上那些政治幼稚的學生娃身上。以達至更能“名正言順”地誤導、忽悠人們。結果,學生們還果真上當受騙而盲從了。
然而,北京的政治文化大氛圍,畢竟並非港人環境下的那類政治膚淺無知。而本身又沒有什麽政治文化學識底蘊的那些港獨“支聯會”們,卻動輒政治上總居高臨下,總欲自詡“政治老師”似的,欲輕易便給內地那些學識頗高的人高談闊論什麽“民主培訓課”。頗為十分滑稽可笑。結果,他們政治口號之變質,也就導致了,當時社會上,不少原本仍對那些鬧事學生頗為同情、甚至支持的民意,卻也隨即悄悄地發生了質的變化。人心背向,潛移默化在漸進生變。這也正是那些港獨“支聯會”所始料未及的、政治誤判。同時,也正是,那幫,將原本純屬一般性質的鬧事、卻被忽悠誤導而變質異味滑向違法暴力犯罪歧途罪人的學生們,一時所無法理解的。也隻有多年之後,他們那撥人,才基本上隨著年齡增長、隨著社會實踐閱曆加深,以及今天再重見識一番,這些年來,仍然是當年那幫港獨假民主真獨裁的頭頭們,在香港一再重複慣用手法的專橫暴力的所作所為,才逐漸領悟到當年的“六四真相”之性質。而網絡論壇上,仍有人故弄玄虛了這麽多年的所謂“真相”,其實,也就這麽簡單!
另,為什麽港獨“支聯會”介入和操控得手之後,卻立即將廣場學生們初衷之為胡喊冤,並反腐反貪而尚未觸犯法律的口號,改為了政治性質變味的所謂“民主自由”運動呢?首先,這恰恰正是那些假民主、真獨裁的港獨們,在香港慣用於大街上鬧事、而最能在視聞感覺似是而非地“名正言順”政治欺騙、忽悠那些大街中一時不知就裏、不明真相的人們了。再則,他們以為,也正隻有政治上打著“民主自由”旗號,才更具欺騙性、更能忽悠人們,以實現其變現獨裁專製奪權的目的。而當今世界強權國家,在顛覆前蘇聯、前南聯盟、伊拉克、利比亞等,不都是打著“民主自由”的政治標簽,以此作為政治輿論之洗腦為開導的嗎?故,他們也希望能老調重彈地如法炮製,試圖也使用到當年天安門廣場上那些政治幼稚的學生娃身上。以達至更能“名正言順”地誤導、忽悠人們。結果,學生們還果真上當受騙而盲從了。
然而,北京的政治文化大氛圍,畢竟並非港人環境下的那類政治膚淺無知。而本身又沒有什麽政治文化學識底蘊的那些港獨“支聯會”們,卻動輒政治上總居高臨下,總欲自詡“政治老師”似的,欲輕易便給內地那些學識頗高的人高談闊論什麽“民主培訓課”。頗為十分滑稽可笑。結果,他們政治口號之變質,也就導致了,當時社會上,不少原本仍對那些鬧事學生頗為同情、甚至支持的民意,卻也隨即悄悄地發生了質的變化。人心背向,潛移默化在漸進生變。這也正是那些港獨“支聯會”所始料未及的、政治誤判。同時,也正是,那幫,將原本純屬一般性質的鬧事、卻被忽悠誤導而變質異味滑向違法暴力犯罪歧途罪人的學生們,一時所無法理解的。也隻有多年之後,他們那撥人,才基本上隨著年齡增長、隨著社會實踐閱曆加深,以及今天再重見識一番,這些年來,仍然是當年那幫港獨假民主真獨裁的頭頭們,在香港一再重複慣用手法的專橫暴力的所作所為,才逐漸領悟到當年的“六四真相”之性質。而網絡論壇上,仍有人故弄玄虛了這麽多年的所謂“真相”,其實,也就這麽簡單!
政治這玩意兒,也跟世間所有事物之運作哲理邏輯一樣:量變就勢必引起質變。恰乃“物極必反,否極泰來”的道理所在。
因此,實事求是地客觀而論,“六四”那一天晚上之下令開槍反擊平暴,那是,絕對在當時具體情況下,政治無奈之情非得已,而必然果斷拿捏之走向和結局。即,乃當時客觀上,最直接導致鄧小平不得不如此斷然定奪的根本原因!因此,你若事實違法犯罪嫌疑在先,那也就無法抱怨後來法理執法之報應了!正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善得福,種惡得禍......
因此,實事求是地客觀而論,“六四”那一天晚上之下令開槍反擊平暴,那是,絕對在當時具體情況下,政治無奈之情非得已,而必然果斷拿捏之走向和結局。即,乃當時客觀上,最直接導致鄧小平不得不如此斷然定奪的根本原因!因此,你若事實違法犯罪嫌疑在先,那也就無法抱怨後來法理執法之報應了!正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種善得福,種惡得禍......
