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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人事製度的演變

(2006-03-10 18:45:58) 下一個

中國古代人事製度的演變

  中國古代人事製度,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經曆了一個漫長的演變過程,達到相當完備的程度,其中不少有價值的東西,對西方一些國家文官製度的形成,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同時也可為我們今天人事製度的改革提供啟示和借鑒 。一、堯舜到戰國時期,經曆了世襲製代替禪讓製的過程,中國古代人事製度處於萌芽時期中國上古時期,原始公社部落聯盟的首領是實行禪讓製的。堯舜就是處在這個時期。相傳堯為部落首領時,部落選舜為繼承人,堯對舜進行了三年的考察後使之辦事,堯死舜繼位。用同樣的方法,經過治水考驗,以禹為繼承人。禹繼位後以以陶皋為繼承人。陶皋早死,以伯益為繼承人。這種製度直至原始公社製瓦解。公元前21世紀,中國曆史上第一個奴隸製國家夏朝誕生。中國奴隸製國家的政治組織是“親貴合一”。“親”是指血緣關係,“貴”是指政治關係,所謂“親貴合一”,即由奴隸主貴族的家庭成員參與國家的管理活動,擔任國家各級官員,在政治組織中使人們的血緣關係和國家的政治關係高度融合,從而保證奴隸主貴族對國家政治的壟斷。“親貴合一”的政權組織原則在人事製度上實行以宗法血緣為特征的世襲製,取代了原始公社時期的禪讓製。世襲製,即世卿世祿製。世卿製是天子任命宮庭百官,冊命諸侯國君均在與其的血緣或姻親關係的人中選拔,官職、爵祿和政治特權,由他們的子孫世世代代繼承下去。世祿製是指奴隸主貴族根據他們的等級地位,世襲地享受俸祿。國家機構比較完備的商朝,王位基本上是你死子繼,以嫡長子繼為主,輔之以兄終弟繼。西周分封製,基本上也 是在宗法基礎上按血緣的親疏關係進行的。中國古代這種奴隸社會的人事製度,雖然在選拔官員上也有一定的標準,注意德才(如分“德行為上,其次治事,再次語言”三等),也要履行一定的程序,但客觀上形成了“公門有公,卿門有卿,賤有常辱,貴有長榮,賞不能勸其努力,罰不能戒其怠惰”的消極後果,嚴重壓抑了人才,不能調動官吏治國理政的積極性,也不利於官吏的正常新老交替。春秋時期,各國有相、三公、六官,六官是管理日常政務、擁有實權的官吏,天官是六官之首,管官吏的選拔、任免和進退。形式上人事製度似乎有所發展和完善,但從根本上說,仍是奴隸社會的世襲世祿製。到春秋末期,奴隸製走向崩潰,形成了王室日衰和大國爭霸的局麵,不少諸侯國為了取得霸主地位,采取削弱同姓諸侯,重用異姓卿大夫的作法,從而促使世襲製走衰亡。戰國時期,各個國家為了爭霸中原,需要招攬大批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各方麵的人才,同時奴隸製瓦解以後,中小地主及其知識分子迫切要求進入權力機構中來,因而仕途空前活躍。各國招攬人才的方法主要是通過軍功和養士兩種途徑。軍功是指按照作戰功勞大小而賞給爵位,立功仕官的製度。這雙奴隸製社會按宗法血緣關係遠近任官賜爵大大前進了一步,為無特權地位的新興地主階級登上政治舞台開辟了一條重要途徑。戰國時期的士是一種特殊的勢力,他們飽學善辯,有一定的治國用兵之才,奔走各國之間,揣摸形勢,縱橫捭闔,活躍於政治舞台上。各國統治者競相養士,並根據需要而起用為政府官吏。當時成就一番功業的人才,都是從這些士中脫穎而出的。如馮諼、毛遂、孫臏、張儀、蘇秦、範睢等等。戰國時官吏的選拔,一個最鮮明的特點就是選賢任能,量才授官。這種用人製度是經過一些政治家的大膽推行改革而逐步形成的。如李悝在魏國廢除維護貴族特權的世卿包祿製,堅持“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奪滛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的用人原則。