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證據表明參與殺人的,槍斃。數目不設上限,也不設下限。
瞅著那些照片,是個人肚子裏都窩火!此次恐怖分子心狠手辣,傷亡慘重,對比去年藏人暴動,嚴重性質已經超過一個數量級,影響極壞。政府在普通民眾當中的信用已經丟得差不多了,這次確實不能再糊塗!但是懲治也不能搞擴大化。守法的維族人,終究不能當成外人。隻要合乎法律的懲罰,維族人當中的守法居民也無話可說。至於那些不守法卻因缺少證據逃脫懲罰的,大夥也無需怕,隻要他敢再犯,出來一個抓一個。
這些都隻是治標。
至於治本,則需反思民族政策,加速體製改革,盡快實現社會公平,縮小貧富差距,重建政府信用,等等。有很多人都發表過好意見,俺就不多講了。
還是要嚴格依法而行
本帖於 2009-08-14 18:45:44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