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強迫是犯罪行為, 或至少需要距離保護
(2010-06-13 04:15:27)
下一個
強迫性愛是絕對的犯罪。大多數州都已明文規定。
至於強迫吃飯,和不讓睡覺,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可借用其它條款來懲罰。比如,強迫的方式包括動作。
假如我是警察,最關心的問題是:
1. 這是偶爾,還是經常?
2. 是否大多數強迫都包含語言以外的行動式強迫?
3. 她是否和他認真談過,而且談話後依然無效?
如果以上3個答案都是 “ Yes ,那麽警察的處理絕對是正確的!
愛情的前提是尊重和給對方作為成人的自由,沒有這點,就不存在忠誠的問題,而是自我解放!
進一步, 教主以為許多中國家長強迫孩子學這學那,都可能在違反法律。 遲早會上法庭,或受到警察代表國家的幹涉。
傅雷在美國絕對是要關起來的! 他摧毀了他兒子的心靈。 墓也該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