吳起在楚國“廢公候疏遠者”,罷無能,廢無用,裁減冗員,注意起用正直、實幹的人做官,要求官吏做到“私不害公,讒不避忠,言不敢苟容,行義不顧毀譽”。商鞅在秦國兩次實行變法,廢除貴族世襲特權,根據“勞大者其祿,功多者其爵尊”的原則,製定二十等爵,建立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製度。韓非主張“宰相必起於州郡,猛將必拔於卒伍”的觀點,很為當時秦王所賞識。戰國時期的這種選賢任能的製度,無疑是對奴隸製特權的否定和衝擊,所以那些為推行這一製度而堅持改革的政治家不少都是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這種製度的實行,使一大批具有 真才實學的人擔任了國家官員,推動了當時社會的發展,並為以後人事製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礎。二、秦漢兩朝,隨著統一的中央集權製的封建國家的建立和鞏固,世襲製度被廢除,采取推官選官的製度;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製。這一時期是中國古代人事製度的草創階段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創建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在人事製度上,進行了不少改革。 主要有:(1)建立以郡縣製為基礎的封建君主集權製,郡縣為地方行政單位,廢除奴隸製的分封製;(2)建立全新的官製,中央設三公九卿,地方設郡守、縣令,都由皇帝任免、調動,不世襲,完全廢除了世襲;(3)實行按軍功授官的辦法,廢除宗法血緣的分親製;(4)取消食邑製和世初製,實行實物俸祿製;(5)建立一套完整的監察製度,中央設禦史大夫等監察官,由他向地方派郡監,對郡胰官吏進行監督,不受郡縣管轄,這就保證了各級監察機構能獨立行使監督權,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地方官吏恪盡職守。秦製完全否定了奴隸社會的世襲世祿製,體現了封建專製國家的特點,很多方麵為以後各朝所沿襲。劉邦建立西漢王後,國家體製在原有基礎上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基本上是“漢承秦製”。漢武帝以前的選官方法是“任子”和“資選”,察舉不是主要的。“任子”就是功臣後裔或高級官僚任滿三年,可保舉一子為郞;“資選”即富人通過納資為郞,朝中再從郞中選任官吏。漢武帝對於選官的辦法是作了一些改進的。從武帝始,漢朝選官的途徑主要是“察舉”和“征辟”。“察舉”是一種自下而上推舉人才的製度,按其形式可分為詔舉和歲舉。詔舉是皇帝臨時詔令公卿郡守等舉薦人才,武帝以前雖己實行但人數極少;歲舉是郡國每年要向中央推薦一定數量的人才。漢朝郡縣基層小吏以察舉出身而位至公卿者,不勝枚舉。由於地方官吏有很多從井救人仕進機會,所以工作異常努力,往往以身作則,為政清廉。征辟即征召和辟除。征召是皇帝下詔聘知名人士入朝參政或務顧問。辟除是中央務部機構和地方郡縣諸府按製度選任僚佐吏員。漢朝有嚴格的薦舉規定,薦舉者和被薦舉者有連帶責任,即薦舉不當薦舉人連帶坐罪,若薦舉得人,可以嘉獎。漢朝對官吏的任用,也有嚴格的程序,包括任用回避和任用期限等,還規定了對官吏的考核(稱課考),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為防止偏私,考課采取會議形式公開評議,考課後,根據情況實行嚴格的獎優懲劣,有功則升,無功則退,好難受 後有功複可升遷。由於漢朝實行這一套人事製度,發現了大批人才,因而國家機關職官頗富生氣。魏南北朝的選拔官吏製度是實行九品中正製。魏文帝黃初元年(公元220年),曹丕設立九品中正製並正式推向全國。這種製度的內容主要是:中央政府很有德才和識鑒能力的中央政府官員兼任其出身所在州郡的“中正”官,州置大中正,郡置中正,縣置小中正。