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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主席,毛主席,與中式英文稱呼

(2006-03-23 17:09:45) 下一個
馬主席,毛主席,與中式英文稱呼                                             klw456 國民黨新科主席馬英九在最近訪問美國期間,到哈佛大學作了一次演講。他最後特地留出半小時的時間讓聽眾提問。據報道,提問者主要是來自大陸的留學生和訪問學者。席間最有趣的新聞莫過於急切的提問人,竟然連連呼叫,“毛主席,毛主席。” 當然這很可能是緣於大陸的南方口音,“馬”字的韻母不夠長的習慣,與“毛”字發音難分伯仲了。決不會是三十年前“夢中想念毛主席”的緣故。 隔了一會,又看到一則報道,說是台灣剛卸任的民進黨政府行政院院長,謝長廷,也趕來聽取演講,並與馬主席同用流利英語禮貌交鋒的一段文字。 本文暫不討論問答雙方的內容,而是就中文英文的稱呼語,談點看法。 首先相信在哈佛的大陸學人也是使用流利英語發問,那麽“馬主席,毛主席”的稱呼也都是使用英文的結果。我就借此機會,談談自己學習英語的一點體會。我們中國人稱呼用詞與英語是大不相同的,可是多年來,許多國人在英語世界裏,依然按照中文的習慣,“創造性”地運用英語的稱呼詞。這是非常不妥的,應該引起海內外學習英語的國人普遍關注。 在正式的人際交往之間使用英語,不論是書麵用語還是當場對話,對對方的稱呼,也就是第二人稱的稱呼詞,是非常有限的幾個。對男性就使用Mr.(密斯特),對女性未婚者則使用Miss(密絲),已婚者稱Mrs.(密昔絲),對不明已婚或未婚者,以及現在女權高漲時代不願意使用丈夫姓氏的所有女性,都使用Ms(姆茲)。上述幾種都必須加上姓氏,已婚女性必須使用丈夫的姓氏。在更加正式的嚴肅的場合,比如文件書信台頭,還可以在稱呼之後使用正式的姓名全稱。在特別尊重對方的場合,比如服務行業職工(包括老板)對顧客,警察(以及政府機構員工)對正在服務中的個別民眾,對男性稱sir,(首,短音),女性稱madam(瑪達姆),這種用法,不論書信體還是口頭對話,都必須不加姓氏或全名。書寫時除了在句子的開頭以外,也都必須是沒有大寫的,即使是加上了我們當初學英語時感到太肉麻的“親愛的”,也沒有大寫,如:Dear sir, Dear sir or madam,(親愛的先生,或女士)。順帶說一下,有大寫的Sir,是英國貴族銜的一種,漢譯為爵士,必須用在人名之前。 在英語世界(相信許多其他西方語言也是如此)隻有貴族封號、軍銜、和(宗)教職是可以普遍地被當作稱呼詞使用的,而學術界隻有Dr. (Ph D博士銜)可以用作姓氏或全名之前的稱呼詞。因為現代醫生必須取得醫學博士學銜,所以醫生被普遍用於Dr.的稱呼,好像是與漢語相同。但是,在英語中,我暫時還想不起還有哪一種職業可以像漢語一樣用作稱呼詞,像我們習慣地稱呼:張大夫,王老師,李教授,趙律師,甚至張木匠,王裁縫,等等。官銜,不同等級的職稱,在英語中是從來不能被用作稱呼詞的,不像我們漢語中的部長、局長、科長、總經理、董事長,都是廣泛地被用作稱呼詞。英語中唯一的官銜例外,就是國家總統,他可以被當麵直接稱呼為某某總統。即使是大學校長,公司主席,在英語中都是與“總統”一詞完全相同的名詞,但是絕對不會被連同姓氏一起使用的當麵稱呼的用語。 在兩方相對交流(書麵或現場)時,也就是說第二人稱的使用時,可以用先生加職位的稱呼以表示尊敬。