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補充是的上述的公司其實可以簡化成兩類: Self-employed和Business Owner(參見Rich Dad, Poor Dad). 如果自己一個人打工的, 那就是Self-employed(也就是個體戶), 如果和別人合夥建立一個公司係統的, 那就是Business Owner(企業家).
個體戶大都以付出自己的勞動獲取利潤, 如果不工作了, 那就沒有了收入.
企業家則是通過建立一個係統來維持企業的運轉, 即使不工作了, 收入還能產生(前提企業是贏利的).
好多論壇上討論的大都是前者-個體戶, 從國內進點貨然後在eBay上賣, 這隻能是當作創業的練習, 不能作為創業的目標.否則這和在公司打工有什麽區別.
我想創業的目標是後者, 通過創新創造出一個有別於別人的產品或服務to make the world a litle bit different. 而創業的手段是通過整合資源(人力, 財力, 物力)建立起一個企業係統. 在這個過程中, 單靠個人的力量是不夠的, 需要有合夥人.
Microsoft的Bill Gates and Paul Allen
Apple的Steve Jobs and Steve Wozniak
攜程網的梁建章, 季琦和沈南鵬
等等
無一不是通過幾個人的努力(leverage)來創業的.所以,要做大,就得找好合夥人.
頂! 分析得非常精辟.
本帖於 2010-05-05 17:01:26 時間, 由版主 托尼福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