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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四年級時他還是純真男一個,雖然校園裏不少人傳言他好過的女孩子至少十幾個。因為他喜歡帶一大堆漂亮的女孩子到他宿舍去,還因為有人經常看見他和不同的女生單獨在一起。
其 實,就是談熱愛,談理想,談改變,談革命。而且一旦談起來如若無人之境,仿佛世界就是他開的。 精力極為旺盛,幾乎走遍了學校所有的宿舍。每到一處,無論別人是否認識他,就開講。 N年以後,很多校友都記得他講過的話,但他自己全忘了。 學校裏有史以來,也到目前為止,他是唯一向生人打招呼的人。他自己選擇一些人打招呼,忽略別人和他並不認識的事實。他到美國後才發現,向生人打招呼並不是 他的發明。
她是他整個大學期間唯一一見鍾情的女生,雖然他喜歡十幾個女生。她也是幾乎所有女生裏唯一對他的看法完全不同的女生。
一次他們一群學生一起出去玩時,車上有其他學校的學生。 他看別人有麵包吃,就對他們說:
“我餓了。可以問你們要點麵包吃嗎?” 一邊說,一邊竟然嘴巴空動了起來。同校的男女同學都為他感到羞愧,隻有她覺得他這樣做很自然,也很正常。
她覺得他是很少的把想法幾乎完全表達出來的人。大學生們都懂,不是所有的想法都可以說出來的;不是所有可以說的都可以寫下來的。但他是個例外。他把想法都說出來,把別人隻有在關燈時才好意思說的話寫下來,還到處貼。
他 體育不好。不會騎自行車,不會遊泳,隻會跑步。所有的球裏隻會打乒乓球。而她體育很好。他們一群同學出去玩時,她說可以讓他坐在她自行車後麵。雖然在精神 世界裏他很狂妄大膽,但在物理世界裏他似乎很膽小。自行車旁邊的汽車喇叭一響,他就會情不自禁地哆嗦。不是因為什麽目的,而真的是因為害怕,他不得不把雙 手摟在她的腰間。她的腰很細。
為了證明雖然體育運動不如她,但身體也有過她之處,有一次,他帶她到山頂上,以三種不同的方式將她摔倒在 地。至今他還清楚地記得第一招是“撕跤”:雙手握住她的肩膀,將她向他的右方傾斜,然後在她想移動左腳保持平衡時忽然伸出右腳將她絆倒。。。。。。第三招 是“抱跤”:就是從正麵直接完全抱住她,然後從上往下把她正麵壓倒。。。。。。 當時她隻好認輸。後來,她告訴他,她當時腿和渾身都莫名其妙地發軟,有勁使不上。他聽後皺著眉頭,認真地不解地問:“為什麽?”
他們和幾個同學一起去海邊,別人都盡興地玩,隻有他認真地撿貝殼。其他撿貝殼的孩子都撿光鮮漂亮的貝殼,他卻撿了一堆看上去癩癩的,醜醜的貝殼。幾小時之後他很認真地向她展現他的成果。她大笑起來,說:“這是什麽呀?”
他無比認真地回答:“這是一種美,叫癩美。”
後來她告訴他,她就是在看他孩子般認真地長時間地撿他的癩美貝殼的時候愛上他的。。。
。。。。。。
雖然大學已經開始用電子郵件了,他和她卻選擇用紙和筆寫信。有時每天一封。至少三天會有一封。有時見到時交給對方,有時貼上郵票通過郵筒非常曲折的方式將 一封信從學校送到市中心郵局分揀處,再送回學校。 原因之一是他倆的字都寫得非常漂亮。他的字如天馬行空,她的字可以作鋼筆字貼。
他們與別人不同,他們不寫“地址:本市內詳”,而是大大方方地寫上自己的名字。他們不在一個班。他們的同學們都很奇怪也羨慕他們的這種交流方式。
古雲:“見信如見麵。”隻要有兩天沒收到,他們就好像自己的生活缺少了什麽最重要的東西。
她生日的時候,他送給她的禮物是他自己寫的童話。這之後的一天,他在信中告訴她他愛上了她。他已經忘記了自己的表白,但清晰地記得她的回信:
“你把愛給了我。這個世界充滿了你的禮物。。。。。。”
他們之間總是小心翼翼地避免手和手的接觸,直到有一天,他對她說:“我要大膽。”然後熱烈地吻她的臉頰的嘴唇。嚴格地說,他不會接吻。 她的心怦怦地跳了很久很久,直到晚上回到自己的宿舍依然是兩頰滾燙。。。。。。
她自己喜歡讀書,也喜歡送他書。他一生中很少看書。她送給他的書占他所讀的書中的重要比重。他喜歡買詩集。
他和其她的女孩子間喜歡互送詩集。 在他們後來經常在一起之後,愛慕她的男生當他麵送給她“三葉集”,他喜歡的女生幹脆把送給阿裏的詩集或禮物交給她轉交。 她們都真心地喜歡她。
在他們相好之前,整個大學裏的大多數學生們對戀愛的印象是負麵的:兩個人躲在一起,不和別人來往。戀愛的一對坐下來,其他學生就不坐那裏。 他們完全改變了低年級學生對戀愛的印象:他們坐在哪裏,哪裏就有最多的人。
同學回憶說,他倆的戀愛在學校裏仿佛開始了一個新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