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10個爭議點 一文看懂港版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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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hbhb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23:16:22
這樣的法律要是美國也有,拿來對方黑命貴就好了。
fguy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13:37:23
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
大百百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12:21:17
大陸人都是吃過中共的苦頭,所以珍惜現在,民主要一步一步慢慢來。
大百百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12:12:15
港人一下回到 50-80 年代的中國,吃吃紅色的味道, 嗬嗬。
一條小路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11:12:24
共產黨活膩了。
蜓聽雨荷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9:30:55
自由和民主從來都不是白給的,隻能用鮮血來爭取。
jinzhengping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9:06:19
從人權角度看,香港人比大陸人更低端。
ccn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8:18:00
分裂國家丶顛覆國家政權丶恐怖活動丶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
那都是中共自己的拿手好戲,就靠這個起家奪天下的。
當然不能讓他人依葫蘆畫瓢.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8:08:47
應該附加一條,外籍人士如果在海外違反國安法應該帶回大陸審理。蓬佩奧之流在白宮發表支持香港言論也違法了,直接派戰狼抓捕歸案。
西門橋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7:44:26
香港人搞港獨,分裂國家,中共搞中獨,分裂地球;
香港人背叛國家,中共背叛人類;
香港人是罕見,中共是人奸;
香港人不肯製定二十三條,中共替他們製定,中共不肯製定人權法,美國替中共製定人權法;
中共認為香港人搞亂了香港,所以要收拾香港人,美國認為中共搞亂了中國,所以要收拾中共。

mmimissu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7:24:10
這些都是民主鬥士一年來不斷努力爭取來的,得償所願,可喜可賀。
有些意思了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7:02:04
此法就是一部皇帝法,說你有罪就有罪。可悲,在2020年的今天,連法律是什麽都沒搞清楚的人居然寫法律,真是褻瀆‘法律’這個詞啊。
kiki-wq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6:51:20
國安法好哇,一句威脅國家安全就什麽都可以做了,一堆王七蛋的弟弟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5:26:40
在中國,沒犯法的正常人,陳實秋律師、紅二代大砲任誌強,
連罪名都不需要,就直接失蹤,下落不明。
香港會有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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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tocean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1:06:14
正常人誰會擔心這些條款?
實話100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4:40:22
對於中共說任何話都是沒用,直接製裁禁運,斷了財路就初心再大也沒錢玩
一生伏首拜陽明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4:39:28
按中國傳統法家思想所說,正所謂‘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國安法這玩意兒最終解釋權在老共手裏,庶民們能不慌嗎
fonsony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3:45:20
應照搬米閣的國安國士反恐發。
fonsony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3:41:40
你說聯邦法大D,還這紐約法大?你說紐約警察大還是Fbl大?
dus_安東69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2:59:01
惡法不除,禍國殃民
洋知青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2:53:01
當一個國家變成清一色的會是啥樣,曆史早已經給出答案!
當德國人個個高喊希特勒時,德國已經注定要失敗!
當蘇聯人人爭當共產黨員時,蘇聯已注定要垮台!
當中國人人人捧著紅寶書時,毛澤東已注定要被清算!
當朝鮮人流著熱淚崇拜金家,朝鮮已注定要成為世界孤兒!
當封建的一尊把中國變成一種思想時,中國會是啥樣?
DLLM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2:46:00
紅色恐怖,無法無天
HAMILTON2018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2:35:10
第十一條:不準妄議。
worley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1:34:13
中共獨裁集團就是一個騙子團夥。

