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女子付6元餐具費後打包帶走碗筷,拿得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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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z
發表評論於 2024-10-03 23:31:12
文章的最後是敗筆。
道理都講明白了,最後卻在和稀泥。
VGT777
發表評論於 2024-10-03 18:53:25
1。 文章裏麵提及“由於目前尚沒有法律明確禁止餐飲店收取餐具費”。
以此類推,目前沒有法律明確禁止餐飲店收取,堂食情況下的餐桌餐椅費。
也就是說,夠膽膽話,你餐館也去明碼實價,收收餐桌餐椅費,看看。
2。 小編光之談法律,而忘記還有民間約定俗成。
作為餐館經營者,為了一些蠅頭小利,你非要去破壞一些民間約定俗成的東西。那不就是沒事zhao 事
不能再沉默
發表評論於 2024-10-03 18:45:31
這是金飯碗哪?用一下就收6元,太黑了。
brent2008
發表評論於 2024-10-03 17:32:59
小編邏輯混亂。付了餐費,這餐就是顧客所有,就可以打包帶走。付了餐具費,這餐具就是顧客所有,就可以打包帶走。如果老板不想讓顧客帶走,那就不能叫餐具費(可以叫餐具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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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都講明白了,最後卻在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