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心血來潮,在這裏建了一個自己的博客,留下一篇文章後,就把這事給忘記了。真的是忘得一幹二淨!今天,不知道為什麽,突然想起來,又回來看看。發現,我的博客居然還在!既然占了位子,就別浪費。我看我還是接著寫吧。娛樂大眾。
我家樓上靠右邊的住戶是一個三口之家。家裏的男人在我的學校讀博。女人是他在巴西認識的。他們有一個非常可愛的女兒6歲,是我見過的善良的小孩兒。男人長得並不出眾,但是女人和小孩兒卻都是美人胎子。我開始不理解。後來和男主人接觸越多,就越覺得那個女人有眼光。他是一個風趣又極有分寸的人。含蓄又不失簡單。一個很有頭腦的人。我見了他們家小孩一次,那個小女孩就喜歡上了我,讓我有些受寵若驚。(我從小到大,並不太和小孩子有緣)。大人的關係往往因為孩子而變得親密。我和他們家的關係雖然談不上親密,卻因為那個小女孩而顯得比一般鄰居有了多一些的“感情”。今天他們卻要搬走了。男人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求得一份工作。一家人歡天喜地的把家裏東西清了個一幹二淨。準備到華盛頓過下半輩子。我搬到這個樓裏的時候,他們一家還在巴西。現在,我還在這棟樓裏,他們卻已經又要搬走了。
原先住在我們對麵的那一家人,也是一個幸福的三口之家。雖然男主人和女主人沒有結婚,但是看上去很美滿的樣子。兩個人都很熱情,特別。女人很能說,自己一個人就能撐起一整個晚上的聚會。男人雖然也不少話題,但是在女人身邊就顯得安靜多了。樂得讓女人去撐起她那片天。孩子是女人的。一個漂亮的小男孩。年齡雖小,卻極沉穩。讓人也沒多敢把他當小孩子看。我首先總覺得他們會一直住在我們對麵。然後覺得,他們會一起樂嗬嗬的變老。可是兩年後,他們卻在搬走的同時分了手。我當時在國內,所有的小道消息都是間接的。一直也沒有太弄明白是怎麽回事。總之,我先前的“覺得”和事實沒太大聯係倒是真的。 回到法國後,在那些暖洋洋的星期天的下午,還是會幽幽的想起在他們家喝的那些下午茶。
我總想,等以後老了,一定要寫一本小說,叫“Jean-jaures 65號”。把我們家裏前前後後接待的20多個室友,和樓上樓下有趣無趣的鄰居都記錄下來。保準能賺足我的退休金。可是,卻沒有想到,人如果老了,記性也就不好了。到那時候,還會記得起這些在我的生命裏滑過的身影嗎?還會記得起,那些瘋狂的晚會,親密的感情,似乎永不消逝,卻在一瞬間丟失了的青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