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一個最好的例子就是外交人員生的孩子不屬於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所以沒有birthright.
以前印第安人保留地都不算,後來才立法加入的。所以不需要改憲法,通過其他法律是可以修改這個定義的。
tz2000 發表評論於 2023-06-01 10:29:52
川普提出的是區別合法“居民”和非法入境者,也就是說隻要有合法身份,旅遊,讀書,工作,庇護等等都是合法居民,這些人不受影響。
哪怕是非法入境,如果獲得庇護批準,那也是合法居民。反過來,那些沒有任何身份非法入境的,沒有得到任何法律許可的,可以從法律意義上講不是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目前聯邦有法律(CUBAN ASSETS CONTROL REGULATIONS)說隻要在美國境內都算subject to..., 然而這個不是憲法,不需要修憲就可以改變的。
tz2000 發表評論於 2023-06-01 10:20:39
公民的孩子肯定是公民,任何國家都是的,你在infer神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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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你若出生在美國,父母都是中國公民但有一方有綠卡,你就被取消中國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