中正官負責察防本州郡內人物,根據他們的“品”(門弟)、“狀”(德才)加以品評,把品評的人才分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向吏部推薦,吏部根據“擇上”錄用的原則,從中選拔人才充任各級官吏。這種製度推行之初,確也選拔了一批人才,但不久就偏離了選才的宗旨而日益成為世家大族壟斷政治的工具。在隻重門門,不看德才的情況下,出身一般以至貧寒的優秀人才被排斥在仕門之外。出現“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局麵。這種製度,與秦漢時期的人事製度比較,是某種程度上的從倒退。由於九品中正製“不擇賢良”的腐敗性越來越突出,至西魏、北周時期己逐漸動搖。三、隋唐宋三個朝代,實行考試選官的辦法,這一時期是以科舉製度為核心的中國古代人事製度從創立形成到完善的階段從隋朝開始,經唐、宋兩,是我國封建社會人事製度的形成和成熟時期,最大的特點就是實行開科取士的製度,即設科考選拔官吏的製度。其它在人才培養、官吏考核、機構編製、俸祿享受等方麵都有發展。中國的科舉製度創立於隋朝。隋文帝統一中國,結束了曆史上延續三百年之久的魏南北朝分裂戰亂局麵。為了鞏固統一,吸收江南、山東士人進入仕途,打破由原來北朝舊貴族壟斷政治的局麵,於是便采取考試錄官的辦法。隋開皇七年(公元587年),隋文帝定製,每州每歲貢士三人,保薦標準是文章華美。這就逐漸演變成後來的科舉製度。隋開皇十八年(公元598年),隋文帝令京官五品以上和地方總管、刺史,以“誌行修謹(有德)精平幹濟(有才)”二科舉人,原想摟德才取士,改變以文章取士的慣例,但事實上難以行通。這兩次皇帝下令貢舉人才,屬於特科。此外還有常科,分秀才、明經兩科。秀才科考試難,標準高,考中者少;明經科相對容易。隋大業三年(公元607年),隋焬帝定十科科舉人,其中有文才“華美一科”,即進士科,以考詩賦為主取士。至此秀才、明經、進士三科並立,南北士人憑文才來比高低,競爭入仕機會,士人為官途廣開,科舉製度便逐漸代替了魏晉以來憑門閥高低作官的製度,促使南北士族政治上的融合。科舉取士,造就了隋朝和初唐一大批著名人物,為唐朝的建立和鞏固起了不小的作用。象秦始皇創秦製為漢及以後各朝所沿襲一樣,隋文帝創隋製,為及以後各朝所遵循。秦、隋兩朝曆時雖短,但這方麵在中國曆史上有著較大的影響。科舉製度的正式確立是唐朝。唐朝取士製度大體是沿襲隋製但有很大發展。唐太宗登基,即頒令實行科舉製度。考生主要是來自中央學校(國子監)和地方學校的學生,稱生徒,另外還有鄉貢,就是在家自學的士人。考試分常科(每年按所高科目考試)和製科(由皇帝臨時定立科目進行考試),常科考試分兩級,生徒和鄉貢都先要參加地方一級考試(州試),考中者稱為“貢生”,再參加由尚書省主持的國家級考試(省試),合格者稱為“及第”,隻取得任官的資格,還要經過吏部主持的任用考試,通過者謂之“入等”,先授予縣尉之類的小官,有政績便晉升很快,容易升至中央要員及地方大吏。科舉作為一種取士製度,從隋朝就己創立,直到唐太宗才固定下來。武則天對科舉製度也有發展。她開殿試和武舉之先河。她還允許官吏和百姓自己薦舉自己,以求進用。武則天廣開仕途,放手給人官職,同時又用嚴刑加以控製經常革免和殺戮不合意的官員。科舉製度到宋朝發展到完善的程度。唐朝雖己正式實行科舉製,但被門閥貴族所操縱,取士很少。宋朝十分重視科舉,從中央到地方都設有主管科舉的機構和官員。考試科目分進士、諸科、武舉三種,考試按州試、省試、殿試程序逐級進行。北宋時門閥製度不複存在,科舉向文人廣泛開放,凡文章合格,不分門弟、鄉裏,都可錄取,考試得中即按不同名次等級派官。宋太祖對科舉考試要求極嚴。他下令及第者不準對對考官我師門或自稱門生,以防止形成宗派。宋開寶六年(公元973年),進士考試下第者控訴考官取士有人情,他親自召見及第者和下第者若幹人重新考試,親自閱卷,自此定為製度,進士及第都要經皇帝親自殿試考選。宋太宗時,殿試及第要在殿前“唱名”,由皇帝賜“及第”,被錄取者成為“太子門生”。從此,取士權便集中於皇帝了。宋朝的科舉製度十分嚴密,對考生的條件和薦舉的名額都有明確的規定,對作弊現象的防範和懲處都極其嚴格,同時還對官僚子弟應試作了種種限製。