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我上個月在加拿大碩士畢業。必須在畢業三個月內找到工作,否則要離境。
這個月從網上發簡曆到A公司,A公司的老板在第二天打電話跟我談了十幾分鍾,然後跟公司裏麵認識我的人聊,就在email裏說決定錄用我並且在兩天內把employmentletter寄到。我很樂意做這工作並答應下個月過去。
到了下一天收到B公司的email聯係我做第二次麵試並且說是preliminaryphonecalltosetupaninterviewtim[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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