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不給同性婚姻發結婚證?9位大法官一致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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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舵爺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22:20:00
不能開這個信仰的先例。如果是一個穆斯林也來這一套就麻煩了。
格利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21:56:02
在川普新政的旗幟下,我們應該支持女公務員拒絕給同性戀人或變性戀人發放結婚證書。川普簽署了關於護照的法案,護照隻能填寫出生時的性別,即隻有男或女,兩性,沒有第三性。不認可,不鼓勵,不公開宣傳變性或同性婚姻。
也不用根據基督教的教義規定,就是根據常識來判斷,所謂婚姻,就是指異性婚姻,有正常性關係並能生下人類幼仔。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20:09:00
你的信仰是你的信仰,你不能用你的信仰來限製別人,美國不是一個宗教國家。
畢納到拉猛琴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9:36:47
最高法院判決之後,她肯定還是不服!
除了向心目中的教王老川投訴,就隻能再找機會坐牢啦。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9:33:56
在政府部門工作就不要說什麽宗教自由,政府公務員就是為所有民眾服務的,隻想著自己的宗教信仰幹脆去教堂工作好了
太天真了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8:57:24
隻要不影響別人,誰在乎你和誰結婚,不過那個驕傲月就過分了,別逼別人跟你一起過你驕傲的生活方式
哢炸飛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8:26:31
有一說一 因為宗教信仰不願意發結婚證那辭職就行了 這是你的工作 宗教那麽重要就去教堂工作撒
你的宗教信仰不應該成為改變別人命運的砝碼
當然那對gay換個地方結就行了
都是刺頭
seator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8:19:41
她是公務員,不是傳教士,拒絕執行法律被告判罰不冤枉
sesa2015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8:17:15
這位女公務員每天禱告嗎?
誰想找抽1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8:14:32
體製內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50:54 標題誤導,哪來的9位大法官一致拒絕
~~~~~~~~~
那你說說看,哪幾個大法官不“一致”了?不要放個屁就溜。
旁觀者XWY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8:00:00
美國憲法不是保護信仰自由嗎?記得公民入籍考試就有一提,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也有不信仰自由。
旁觀者XWY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7:57:00
這位女公務員不盡職。明明是文書工作,變成上帝了。
新質大保健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7:56:01
因為體現政教分離,所以美國憲法正文不提上帝,基督什麽的。但是憲法是根於基督教世界觀的。甚至可以說基督精神是憲法的哲學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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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land_2013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7:45:00
樓下:憲法裏哪條“高舉基督”了?
Lisland_2013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7:45:00
樓下:憲法裏哪條“高舉基督”了?
個性化服務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7:44:56
如果發結婚證是她的工作,同時法律規定某些人領結婚證是合法的,那麽這個公務員就沒有權利拒絕發證。如果發證和她的信仰衝突,她可以選擇辭職,或者申請調換崗位。隻要她在這個位子上就不能拒絕。
Mary888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7:23:16
西方國家的《憲法》,都幾乎高舉耶穌基督,這樣的國家可以不是神權國家,但是耶穌基督的價值觀應該被尊重重視。上帝就是給人自由意誌的上帝,不會勉強人,除非這類人的行為侮辱神,比如妄稱神的名;或傷害到他人,比如殺、偷、奸、騙等。
《憲法》高舉上帝,法律又不尊重上帝的價值,是不是割裂?
體製內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50:54
標題誤導,哪來的9位大法官一致拒絕
pears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49:00
不支持 不反對 不提倡
辛民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32:45
完了,右派又輸了一局
FollowNature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28:00
俺支持這個女公務員。隻是她應該要求換個職位或者辭職。
Lisland_2013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23:00
她是在代表政府工作,美國政府不是神權體製
挺沒勁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15:00
魔法互攻終究會分勝負的
漲保田
發表評論於 2025-11-10 16:14:00
婚姻隻是社會對私人行為的一種形式,自己不信別人就不行?你不吃豬肉就不許養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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