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給“網絡謠言”定罪,不能隻有手銬沒有尺子

隻有登錄用戶才能發表評論,點擊此處登錄    返回新聞帖
hachimada 發表評論於 2025-03-01 23:10:45
既然散布謠言,理應受到懲罰,天經地義。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5-03-01 22:12:25

領導的嘴巴就是尺子。

有門部關 發表評論於 2025-03-01 21:22:39
煩不煩?手銬尺子咱都有。你自己挑一個吧。
天堂小鬼 發表評論於 2025-03-01 19:25:10
中共立法的時候就知道口袋罪。
人民手上沒槍,沒選票,不團結推翻獨裁,中共怎麽會改對他們有利的偽法律
seator 發表評論於 2025-03-01 19:12:23
根子就是不能給警察定罪權,如果警察有任意處罰權,那麽他們就一定會濫用這個權力。
頁次:1/1 每頁50條記錄, 本頁顯示15, 共5  分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