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問題議員”遭國會驅逐,留下一項尷尬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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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外煙的打仗模子
發表評論於 2023-12-03 09:29:14
馬上取消美國國籍,趕回他的巴西shithole。
Sam大樹
發表評論於 2023-12-02 00:05:50
一個騙子被踢出國會,
另一個騙子也該進監獄了
henry008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22:09:12
騙術還不夠高明,還要多練練。真正的高手是不會讓別人看出破綻滴。當然囉,在某國,大家都知道是假的東西,都不敢明說,比如皇帝的新衣之類的勞什子。
Liantao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20:08:24
文章說的明明白白 道德委員會的提案。
和法庭判罪無關。
這個人臉皮是真厚。
樹沒皮怎辦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9:14:33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五節規定,“[國會]各議院可以製定其議事規則,懲罰其擾亂秩序的議員,並在三分之二的同意下驅逐一名議員。”
就是說,憲法本身並沒有規定什麽情況下可以驅逐一名議員。 而是規定由參議員和眾議院自己製定規則。憲法隻有一個要求,達到三分之二的多數,才可以驅逐議員。
渤海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9:12:15
有了這個先例,
Jim Jordan的委員會可以出個報告,稱敗燈收了中共多少多少萬,不用管敗燈自稱清白,也不用等法院定罪,直接彈劾.. 都不要三分之二,簡單半數通過即可,比這個還簡單。
渤海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52:44
說得有道理,下一個就輪到敗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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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ear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21:31
共和黨人沒有底線啊. 為什麽要等定罪?又不是法庭
LRushBall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52:32
eachnet88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19:37
以後選民選的人,國會黑幫不喜歡就好驅逐了。真的是開眼了。這些幫著民主黨誣陷自己幕僚的共和黨人就巴不得共和黨失掉優勢,就不用被選民盯著實現所謂的承諾了。他們根本就不想實現競選承諾。就像在國會裏混著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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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嗬,拜登也是選民選的,共和黨不是也要彈劾麽? 按你這個說法共和黨還不能彈劾拜登了?
Eastgate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30:41
麻煩國會也要驅逐一下最大的騙子老白癡拜登,-視同仁。
iBear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23:24
誰被2/3投票就開除,有什麽問題呢?總統也有被趕下台的,議員就不行?
iBear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21:31
共和黨人沒有底線啊. 為什麽要等定罪?又不是法庭
eachnet88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19:37
以後選民選的人,國會黑幫不喜歡就好驅逐了。真的是開眼了。這些幫著民主黨誣陷自己幕僚的共和黨人就巴不得共和黨失掉優勢,就不用被選民盯著實現所謂的承諾了。他們根本就不想實現競選承諾。就像在國會裏混著養老。
還是老李
發表評論於 2023-12-01 18:02:26
樓下這個說法不一定成立吧,我的理解是驅逐肯定是合法的,2/3同意即可,沒有定罪也不影響人們對這個議員的判斷,換句話說,定罪與否不是驅逐的必要條件。
定罪也是,比方說,陪審團一定比例認為有罪,跟這裏2/3同意,貌似也沒啥區別。
我沒有研究,完全憑通識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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