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麽?
(2004-11-07 12:31:16)
下一個
不知道為什麽要記日記。日記真是給自己看的麽?我想我的是的。如果你不幸看到了我的東西,那勸你不要往下看了,那將是一堆對其他人毫無意義的流水帳。 記日記對我有意義麽?我想記些什麽?我的日子永遠都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乏味得不能再乏味。而有些事情,即便給你的生命掀起了不小的波瀾,我想我是決不會寫出來的,日記總有一天會讓別人看到的。記得初中的時候還是挺傻的,竟然寫了不少的日記,高中是不記了,不過本子一直藏在我抽屜裏。最傻的是上大學忘了帶走或銷毀,結果被媽媽翻出來看了,她居然還寫信給我說日記寫得好。記得我當時看到她的信就大哭起來,那個氣啊,感覺很羞辱啊,好像自己被人脫光了衣服一樣,於是發誓不寫日記。想想那個初中的日記寫了什麽?不少是對父母的不滿,希望自己快快長大,趕快離開他們,那是那時候我最大的願望。人真的很奇怪,現在長大了,也離開他們了,而且一走就是老遠,16個小時的時差。可是現在的願望呢,就是找個機會趕快回家,希望自己就在他們身邊,永遠在他們的身邊。多矛盾啊。那個初中的日記還記了我對哪個男生有朦朦朧朧的好感,大概這就是我最怕媽媽看去的原因吧。 X也記過日記,現在覺得太奇怪了,他那樣不解風情,稀裏糊塗的人當時居然還記日記。他的文筆多糟糕啊,我的已經夠臭的了,他,天哪,肯定讓人忍無可忍。不過也許不是他那本日記,我們今天還不會走到一起。可是是走到一起好,還是不走到好呢?嗬嗬,如果他看到這些一定罵我沒良心了。 不管怎麽說,我是打算開始記日記了,不過我那麽懶,又沒毅力,誰知道能堅持多久呢。 先說說昨天吧,雨很大,沒法出去玩,去唐人街買了菜,回來和 B,C一起涮火鍋,吃的太撐了,後來一直有些惡心。晚上去看了電影,King Arthur 和I,Robot.頭疼得厲害,一直也沒太聽懂在說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