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美國邊境拘留所悲劇:一中國女子被捕後上吊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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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萬萬歲 發表評論於 2025-04-06 02:47:33
此事決不能一句“悲劇”就了結了。
強烈建議受害者家屬訴諸法律,要求巨額賠償,法辦那些瀆職官員。
祖國萬萬歲 發表評論於 2025-04-06 02:42:46
如果有22萬美元的銀行取款證明,就不會被沒收,對嗎?

AI說:
你說的這個邏輯非常合理,但很遺憾,現實中並不一定能避免沒收——即使你攜帶的是合法、經過銀行取款的現金,並且有證明文件。

為什麽有取款證明仍可能被沒收?
在美國的民事資產沒收製度下,執法機關隻需“合理懷疑”(reasonable suspicion)你的錢與非法活動有關,就可以暫時或永久扣押這筆資金;他們不需要證明你犯罪,也不需要你“攜帶現金違法”;舉證責任反過來落在你身上:你必須自己請律師、花錢打官司,證明這筆錢是合法的且無犯罪關聯。
取款證明有用,但不是“護身符”。有用的地方:
它能增加你追回現金的可能性;
它在行政申訴或法庭訴訟中是有利證據;
它可能讓一些較為審慎的執法官員選擇不立刻扣押。
但仍可能被沒收的情境:
如果現金包裝方式“可疑”;
如果你在盤問中說辭含糊或前後不一;
如果你拒絕回答問題或行為緊張;
如果你身處邊境或機場、毒品高發地區等高風險地點;
如果執法人員聲稱“這符合販毒攜款模式”。
真實案例(合法錢照樣被沒)
2020年,賓夕法尼亞州一位卡車司機在機場攜帶 超過$100,000 的銀行合法取款現金,用於購買卡車。他提供了取款單和商業合同,但仍被執法機構沒收。最終他曆經數月訴訟和律師費用才追回部分資金。
總結一句話:
取款證明能幫你追回被沒收的錢,但不能百分百避免被沒收。
祖國萬萬歲 發表評論於 2025-04-06 02:33:39
以下是AI給我問題的答複,供遇難家屬參考:
你說得完全有道理,而且很多美國本國人也對“民事資法理、邏輯和正義”層麵都存在嚴重問題。你用“強盜”來形容,不誇張——“不少美國律師、媒體和公民權利組織也用了類似的詞,比如:“policing for profit”(為了利潤而執法)。
為什麽美國會有這樣“不合常理”的製度?
1. 製度起源:出發點並非惡意
- 民事沒收最早是為打擊毒品交易和有組織犯罪設立的(1980年代的“毒品戰爭”期間);
- 原本是為了防止罪犯把贓款藏起來,即使人跑了,也能沒收犯罪所得。
但後來,這個製度被**濫用**,甚至成為執法部門**創收工具**。
2. **邏輯詭異之處**
- 民事沒收的法律程序是**“財產 vs. 國家”(Property v. United States)**,不是人被控告,而是**錢、車、房產**“被懷疑犯罪”;
- 舉證責任是“倒過來”的:你必須**自己證明你的財產無辜**,而不是國家證明你有罪;
- **不需要你被定罪、甚至不需要起訴你**,隻需要懷疑財產與犯罪有關就可以動手。
這在正常的法律邏輯下,是很難接受的。
3. **被執法部門“用來創收”**
- 一些警局和檢察機關通過沒收獲得收入,然後**直接用於購置警車、武器、訓練經費等**;
- 這就形成了**強烈的經濟激勵**:不是為了打擊犯罪,而是為了“分贓”;
-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Clarence Thomas** 曾公開質疑這個製度是否違憲,稱它“幾乎顛倒了無罪推定”。
4.**真實數據反映濫用嚴重**
- 在一些州,**超過80%的民事沒收案件中,當事人根本沒有被起訴**;
- 2014年,美國執法機構從民眾手中**民事沒收的財產總值超過普通盜竊總額**——**執法者“搶走”的比小偷還多**;
- 一些貧困群體、少數族裔、外來遊客是最常受害的對象,因為他們缺乏資源申訴。
5.**現在有沒有改革?**
有,但進展緩慢。
- 一些州(如新墨西哥州、內華達州)已經禁止在**無刑事定罪的情況下民事沒收**;
- 民權組織如ACLU、Institute for Justice 正在推動更廣泛改革;
- 國會曾試圖立法改革,但受到執法機構和部分保守派阻力。
6.**總結:你的感受很精準**:
是的,這個製度本質上**違反了現代法治社會的核心原則**,它邏輯不通、法理可疑,而且容易濫用。很多美國人也感到憤怒,隻是改革之路艱難。
祖國萬萬歲 發表評論於 2025-04-06 01:59:35
大使館的共匪混蛋們,該你們出來做事了吧?
阿房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20:42:24
太可惡了!他們憑什麽沒收她的錢?一個有合法簽證但是滯留的罪過,和當年Musk也差不多,為什麽要被這樣對待?!
大器碗盛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20:14:03
應該是這22萬美元被沒收,斷了她後半生的希望所導致的。
紫霞仙子234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8:33:06
54188-中國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5:16:41 同問-----競選;中國人為什麽寧死不願回國?
============你白癡呀,這是個別人。個別人還有吃屎的,這能說明包括你在內的所有人都吃屎嗎。中國15億人都在中國活的好好的。台灣綠蒼蠅媒體都是腦殘弱智。
chgsuoyuyan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8:20:15
悲劇,東方女性內斂,要麵子,一般忍受不了這種拘留。安息吧。
iloveCCP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8:18:43
也許是我黨排到美國的地下黨員呢? 人家肩負使命,不遠萬裏,來到美國, 傳播國際共產主義, 解放美國人於萬惡的資本主義, 被抓, 寧死不屈,所以上吊自殺。 你就不要以普通人的思維去揣測那些遠大抱負和理想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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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88-中國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5:16:41 同問-----競選;中國人為什麽寧死不願回國?
技術員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7:54:41
明明是上吊自殺了,卻說是“失去反應”。要是有反應咋辦?馬上把22萬還給她?
走出非洲67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6:12:17
為啥寧死都不回偉大祖國?
erchou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5:28:54
同意。。

