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說一幫人為吃鴿子的老鷹是否該被趕走爭吵,後來居然還有人鬧到被警察逮了起來,這老美的事就是有些古怪。最後老鷹還是贏了,好像已經決定了,老鷹有權利在曼哈頓住著,那個被拆了的巢得被恢複。
再一個事就是有一個紐約州的議員因為貪汙被判了入獄一年,這老兄剛進去不幾天就受不了了,成天在裏麵嚎啕大哭,他的親戚朋友也真是神通廣大,居然讓紐約的一個什麽委員會,違規將他放了出來。消息出來,腦袋沸沸揚揚,這紐約市的市長隻好說事先不知道,將那個委員會的人全撤了。(你說這些個委員還真他媽夠意思。)現在新的委員們,要複查此事,說前任犯了錯,要糾正,可是這議員的律師說既然放出來了,放錯了那也不是那老兄的事,說隻要他沒有在外麵違背假釋規定,就不能再關回去。不知道是他奶奶的什麽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