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敢於向"尋釁滋事罪"說不的人,卻因"尋釁滋事"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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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鄉故鄉 發表評論於 2024-09-29 04:53:34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2024-09-29 02:56:52
***這也是美國警察最常見的逮捕人的條文,disturbing peace。
***而且門檻比中國這個低多了,不需要有造成公共場所混亂的事實,隻需要警察認為你在搗亂,比***如不服從警察。


你說的沒錯,美國警察有很大的權力逮捕人。美國的司法體係包括執法也有它很多問題。不過, 你能不能也評論一下這篇文章敘述的內容本身?

美國的法律體係, 金錢能起很大作用。 但金錢也還是得遵循法律這些社會規則,隻是在盡可能地鑽規則的漏洞。 美國法製方麵做得好的是程序正義, 但遺憾的是並不能總是保證結果正義。

無論如何,金錢通過鑽規則漏洞起作用的社會,比起一個權力赤裸裸起作用的社會, 還是要文明進步不少。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2024-09-29 02:56:52
這也是美國警察最常見的逮捕人的條文,disturbing peace。
而且門檻比中國這個低多了,不需要有造成公共場所混亂的事實,隻需要警察認為你在搗亂,比如不服從警察。
markLA 發表評論於 2024-09-28 21:31:23
唉,在豬圈國,所謂的法律都是為了方便殺豬人手中殺豬刀殺豬用的,不要太天真了

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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