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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國二個國家

(2006-02-18 05:45:32) 下一個

一個中國(WCO),二個國家;中國,中國,中庸(政治)中心(經濟)之國

<一個中國(WCO),二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PRC)中華民國(台灣,RC)>------既是現實也是最好的方法

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WCO),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PRC)和中華民國(台灣,RC)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分割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是不能容忍的。

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台灣人民也是中國人民的一部分,台灣是全體中國人的台灣;同樣,大陸也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大陸人民也是中國人民的一部分,大陸是全體中國人的大陸

1.中華民國(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沒有獨立的可能。

寫繁體漢語,講國語的台灣中國人可稱為最正統的中國人;同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也隻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2.中國目前並沒有立即統一到一個國家的必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大陸)近二十多年經濟快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取得的成就舉世公認;但國大人多,各種困難重重,應全力抓好國內內政;政治,經濟上宜采用“瑞士”模識,即政治上在穩定的基礎上奉行中庸之道,萬事講求妥協;經濟上朝世界經濟中心(“世界工廠”)方向努力。地理上使瑞士成為世界政治中心;同樣,地理,人口,環境應使大陸成為世界經濟中心。

中華民國(簡稱:台灣)已成為世界上富裕國家一員,應努力再進一步.

大陸和台灣均為出色的中國人國家,而非殖民地,為一個中國的二部分;理應互相學習,互相競爭,一起走向繁榮富強,並沒有立即統一到一個國家的必要.

3.國際慣例也可有例外.

世界足協就有一個英國四個隊(相當於四個國家).而現實也正是如此:中國是隻有一個(地理上的大陸和台灣),而國家為二個(已同時存在超過五十年).

在WTO中,歐盟十五個國家卻擁有十六個會員體,這第十六個就是歐洲共同體,從WTO的實際運作中,就可以了解可這個「第十六個主體」所具有的法律意義。而在其他國際組織中,也可以看到歐體是以正式會員或觀察員的身分與其他歐盟成員並存。

國際法是一個不斷在演進的法律體係。在傳統的國際法中,隻有國家才能是國際法的主體。但是晚近的發展已經否定了這種看法,認為國家固然是最重要的國際法主體,但它絕不是唯一國際法主體。國際組織、「個人」也被認定是國際法的主體。其中特別令人矚目的,就是歐洲共同體以國際法人的身份出現在國際舞台。

故此不是我們去適合國際上的一個中國一個國家的原則,而是國際慣例適應我們的一個中國二個國家的現實,即中國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中擁有2票.

4.一個中國的主要依靠是海外華人.

住在海外(大陸,台灣之外)的華人都有種"內外都是肉-----即大陸和台灣都為自已的一部分"的感覺.

 

一個中國的主要體現為:
www.wearechinese.org

世界
中國組織(設於瑞士)世界中國人聯合協會)
World China Organization(W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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