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蘭大使館看到他們自己翻譯的介紹荷蘭的各類宣傳品,其中有本《荷蘭大師》,關於“荷蘭文化”的介紹,原文如下(文字顏色亦是原版):
“這裏隻列舉幾個原因,說明為什麽荷蘭也許是世界上最佳的經商地方之一:
荷蘭人坦誠開放。 在荷蘭,與某一個市政府做生意前,不需要與市長親自握手。
荷蘭人注重成就和結果。 在著手工作前,不需要首先花費時間恭維某一位主管。
荷蘭人很守時。 當您在這裏見客戶時,請放心,您不會等上幾個小時。
荷蘭人很重諾守信。 在荷蘭,請放心,你的供貨商會按照指定的時間交貨,而不是提前不期而至,或者滯後姍姍來遲。
在談判時,荷蘭人很堅定,但很公平。 他們不會試圖哄騙你去做什麽。
荷蘭人基本都會講英語,還通常熟諳其它語言。 在荷蘭,溝通不成問題。
荷蘭人熱衷於新理念,因此,新技術很受歡迎。 荷蘭人視野寬闊,因此喜歡所有外來的東西。”
———————————— 感想分界線 ———————————————————
我怎麽覺得荷蘭人在含沙射影呢?而且還覺得荷蘭人在搶生意嘛!最關鍵的是:為什麽我對人家這麽好的國家長期持有固執的偏見呢,比如一點也不勤勞勇敢,恨不得一周隻工作3日天呢?
偏見源於無知還是無知源於偏見,我承認我對荷蘭比較無知,就知道個鬱金香大風車奶酪木鞋,不仔細想想的話連人家英雄的航海史不朽的大運河偉大的老梵高都差點沒聯想起來與荷蘭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