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大致看明白怎麽營銷流量了,先花錢投入。有個切入點,然後付錢給“大粉”,買假號冒充活人營造虛假繁榮,組織吸引

一些活人。然後要麽炒CP,要麽和對家撕,都能夠吸引一批網絡遊民成為死忠粉,群體就被忽悠起來。如果不搞CP,撕,有組織,買流量,一個藝人即使靠實力吸引到粉絲,粉絲群體也不會那麽瘋狂抱團,攻擊和受迫害妄想。所以流量有原罪,以吸食人性弱點賺錢,套路和邪教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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