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法學學者呼籲:不能繼續讓精神病成為“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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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拳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23:14:54
西方偽善的人道主義直接就扼殺了基本的民主法治原則。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
zhuniang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22:35:31
既然精神病已經嚴重到了殺人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就象動物吃人傷害人類一樣,那--, 就是不安樂死,也應該終生禁錮在醫院裏吧?!
生意不錯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22:30:31
精神病殺人應該實施安樂死, 又人道又公平
某些人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9:19:14
精神病犯罪的應送精神病院封閉治療,封閉治療期限不應短於正常人犯同樣罪行時服刑的長度。
臨時發言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3:46:02
如果是精神病,殺人或致人重傷也應該判死刑,對其自身、家人或社會說不定也是一種解脫,而且對假精神病也有震懾作用。
funtime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3:45:00
還有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也需要修改,應和成年人同等對待
總是糊塗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3:18:50
法律應該一律平等,年齡,背景,地位,有沒有神經病都不是逃避責任的借口。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3:10:00
殺人償命,有的人殺了人裝瘋賣傻,應該ー視同仁
dongniya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2:41:00
堅決支持
密碼忘記了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2:36:53
真不好搞。那沒有人願意做監護人咋整? 人就那樣了,親戚也無法負責,交給政府,看著辦吧。
seator 發表評論於 2025-08-13 12:26:00
如果知道是精神病患者還讓其自由活動,那就該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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