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10歲男孩被煙花擊中頭部身亡,誰燃放了那支奪命“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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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ruru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21:44:00
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應該政府代位賠償。而不是隨隨便便猜一個最有可能的嫌疑人
gururu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21:41:00
犯罪嫌疑人不能自證其罪。中國的法律連這一點起碼的都做不到。因為找不到其他證據。就隻能怪14歲的小朋友倒黴了。
best-gg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21:21:25
致命煙花,就是小炸彈,需要整頓
常態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16:29:34
火藥在天朝的最大貢獻還是娛樂活動呀。
不停步的北京爺們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13:25:09
如果一個事物,對人造成了傷害,就禁止的話,這世上什麽都沒有了。
導彈致死量更大,咋沒人禁止?是因為它被規則和法律管理著。
如何監管才是重點.
1. 設定燃放區域,燃放時間,燃放數量和方式;根據煙花的殺傷力,調整區域、時間,數量和方式的參數
2. 這樣仍有意外的可能性,要提前告知,即使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燃放,依然有可能受傷,在規定的條件下依然不幸受傷,則保險提供理賠。而不追究民事責任。
3.觀看人群進入觀看區域,如果被傷害,依然由保險理賠,依然不存在民事賠償。當日前提是合規燃放。
4.接下來是違規處理,如果違反規定,不論是否造成傷害,應依法公訴。民法,刑法皆可用。如果威脅到公共安全,但是未造成實質傷害的,則賠償歸公檢法和管理部門,用於人員開支,如有結餘,則補充進保險購買費用。當然這需要財務監管
好處是,每個履職的人都有收益,風險自擔,創造就業,公民享有安全環境,創造就業機會。
生產煙花和販賣的大多數是窮人,缺錢則便於用錢去管理;
難點,公正執法,執法必嚴
拋磚引玉
NICOLLEMENG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13:17:12
這樣的煙火跟炸彈有什麼區別。管他誰放的。為什麼沒有人監督和法律禁止。也沒有調查和取證小組,芝麻官想怎麼判怎麼判。隻要推托政府責任給個人以免責。中國政府應該立即被判反人類罪。
Propro1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7:52:00
這是故意對著人群發射的吧
閩粵千裏行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6:20:00
無法確定是誰放的煙花導致死亡,那麼這就是意外事故。
charley3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6:19:10
政府拿出給華為洗地10%的力量,監管就不是這樣。
辛民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6:02:38
政府應該禁止這種煙花,每年無數人受害的
隻影向誰去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5:53:59
seator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0:18:00警察有問題,人死了不立案,就算嫌疑人是未成年你也要調查清楚,起不起訴是檢察院的事,如果不是那孩子放的煙火,不立案不是放過罪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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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仔細讀一讀,不是不立案,而是無法找到犯罪嫌疑人。這種命案,警方一定會立案,但最重要的證據(擊中男孩的煙花)被他的父親隨手給扔掉了。這麽多人在放煙花,在沒有證物的條件下,刑事案用無罪推定,無法形成證據鏈。民事案則不同,可以按照可能的責任比例來判賠償。
每天都來看看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4:19:02
美國的煙花管控很嚴格
基本上是antifa在放
一般人都不敢碰煙花
ROUTARD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4:14:57
這樣的案子,講程序正義就完全沒有正義了。
事故肯定是那個孩子造成的。各方補償一些,沒人坐牢。如果有強種非要鬧下去,結果肯定好不了。
小毛er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3:40:45
這種滿天亂竄並且爆炸的煙花應該是禁止的。太容易出事故了。
goodmum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2:56:00
廠家負責,不能生產這種危險炮彈
needwait..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2:25:36
這個根本確定不了是誰放的炮。誰老實,誰倒黴。
賠償主要由主辦方和管理方。他們責任更大。
super-talent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2:23:37
中共國就不應該批準賣這種炸彈,90米外都能傷人。
seator
發表評論於 2025-10-10 00:18:00
警察有問題,人死了不立案,就算嫌疑人是未成年你也要調查清楚,起不起訴是檢察院的事,如果不是那孩子放的煙火,不立案不是放過罪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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