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台法院審理偷渡案:大陸地區屬於中華民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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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yphe 發表評論於 2025-08-27 01:08:32
別瞎喳喳了。真想知道台灣法院為什麽這麽判, 應該去讀一下1991年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或者去中華民國陸委會(蔡英文曾經是陸委會主任)的官網上看看就知道了:
******mac.gov.tw/
pacific 發表評論於 2025-08-27 00:32:32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關於國家統一前的相關規定。同一個國家內有邊境也是正常的,像香港、澳門

台灣法院還是懂法、守法的。dpp綠鬼不行

true?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9:07:21
這個判決前後矛盾。
既然大陸屬於中華民國領土,那又有什麽理由阻止國民在國土內自由移動。
ScottGu 發表評論於 2025-08-27 00:12:58
@桃木釘 港澳地方政府沒聲稱對大陸擁有主權,跟我河水不犯井水。中華民國選舉也沒有邀請來自大陸的海外中國公民參加。所以中華民國既不是自由、民主國家(絕大部分中國公民沒有選舉權和居住權),也不對我擁有管轄權。其他大陸人士怎麽辦,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我不管。

我這麽聲明,還有個原因:有說中華民國政府曾強迫已入籍日本的吳清源回歸中華民國國籍,但沒有強迫在日本的汪精衛政府高級官員胡蘭成接受中華民國管轄,行事非常不可思議。

所以我聲明:我從來不是中華民國公民。我入籍美國時,美國並未跟中華民國交戰,更不是敵國。中華民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宣稱我是中華民國公民或強迫我接受中華民國國籍。

大陸的中國公民能不能在台灣自由居住,並非我關心的真正問題。我隻是將此作為依據說明:中華民國並非自由、民主國家,也不對我擁有任何管轄權。
遛遛彎兒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2:31:16
桃木釘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0:30:00@ScottGu 你不如先倡導大陸居民在國境可自由遷移居住到香港和澳門,不難做到吧?合法憑通行證進入港澳的大陸居民有在港澳居住的權利?又開始玩雙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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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雙標還不是為滿足香港人那點自豪感而保留的?等滿足50年自治,大陸居民自由出入定居香港你又不知道出痧幺蛾子了
hachimada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2:28:35
這就對了,大陸政府要的就是這種認知。
遛遛彎兒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2:27:03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7:48:00ScottGu: 你去對北上廣深的市領導說:有遷移自由吧?

北上廣是敵占區,民國要學敵人?
就愛看鬧熱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1:49:49
全車加裝靠背
就愛看鬧熱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1:49:18
大陸的高鐵,座位都不裝靠背。如果訂票係統發現有中國台北的乘客買票,才臨時全車假裝靠背。純屬麵子工程。
Sunset_beach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1:01:52
》wlwt123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8:59:00如果送回大陸,可能是叛國罪,可以向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嗎?

僅僅是違反出入境管理規定,跟叛國沒有雞毛關係。土共巴不得多點大陸人去台灣生活居住,這樣有利於完成統一。
虎翼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0:34:11
說得不錯!應該兩黨輪流執政。
畢納到拉猛琴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0:31:21
這樣判決,相當於扇清德耳光!
桃木釘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0:30:00
@ScottGu 你不如先倡導大陸居民在國境可自由遷移居住到香港和澳門,不難做到吧?合法憑通行證進入港澳的大陸居民有在港澳居住的權利?又開始玩雙標了。
桃木釘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20:23:00
@true?大陸人去港澳也是要過境的,沒有自由移動一說,以前甚至去深圳特區都不自由。
true?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9:07:21
這個判決前後矛盾。
既然大陸屬於中華民國領土,那又有什麽理由阻止國民在國土內自由移動。
wlwt123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8:59:00
如果送回大陸,可能是叛國罪,可以向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嗎?
beixuanlv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8:30:57
很欣慰,中華民國沒有去中國化,大陸當然是中華民國領土
portfolio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8:25:50
大陸地區一百多元養老金的農民,可以向中華民國政府申請與台灣農民相比的養老金嗎?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7:48:00
ScottGu: 你去對北上廣深的市領導說:有遷移自由吧?
llq中美18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7:44:00
大陸地區乃中華民國領土的一部分,否定了一邊一國
清泉出山濁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7:19:49
符合一中各表,台灣可保安全。
haohao88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6:59:23
駕機過來獎黃金,空手過來坐牢
ScottGu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48:59
有資料說:暗殺聞一多的特務軍官湯時亮、李文山被判死刑,卻被調包,用其他犯人頂替槍決。所以我對中華民國司法係統心存懷疑。又有傳言:江南被暗殺,是因為他曾經是台灣組織的人,出賣了台灣組織的機密,所以被製裁。

我在這裏評論,目的是聲明:我從來不是中華民國公民。我合法來美國時,美國隻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我已入籍美國,跟中華民國從來都沒有關係。
anchoret98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41:19
支持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依法 收復失地!
大陸地區人民,都在 簞食壺漿、翹首以盼 嗄。
一方水土一瘋人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35:34
那是必須的,回祖國一定會進來和你做同事,每天發帖500,扣完社保個稅還有1百來塊,到時如果能出去,幾十年的發帖費用也是有百來萬的可以一次性領的,比偷渡去彎彎那好多了


duty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04:59以為桃園是世外桃源,上岸一看大失所望,唯一的辦法是投案自首被遣返。
ScottGu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35:06
他犯什麽罪?在大陸的中華民國公民沒有在國境內遷移、居住的自由?如果來自敵占區、不能隨意越過軍事分界線,這有相關法律嗎,該誰管?合法進入台灣的大陸公民,是不是就有在台灣自由遷移、自由居住的權利?
luting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33:21
自己的國民投奔自由,應該給獎勵才對啊?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19:58
尋找好的,更適合自己的工作是人的本能,沒什麽可指責的
GOATMESSI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13:07
大陸地區屬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尚無適用《刑法》外國人驅逐出境之餘地!

哈哈哈哈哈!
duty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5:04:59
以為桃園是世外桃源,上岸一看大失所望,唯一的辦法是投案自首被遣返。
過路甲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4:52:00
沒毛病????
dada2023 發表評論於 2025-08-26 14:34:02
小長假,出來遊玩,省了往返車費

抵達桃園觀音海水浴場附近沙灘,上岸後曾到附近便利商店【吃晚餐】後返回沙灘過夜,翌日上午到桃園市大園警分局觀音分駐所求助。。。。

哈哈哈哈哈, 拍視頻博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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