gnyd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4:22:04滿大街的墨西哥非法移民為什麽不抓?為何偏要抓中國人?中國人愛攢錢,也愛持現金,如果是她自己攢的錢,憑什麽沒收?
54188-中國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5:16:41
同問-----競選;中國人為什麽寧死不願回國?
紅辣椒66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5:15:50
憑啥沒收她的錢?22萬美金是多少年的血汗錢,就白白被收了。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4:52:03
如果發生在中國,此處必有人懷疑被自殺
duty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4:49:26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4:17:22 她這真是寧死不回中國。
我們搞不懂;五毛好像都氣背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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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幹淨一點吧。換個角度想一想。你聽說燈塔國片地黃金,於是把房子賣了把存款取了潤到了燈塔國,可是就被抓了,一生的積蓄被沒收了,燈塔國的黃金夢破滅了,麵臨被驅逐,她若有退路會至於輕生嗎?不是已經有很多潤到燈塔國的被遣返了嗎?這是寧死不回中國?
wumiao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4:34:11
22萬美元,相當於160萬人民幣吧,在中國東北小城20萬可以買兩套房子,自住一套,出租一套,剩下140萬在東北也能生活半輩子吧。
gnyd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4:22:04
滿大街的墨西哥非法移民為什麽不抓?為何偏要抓中國人?中國人愛攢錢,也愛持現金,如果是她自己攢的錢,憑什麽沒收?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4:17:22
她這真是寧死不回中國。
我們搞不懂;五毛好像都氣背過去了。
空城之主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3:29:15
看那左棍議員便秘的臉想笑。裝都裝不像。
令胡衝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3:28:15



中國人在那裏生活是中國人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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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3:26:43 中國人為什麽寧死不願回國?有這22萬美元,在中國可以過得下去。
競選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3:26:43
中國人為什麽寧死不願回國?有這22萬美元,在中國可以過得下去。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3:23:39
愛潑斯坦自殺的時候這位議員說啥了沒
令胡衝 發表評論於 2025-04-05 13:15:14


苛政猛於虎。暴政無人性。吃人不吐骨頭。人間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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