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都是小地主。沒什麽地也沒多少財產。土改定了地主,主要是家裏沒有勞動力,隻好把地租出去。

我家文革前的鄰居,我們叫她老王大娘。丈夫早死,隻有一個兒子。過去的婦女都是小腳,幹不了什麽農活,所以地是租出去給人種。64還是65年,我們那兒街道搞四清,就把她給揪出來了。說是地主婆怎麽能呆在城裏兒子家享清福?就把她“押送”回鄉去接 受改造去了。據說回鄉後,因她也沒壓榨過誰,都是親戚,待她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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