比如,“親愛的部長先生”,“親愛的主席先生”等等。請注意,這樣的稱呼不會被加上姓氏或者全名。 隻有在第三人稱的情況下使用時,在向第三方介紹、報道、提及某某人時,可以說市長某某某,或者某地市長某某某這樣的稱呼。請注意,這不同於當麵直接的稱呼。比如,報道中可以見到這樣的稱呼:Vermont Mayor Green佛蒙特市長某某,(專用名詞,須大寫),city mayor Green 本市市長某某(普通名詞,小寫), 而在第二人稱的情況下,就隻能稱呼其為Mr. Green(格林先生), 或 Mr. Mayor(市長先生)了。我看到中央電視台《讓世界了解你》欄目主持人,幾年來為國內的地方政府與外國相對地方政府牽線搭橋,做了許多好事,但是每每看到他在節目中稱呼外方地方長官也是使用中式自創英語,總是感到十分的難受。 我曾經問過幾位喜歡咬文嚼字,而且又能講出點道道的洋人朋友,既然你們從來沒有人稱呼什麽人是Chairman So and So某某主席,那麽你們怎麽也認同我們中國人使用Chairman Mao(毛主席),這樣的用語呢?我綜合了幾個人的回答,結論是,在第三人稱的情況下,在知名度已被普遍接受的程度時,“Chairman Mao毛主席”就是“中國國家主席毛”的簡稱,是符合英文習慣的,也是被接受的;在第二人稱的文句內,在直接引用被他人當麵稱呼時的用法,在使用英語為母語的人士內心深處的感覺,是被當作其他文化的一種宗教稱號對待的,英語,如同許多其他表音字母文字一樣,不須翻譯,而直接接收使用,如同伊朗霍梅尼的稱號等。與他們的母語格格不入的東西,而被照單全收地應用,這裏還有非常含蓄的揶揄成份。 其間的不自然,我無法使用你我正在溝通的文字表達,我就舉一個例子。十多年前,我初來乍到時,在本地一所中學臨時充當一位洋人的漢語教師的助手。因為她在北美的一所名牌大學取得漢語學位,又有本省中學教師執照,我隻能按照她的規定執教一些輔助練習,不能,而且我也不願,與她同台“演出”。有一次,我早到了幾分鍾,我在教室門外聽到了,她正在教學生這樣的漢語句型練習:“請,進到裏麵去,請,出到外麵來。”我無言可對。這裏我隻設想,我這個故事能幫助我們理解,我們講的中式英語在洋人耳朵裏的感覺。 中國大陸自朝鮮戰爭與西方文化隔離多年,在五十年代末,中蘇大論戰公開化時,黨中央下令,大城市高中減少俄語班而增設英語班,到63年秋季開學時更在初中廣開英語科。珍寶島的槍炮聲,催化了69年初的中共九大直接下令,在全國大中城市,自初中起立即恢複或增設英語課,小學三年級起,有條件也要照辦。在當時瘋狂革命的時代開設的都是瘋狂革命的英語教材,於是“自力更生”的中式英語貽害至今。那時候的英語教材中,稱呼“張老師”為Teacher Zhang,“王師傅”為Master Wang。我後來才知道英語沒有這樣的稱呼的,隻有十八十九世紀的文學作品裏的人物,才有被這樣稱呼的,而且隻能是在有錢人家的年輕男性,可以被仆人這樣稱呼的,並且必須不用姓氏,隻用個人名,翻譯成適當的漢語,應該是“某少爺”才是正確的。想不到在最狂烈的文化大革命時期的中國,進駐上層建築的工人宣傳隊的“師傅”成了“少爺”。 當然,“毛主席”這個稱呼的英語翻譯至今也無人質疑。今天看到哈佛的學者中間,有人稱呼“某主席”,我連想到了許多問題,借此機會一並表述吧。 但願我的這篇小文章,能夠引起中國大陸在哈佛的學人一番批評。 fredkong@shaw.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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