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1 15:26:22| 分類: 被捕後…… | 標簽:知青上訪原因 張維敏案開庭 上訪無最 張維敏無罪 |字號 訂閱
新疆知青上訪原因
70年代的全國知青回城風,使全國除新疆以外的所以知青返回了家鄉,而60年代初上海支援新疆的十萬知青卻不允許回滬。這直接導致了1981年十萬新疆知青集體上訪,要求回上海。這一行為的壓力迫使上海和新疆兩地政府同意了十萬知青的要求,並發放“三證”(糧油關係、工資介紹信、戶口本)允許他們回上海。
新疆知青手拿“三證”變賣家產,滿心歡喜的回到上海後卻風雲突變。上海政府借“單頂”“雙頂”“病退”“特困”等名義,隻同意達到以上條件的六萬知青報戶口,其餘四萬知青必須返回新疆。
為了能使這四萬知青返回新疆,當時的上海政府利用了各種手段(知青不允許做生意、斷油量、子女停學、停止兄弟姐妹的工作等)。其中三萬多知青被逼無奈,含著淚返回了新疆,並在新疆一直工作到退休後才返回上海(這一群人被稱為“新疆退休知青”)。
仍滯留在上海,不願意回新疆的一小部分新疆知青,他們抱成團,經過多年的上訪,上海市政府迫於壓力,終於發給他們每月369元的政府補貼,(這一群人簡稱“369”)。並同意他們用當時新疆政府發放的“三證”報戶口。2003年上海政府又迫於壓力出台政策,允許這些人從2003年開始與上海退休職工接軌,享受上海退休職工同等待遇。
在新疆過度勞累透支生命後退休回滬的三萬多知青,他們好比一台超過了使用年限的老式機器,積勞成疾,亟待保養和維修。但微薄的退休工資根本無法讓他們在高消費的上海生存,可憐的門診醫保更是讓這些知青們望醫院卻步。所以小病拖、中病抗、大病隻有在家等死的局麵是這些退休知青的真實寫照。
2003年退休知青與“369”待遇對照表
工齡
工資
門診醫保(銷)
子女報戶口
2003年退休知青
回滬後待遇
30年
300元
3.3%(工資收入的)
一個家庭隻允許一
個子女報上海戶口
2003“369”
退休後待遇
25年
800元
總支出的90%
(知青多數家庭孩子都在兩個以上)
無限製
“新疆退休知青”與“369”,他們是同時相應國家號召支援新疆的。到頭來,待遇卻截然相反。這正應了一句話“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迫於無奈,退休知青也隻能慢慢學會“哭”。
從2003年起,張維敏帶領新疆退休知青開始維權上訪,要求退休知青的待遇與上海市退休職工接軌,享受與“369”一樣待遇,要求子女都能報上海戶口等訴求。(這一上訪曆時八年未果)
注:以上並不是針對“369”知青,他們也是國家功臣,也是苦難者,理應享有上海退休知青同等待遇,甚至應該享受超市民待遇。用“369”做對比隻為更加鮮明突出的顯示退休知青的悲哀和無助。
2011-10-31
最新消息:“張維敏案”已經判決,張維敏因所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被判處三年零六個月徒刑。法律難道是當權者迫害知青的終極武器麽?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