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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製社會的初級階段

(2006-06-09 03:41:34) 下一個
這一次,故事是這樣的:
某打工妹誤入打著茶莊幌子組織賣淫的龍苑茶莊,負責發放避孕套、收嫖資不足一個月,因茶莊被查而受審,日前荔灣區法院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小夏有期徒刑1年。(相關鏈接:::URL::http://news.sina.com.cn/s/2006-06-08/004410094482.shtml)

關於這個判決是否合理,新浪有一個網上調查,截止到現在,結果如下:
    
 
你認為打工妹小夏沒賣淫應當判刑嗎? 
共有16790人參加 
 
你認為打工妹小夏沒賣淫應當判刑嗎? 
  選項                             比例             票數 
1 不應當,農民工進城務工不容易        59.06%           9917 
2 說不清,牽涉到許多社會問題          21.29%           3574 
3 應當,從法律角度看她的行為的確犯罪了 19.65%           3299 
 
  
 
  
半數以上的網民認為“農民工進城務工不容易”,所以也不應該判她的刑——關於這個說法,另有人發文呼籲:[……無法想象柔弱的打工妹小夏在法庭上大聲喊冤的一幕。她無助的淚水足以讓每一個有良知的人落淚,就像筆者在新浪網所看到的專項網友調查:9141名參與者中,有5436名網友認為“不應當(被判刑),農民工進城務工不容易”,占到當時所有參與者的59.47%。無障礙的網絡讓絕大多數人不再沉默,這一調查代表了絕大多數網民的真摯情感。…… (相關鏈接:::URL::http://news.sina.com.cn/s/pl/2006-06-09/000710104848.shtml)

對這樣的反映,我隻能說出了遺憾,還有堪憂:看看我們的法製觀念啊!

去年王斌餘殺人事件也曾經一度沸沸揚揚,眾多的有誌之士甚至專家名人都認為給王斌餘的死刑是量刑過重畢竟這個不幸的農民工實在是走投無路之下的激憤殺人……記得當時我就很不解地說過難道我們當今這個社會殺人還分為三六九等嗎?比如說一個衣食錦玉生活無憂的人殺人了是否就該加倍量刑?!在某些特定曆史時期,尤其是國家動亂動蕩,法製不健全的年代,殺富濟貧打家劫舍曾經是被美化的革命行為,是被大多數默許的正義行動——這就是革命教育的結果,這個結果發展到了今天,就是弱勢群體犯法應該從輕處理,無論是殺人放火還是嫖娼賣淫。我很奇怪這樣的論調,因為當今這個社會,你隨便打開那個電視頻道,翻看什麽書報雜誌,裏麵的人們都是在高談維護法律的尊嚴建設法治國家……而有人以身試法(姑不論是知法犯法還是法盲無知還是生活所逼還是走投無路……)的結果卻會引來社會輿論大談犯法者的社會背景社會地位社會分工而不是具體所觸犯的刑律和事實!

前麵說到的打工妹本人,根據媒體報道,也是清楚所服務的茶莊掛羊頭賣狗肉的實質,但是“為了讓自己半個月的勞動不付諸東流,小夏留了下來,她暗暗下了決心,幹完一個月拿到工資就走!”——作為成年人(28歲)的她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也就是說具備刑法意義上的控製或辯認自己行為的能力,在明知他人組織賣淫仍然為組織賣淫人提供幫助,顯然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

盡管媒體的“新聞”裏用了諸多“連區區600元工資都沒拿到”、“老伴連哄帶嚇”、“暗暗下定決心一定要離開”描寫表明了作者強烈的傾向性,從這樣明顯帶有個人感情色彩的“新聞”我們不僅能看出該打工妹構成犯罪的事實,同樣也能清楚地看出現代傳媒的水平;同時,至於為什麽弱勢群體容易鋌而走險,輿論又選擇了集體失語。我甚至很小人地臆測:那些在網上喊得最激烈的覺得弱勢人群犯法應該從輕處理的人,在現實生活中是否從來不會去關心關懷任何一類弱勢人群?是否他們本身都缺乏足夠的常識與有責任的愛心來幫助這些被他們當作道具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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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
評論
東京的鱉 回複 悄悄話 冷血阿!
你衣食無憂如何能體諒打工仔的痛苦啊。小姑娘隻是幫幫忙而以,得繞人處且饒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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