宋朝通過科舉,從地主階級中吸收了大批文人來維護它的統治,朝廷從此掌握了用人權。四、明初實施了比唐宋更完備的科舉製度,因封建製度自身的腐敗,以後逐漸走向衰朽,直至廢除。但它西傳後卻產生了很大影響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朱元璋設科舉,以八股文取士,連舉三年。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後定期會試,三年一考。參加考試者必須是各級學校生員。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朱元璋重新頒布科舉條例,對科舉的意義、時間、次序、內容、生員、答卷的文體等,都 作了明確的規定,從而合科舉製比唐宋更為完備。明朝規定,考生經省城三年一次的鄉試及格後,隔年再參加京城會試,錄取後還要參加殿試,殿試及格者才可任命為正式官員。清朝大體上沿襲了這套製度。盡管這些規定很完備,卻合科舉製開始出僵化、衰朽的趨勢。其原因:一是考試程序鰵瑣。考試三年一次,經過鄉試、會試、殿試層層篩選,有的人直考到老仍不能取得功名。二是內容僵化。考試內容隻限於四書五經,文體一律用八股文,因而禁錮了人們的思想,失去了選拔人才的作用,實際上是文化專製。三是考場舞弊日趨嚴重。盡管有防弊措施,但因吏治腐敗,作弊現象層出不窮。鴉片戰爭後,在西方的影響下,不少知識分子對科舉製度進行大膽批判,清政府於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下令廢除。科舉製度在中國曆史上沿襲達一千三百年之久,為曆代封建統治者招攬了不少人才,對曆代王朝政權的鞏固起了不小的作用。但因為封建製度自身的腐朽,合理因素得不到正常發揮,因而走向衰敗直至廢除,這也是必然的。中國科舉製度對世界上許多國家都產生了很大影響。日本早在我國唐代就不斷學習、吸收中國的典章文物製度,其中包括中國古代考試錄官的製度。在近代,歐洲的一些學者,對中國的科舉製度作過不少的研究,並且推崇和備至。葡萄牙傳教士克魯茲1569年出版的《中國遊記》一書,極力頌揚中國通過科舉製度選拔官員。另一個葡萄牙修士胡安.岡薩雷斯.德萬多薩在1583年出版的《偉大的中國》一書中,以極尊敬的口吻詳細介紹中國科舉考試的內容和方法。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和孟德斯鳩,也在自己的著作中對中國科舉製度進行了評價和探討。當時正是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文形成時期,從中國引進的考試選官製度,以及平等競爭、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原則,漸漸成了英美文官製度的基礎。現代西方有關專家、學者大多承認,追根溯源,文官製度的故鄉是中國。美國卡特總統期內的人事總署署長艾倫.坎貝爾教授到北京講演時說:“當我接受聯合國的邀請來向諸位講文官製度的時候,我是深感驚訝的,因為工我們西方所有的教科書中,當談及文官製度時,都把㝊的創始者歸於中國。”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關於中國科舉製度對西方的影響早就有所了解,他說:“現在各國的考試製度,差不多都 是學英國的。窮根溯源,英國的考試製度原來還從我們中國曆史上學去的。” 縱觀中國古代人事製度,一方麵要看到由於階級和曆史的局限性,存在著不少弊端;另一方麵也要看到它在政府機構設置、官吏選拔任免、考核獎懲、監督彈劾、離任退休等方麵都形成了一套完備的製度,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其中有不少精華,對於今天仍有借鑒和參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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