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人權律師致函全國人大 籲民政部撤回終止涉外收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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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outloudly 發表評論於 2024-12-12 10:00:24
中國政府看不得中國人生活好。
不好吃懶做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7:37:31
今年9月,中國民政部突然終止涉外收養政策 - 為什麽?難道是不希望這些孩子在國外能有一個美好生活?
supernova13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5:21:00
世界各國都有許多身體殘疾的孩子,為什麽美國人沒有更多地去收養呢?過去三十年,中國在這方麵提供了許多便利,但多數收養者選擇的仍是健康、可愛的孩子。被領養到美國後,有不少成功的案例,但也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情況,包括養父母自身的問題,以及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帶來的煩惱,甚至讓養父母感到悔恨莫及。如今,隨著國內條件的改善,棄嬰數量顯著減少,調整外國人領養政策自然有其充分的理由。
時不時來看看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4:09:56
這位人權律師怎麽把中國的收養法用來對付外國友人呢?
我要真普選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4:06:00
都是中國孤兒,為西方國家獲取奧運金牌惹的禍!
xyz18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3:56:49
這個律師就是想打包子的臉!
cgh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3:46:13
如果講人權,應該接納中國老人到美國養老。還有,給潤人綠卡。老中小有同樣人權
生肖迷宮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3:19:16
中國政府禁止外國人收養中國孤殘兒童了,合情合理,領袖的臉麵是重中之重,至於殘疾孤兒死活根本不算事。從經濟層麵來看,孤殘兒童比如說先天性心髒病,被收養後到外國動手術治病,治好了隻是便宜這個孤殘兒童,對於咱們國家沒啥好處,而把這個兒童留下來病死之後可以買肝賣腎賣角膜,咱們能賺一大筆錢,既能擴充國庫搞特供,又能支援非洲為非洲兒童提供免費早餐,何樂而不為。
CTPCW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2:01:27
自己養不好還不讓別人養,就知道禍害老百姓
Maui2021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1:56:31
美國還鼓勵了老毛搞文革,上山下鄉,砸鍋賣鐵,大躍進,是吧。

reno2389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0:31:25當年美國為何拚命鼓勵鄧小平在中國搞強製性計劃生育?
小宇宙大吃貨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1:17:00
觀感很差 牛馬不夠人口來湊的即視感
半路過來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0:52:03
美國什麽時候要中國搞計劃生育?
reno2389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0:31:25
當年美國為何拚命鼓勵鄧小平在中國搞強製性計劃生育?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10:17:58
自己養不好還不讓別人養,就知道禍害老百姓
ca_lowhand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9:52:00
韭菜不夠了,必須圈在自己田了,就算爛了也不能便宜他人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9:14:00
有什麽會比黨國的臉麵還重要嗎?
iloveCCP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9:08:09
中國的棄嬰, 孤兒, 有“黨啊, 黨啊, 親愛的媽媽”撫育, 何必要外國人收養呢? 什麽法律不法律的, 黨媽是法定custodian, 有啥可說的。:)
Tyleno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9:07:00
我看到的絕大多數收養的孩子都是女嬰或是有殘疾的嬰幼兒。他們的親生父母棄之如履,官辦孤兒院利用收養家庭的愛心出口創匯。土共幹過的缺德事兒海了去了,不差這一件,就當是給這些孩子一個活路吧。
iloveCCP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9:04:58

tudoutudou99 : 你才是騙子吧? 要麽是文盲。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 白紙黑字, 寫著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tudoutudou99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50:17不知人權為何物的地方,居然還有人權律師?應該是騙子吧
how2say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56:00
無非是前段時間自媒體說被海外收養的小朋友太幸運了,從地獄到天堂的反差,打了當今聖上的臉。LBYD!
alextelltale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51:00
這個呼籲有道理,美國也沒禁止中國父母收養美國孤兒,應該對等。
tudoutudou99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50:17
不知人權為何物的地方,居然還有人權律師?應該是騙子吧
壺口瀑布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47:47
多年的實踐證明,收養有利於兒童本人的健康成長,融入正常人的社會;收養還有利於兩國人民的親情融合;
老寓公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41:45

這律師看不得孤兒被領養後長大拿了奧運的體操和遊泳金牌。

隻看評論不發言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41:27
zhei律師有點二,想出名想瘋了
居家凡人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38:37
@ ROUTARD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33:53這個律師代表誰?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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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人就理解這個律師代表人。連人都做不成,還什麽中國人、外國人?
ROUTARD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33:53
這個律師代表誰?外國人?
barryv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28:00
在中國主權曆來大於人權,沒毛病。
百家爭鳴2012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27:00
這些所謂的人權律師真的不懂法。涉外收養是中國民政部和外國之間的關係,終止不存在違反法律的情況。

中國的法律也管不了不在中國的外國人。
manhan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16:00
如果終止,中共國又少了一個賣孩子賺錢的財源。
Joyyu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15:29
相信事實好沒回國? 在美國混什麽混。 趕緊回去。

你在家打孩子打老婆對家人不好鄰居都不能容忍你這麽做。 有錯嗎?

自家的殘疾孩子照顧不好還不讓有心人照顧。 就沒把殘疾孩子當人看待。
遊浪者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15:00
屎相,中國律師是美國人?你這個駐美間諜是美國人?
七賢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11:59
有內行的人能不能透露一下,民政部的動機是不是在揣摩上意,擅自搞出了這個損害中華民族長遠利益的低級紅行為。
量子糾結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10:00
我認識不少被美國家庭收養的殘疾兒童,他們在美國得到了養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愛,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在中國,由於宗教文化的不同,隻有因為自己不能生育的家庭才會收養孤兒,要收養也是收養健康的孩子,從來沒聽說過有哪個中國家庭要收養殘疾孩子的,不讓外國人收養,這些殘疾棄嬰在中國一點希望也沒有。習蠢貨靈機一動胡亂立法的時候,考慮過幾十萬殘疾兒童的一生的悲歡嗎?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09:26
中國是主權國家不是?中國政府當然有完全的權力做有利於主權的事,美國操什麽心?
lzr 發表評論於 2024-12-11 08:02:21
要中止是完全沒問題的,可是問題在於那些已經在進行中的案子應該繼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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