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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難道又是在影射我們敬愛的阿土哥?!

(2009-03-17 23:36:51) 下一個
他由於不願念書,要求退學,但是學校不準,他翻看了學校的規章製度,找出可以被學校開除的理由,他決定讓所有考試科目都不及格,連補考都不及格,這樣就可以被學校勸退,但是這個學期學校決定教學改革,所有課程都開卷考試,他隻好氣急敗壞在試卷上胡說,結果老師都認為他的觀點很新穎,分數很高,他的退學沒有得逞。

他隻好想別的辦法,如果犯罪肯定被開除,於是他跑到外麵殺了一個人,沒殺死,然後報警,三天後,他被放了出來,因為他刺傷了一個通輯很長時間的逃犯,警方為了邀功,製造了一些假象,硬說是他幫助警方抓住了通緝犯,送回學校後他受到了學校的表彰,全市高校都學習他。

他實在忍無可忍,決定自殺,於是他站在立交橋上,兩眼一閉,從橋上跳下來,反正摔不死也得被汽車壓死,不幸的事情發生了,他正好跳在了一兩被劫持的運鈔車上,劫匪因為發現有人“襲擊”,頓時慌亂起來,結果車上的人反抗,將劫匪製服。他又一次受到表彰。當年他被評為優秀大學生。

他的人生徹底崩潰了,但是他仍然尋找更好的退學辦法,於是他在學校貼了一張大字報,抨擊政府,結果正好鬧72 學 潮 ,他又一次被當成了英雄。

一天晚上,他在學校的實驗室看到副校長正在猥褻一個女生,他猶豫再三,還是闖進去製止了一場不正當行為,第二天,他被開除了。

這下把他樂的,原來被開除竟是這麽簡單。就在他收拾東西準備離開學校的時候,校長辦公室的人來找他,向他傳達了校長的一個決定:撤銷開除他的決定,並且決定畢業後直接留校任教,因為校長除掉了對他最有威脅的那個副校長。

再後來,你們都知道了,他在網上寫博客,批評我國的教育製度,結果被勸退了。這一次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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