曆史,既不可能假設,更不可罔顧事實的因果秩序。倘若我們非得來一番“假設”不可的話,那麽,就唯一能這麽“假設”:若非港獨“支聯會”入境後,首先違法越界,北上經援,進而以誤導視聽的手法,而成功達至政治操控和煽動了那幫學生,將原本尚純屬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繼續變本加厲地激化達至:違法犯罪者與依法執法者之間、雙方血腥暴力式敵對性質矛盾的話,那麽,些經曆了兩個月靜坐鬧事之後,體力和精力已經接近強弩之末了的非諳政治的大學生們,也早已在其內部幾番激烈的討論之後,準備撤走回校了。那麽,後續的事情,也該得以較為完善的解決了。最起碼,根本就不可能有機會演變惡化至後來、可導致鄧大人有著足夠法理依據來下令戒嚴部隊開槍反擊平暴的機會了......
這也正是為什麽,到目前為止,即便個別那些已逃盲流海外的學生鬧事頭目,都已經公開坦誠了這一事實情況下,而那幫港獨“支聯會”們,卻仍始終死要麵子不願意承認、也不敢承認之所在了!為什麽呢?因為,隻要他們一旦承認這一事實真相,也就意味著,證實了他們之前這些年來,確確實實在搞假民主政治,無中生有地以點代麵、以偏概全、斷章取義地在說假話、騙人了人們的事實!其手法,就完全類似這些年來,他們在香港所挑逗群眾鬥群眾的血腥暴力場麵那樣:也同樣是唆使、煽動、金錢收買那些十幾二十歲尚政治幼稚病而不諳社會黑暗的青年學子,無視法規、罔顧人權和公德而違法暴力犯罪......不就欲以此徹底破壞、傷害、甚至癱瘓整個香港社會和市民的民生,以便進而挾持西方敵對勢力更深層次介入,以達亂中奪權的政治目的嘛......
這一切無不印證了毛澤東那句名言:“什麽階級,說什麽話”。故,政治立場視角不同,其政論觀點也就勢必異同。反正,各幹各的工作,可以理解。然而,卻無法篡改曆史客觀事實的真相......
最後,值得再提到一件頗感蹊蹺的是:事敗之後,港獨“支聯會”們(包括那些盲流海外的“民運”們),本該怪罪那最終決策開槍的鄧大人才對。然,卻為何總欲死死追究那並非“開槍”決策人的李鵬、而故意政治選擇性熟視無睹鄧之關鍵定奪呢?那不正是鄧大人,在政治上涉及有利於他們的“一國兩製”政策嘛...... 可見那些港獨假民主、真獨裁們,無處不在的政治雙重標準了!結果,實踐證明,香港回歸之後,香港社會的政局,還果真被他們一直鑽了國策和法理上的漏洞和破綻,而裏應外合外敵勢力、牽著鼻子掣肘港府和中央地走了二十三年......
他們三十年前,曾欲嚐試在北京得手,而未遂。三十年後,又如法炮製地“炒冷飯”於香港,也再次失敗。這就應驗了毛澤東曾說過的一段名言:反動派,總是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力量,過低地估計了人民的力量.......看看其所作所為之後,所導致今天人大之港版國安法的出台,不正好驗證了古代哲人的這番“物極必反、否極泰來”的哲理邏輯了嗎?結果,還是毛澤東另一句話來形容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最後,值得再提到一件頗感蹊蹺的是:事敗之後,港獨“支聯會”們(包括那些盲流海外的“民運”們),本該怪罪那最終決策開槍的鄧大人才對。然,卻為何總欲死死追究那並非“開槍”決策人的李鵬、而故意政治選擇性熟視無睹鄧之關鍵定奪呢?那不正是鄧大人,在政治上涉及有利於他們的“一國兩製”政策嘛...... 可見那些港獨假民主、真獨裁們,無處不在的政治雙重標準了!結果,實踐證明,香港回歸之後,香港社會的政局,還果真被他們一直鑽了國策和法理上的漏洞和破綻,而裏應外合外敵勢力、牽著鼻子掣肘港府和中央地走了二十三年......
他們三十年前,曾欲嚐試在北京得手,而未遂。三十年後,又如法炮製地“炒冷飯”於香港,也再次失敗。這就應驗了毛澤東曾說過的一段名言:反動派,總是過高地估計了自己的力量,過低地估計了人民的力量.......看看其所作所為之後,所導致今天人大之港版國安法的出台,不正好驗證了古代哲人的這番“物極必反、否極泰來”的哲理邏輯了嗎?結果,還是毛澤東另一句話來形容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