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外公講故事 六 進江進海(二)

雖然很懷疑50年代還有活埋的說法,但是還是相信你的記述--也許中國之大無奇不有吧。不過有幾處明顯的錯誤不知是你的外公是怎麽講的:人民公社是什麽時間才有的?那是55年以後的事情。而你講的應該是50-51年土改時期的事情,當時鎮壓地主有兩個時期:土改和鎮反運動。我的老爺也是地主,他的哥哥被鎮壓了,雖然不是惡霸,但是為人苛刻人緣不好。因為是“老解放區”,47年土改時左傾,講“貧雇農坐天下”,所以對地主大開殺戒,就被槍斃了。嚇得我老爺一家跑到外麵去才躲過一劫。朱德有次在看到類似的情況想要阻止,卻差一點被“貧雇農”抓起來。也因此毛澤東才得知土改中的偏差和左傾,因此,在49年後的土改中一般來說大多數地主都沒有被殺並且都與貧農一樣都分有土地和房屋。當然,作為地主的土地和財產全被分掉了。趙紫陽的爸爸也是一樣,盡管兒子已經是地委書記,盡管村裏的頭頭都是自己的朋友和晚輩,但是也是一樣的連藏起來的銀元都被挖出來了。不管怎麽說,在當時共產黨當政,“劫富濟貧”是潮流,一股當時中國無法阻擋的洪流。個人在時代的洪流中永遠都是渺小的。在90%以上赤貧的情況下,5%以下的地主階級受到衝擊也是在所難免的。即便是蔣介石統治中國他也不可能像台灣一樣的搞贖買式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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