第一,當年日本人入侵,中共消極抗日,讓國民黨去抗日。中共趁機把軍隊從抗日前的4萬,發展到抗日後的100多萬。
第二,中共使用騙術,欺騙農民去打仗。謊稱打贏了就給土地。結果打贏了,土地就收歸國有,農民淪為三等公民,60年代大饑荒中餓死了幾千萬。
第三,中共使用騙術,欺騙知識分子去打仗。謊稱打贏了就搞民主監督法製。結果打贏了,就搞獨裁。
第四,中共使用騙術,以革命的名義搶劫,把地主資本家的財產都搶走了。然後以改革的名義的分賬,太子黨把國有資產一一瓜分了,短時間內紛紛成為億萬富豪。
第五,現在,中共再次使用騙術,欺騙香港人50年不變。結果才23年,香港的司法獨立就沒了。
sunsetocean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1:06:14
正常人誰會擔心這些條款?
有點看不下去了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1:05:41
中國法律條文中的”及其他非法行為”,就是相當於前麵的具體犯罪規定都是廢話,隻要政府想讓你背罪,就用”及其他非法行為”來套你。
Fairfield150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0:42:00
世界上沒有國家說過“香港不是中國的”,整天給人扣帽子,賣國賣港,你跟流氓講自由民主,是要它的命的緊張!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0:35:42
出台這個法律搞定香港的間諜,讓有間諜之都稱號的香港能夠摘掉這個名稱,給香港予穩定和安全。
Fairfield150 發表評論於 2020-07-02 00:33:00
這就是邪惡的共產主義的法製,用來殺同胞的,像朝鮮,炮決至親!無恥之極!
Interread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3:59:04
不很懂。 直覺是香港已經不安全做經濟了。有事無事隨時可以被抓,一個不靠譜的告密就可以搞定。法律程序沒了。等等。為了安全,能移民就移民吧。
估計會有撤資,關閉公司等等。另外,世界也會重新評估風險。進而評估在中國投資,交往,交易方麵的風險。
本人不是專家,隻是直覺而已。也就自己觀看吧。
size0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3:27:14
美國的恐懼是一個問題,法律以及統治者的管理辦法與人類文明發展是否衝突是另外一個問題。美國也有管理上的問題啊,所以至今還有很深的種族問題沒有解決。看問題要一碼是一碼,不能混為一談。中國的知識階層以及香港人民在思想意識形態上比大部分剛剛進入城市化的大陸人走前了一步。按照大多數落後意識形態的人製定法律以及管理方式就是一定對的嗎?!任何一個大國都有這個問題,無法很好的讓意識形態不同人群整合在一起。統治者或者換個好聽的說法,管理者唯一能用的還是那些老招子,愛國主義,外敵或者製造出來的外敵,製造人民內部矛盾讓其內鬥等等,已經黔驢技窮。我們期待國家概念的消失,互聯網社區的出現,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愛神的降臨!科學家以及工程師們,再接再厲,為時不遠了!
西門橋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2:55:39
中共當初勾結蘇聯,裏應外合,顛覆了合法的民國政府,分裂了中華民國的領土。國安法可以追溯法律頒布前的行為,所以中共是一個犯罪組織,中共的主要領導人也都是犯罪分子。
西門橋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2:50:54
國安法永遠看不懂,看懂了也沒用,浪費時間。五十年不變的“莊嚴承諾”都說變就變,國安法算什麽?具體什麽意思,完全取決於習近平的心情。
Yangtsz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2:50:51
這個法立得真好,完美地展示了黨中央不僅要掌控中國人民,而且要威脅世界人民的決心。
文字如此直白,邏輯如此簡單:CCP說你犯罪,你就犯罪了。終於明白香港人為什麽如此反抗。
沈成涵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2:45:16
誰先分裂了中華民國??
charley3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2:20:59
反正就是中央政府想咋樣就咋樣,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2:11:06
中國政府不能有法不依。

必須馬上透過香港向美國引渡,

五個在亞太的航空母艦戰鬥群上的所有美軍。

他們都幹犯了港版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名,

必須判處最高終身監禁!
size0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2:04:39
如果統治階級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誌頒布任何對自己有利的法律,可以隨時按照這個法律,也就是自己的意願抓人,給他人定罪,這是今天的人類文明能夠認同的嗎?300年前可以這麽認為。誰的祖宗更有本事,更暴力或者給社會作出巨大貢獻,占據了大量資源,那麽其後代就可以為所欲為,那是過去的人的普遍認知。今天呢?什叫公正?難道公正取決於曆史,誰的祖宗厲害誰就可以想怎樣就怎樣嗎?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56:19
凡有日本人認為尖閣諸島是日本領土,違法!

台灣人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違法!

菲律賓人認為黃岩島是菲律賓領土,違法!

印度人認為藏南是印度領土,違法!

德國人法國人接見西藏領袖達賴喇嘛、

維吾爾族領袖熱比婭,就更加要判處終身監禁!
size0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55:45
大陸在維護主權以及社會穩定上沒錯,港人堅持港人治港的信念也沒錯。矛盾在具體的事情和法律條款上。這個法一致行,還是港人治港嗎?港獨是另外一個一個問題。
劈劈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46:53
哦,當初中國共產黨盤踞延安,蔣介石忘記了強推一個“延安版國安法”,結果...
金拱門漢堡包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27:00
亂世就該用重典,香港人自己遲遲不肯立23條,那就由中央代你來。求仁得仁
wumiao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20:04
可見大陸人民受到更多地壓製和損害,他們有些已經有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了,他們拚命維護這個政權,當然他們有些本身是利益集團的人。
lasso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17:21
挺好的,香港市民的英勇抗爭把中共的遮羞布一把扯了下來,讓全世界看到中共多年藏在暗處惡心不堪的一麵,所有良善的力量將會團結起來去反抗這個無恥的政權,美國和西方的民主國家這一次徹底清醒過來了,所以好戲在後頭,這就是攬炒的成功,香港人很棒。
瀟灑補鍋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08:41
:24:54
這個法案的法理及語文描述荒謬絕倫,估計包子自己隻是小學生畢業, 又頂替別人搞了個法學博士, 因此找了小學未畢業,而且比包子更不懂法律的人來起草的
RainyApril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1:04:05
夠狠,早知道早早通過23條就好了,哪怕通過送中條例也比這好多了,現在廢青腸子都悔青了吧
van1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0:59:00
惡法惡在把思想自由治罪!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保護的。現在你遊行喊“香港獨立”就是犯罪!這是把思想治罪!
billbusy 發表評論於 2020-07-01 20:52:00
自找的,再說美國人不一直是這麽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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