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一條狗才孤單

25歲了,該是時候記下自己想記住的,亦或是該忘記的。或許某一天,我記憶中的主角會發現原來這裏,有人在想念他
博文
(2005-06-26 17:56:04)
呆呆喜歡小呆的事情,要回到兩個人認識剛開始了... 呆呆來美國比小呆晚一年,專業不同,籍貫不同,這個不同,那個不同。按理說,不會有交集的。呆呆呢,雖然不是什麽大美女吧,但是也是會讓人眼前一亮的(如果她不戴眼鏡的話)。小呆呢,從來就沒少過女孩子追,算個帥哥吧。這個介紹比較的俗,但是我喜歡,因為像愛情小說裏麵,男女主人公的介紹都要先介紹外貌[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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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6 17:30:36)
呆呆,之所以叫呆呆,可能因為她確實有點呆,不然怎麽會叫呆呆呢。呆呆今天又發呆了,每次發呆就像女人的痛經,時間不長,但是很痛。呆呆發呆,用腳趾頭想都能想出來是為什麽,或者說是因為誰。呆呆在兩個月前的某一天,遭遇了她的克星,暫叫他小呆吧。據說這兩個人都有一個愛好就是發呆,嗯,看來這個世界上真是物以類聚阿,連呆子都喜歡找呆子。[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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