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已超虐待範疇” 繼母虐待打死6歲男童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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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於 2023-05-30 20:24:45
判的好。不過如果不是非成年人能用全名嗎?都處以死刑了,那肯定附帶剝奪政治權利了,怎麽如此尊重重其隱私權?發通緝令的時候也這樣的話那就要多出不少報假案的。
俺是農民
發表評論於 2023-05-30 08:37:10
這算是個進步吧,原來對自家兒女虐待致死一般不判死,好在現在終於敢判死了..
已經4段
發表評論於 2023-05-30 06:10:57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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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首先是個人, 該國家民族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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