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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年----關於生日

(2006-02-16 15:22:26) 下一個
06年2月17號,離我真正的生日還有五天,離我法律上的生日已過去聞差不多一個月。 為什麽說真正的生日?小時候父母就講我是70年正月十七出生,以後讀書了填生日也就不分公曆與農曆,全寫的是1月17日,及至上大學後,才發現這個問題必須弄清楚,而那時我也有能力與條件去澄清了,我在武漢大學老郵局旁的書攤上看到一本公曆與農曆對照的書,隨手翻開就查出了70年農曆正月十七日,公曆應為二月二十二日。 此後我核過幾次,沒錯,正是這一天。 至於法律上的生日則是一月二十一日,到底是因為什麽原因變成了這一天,我父親告訴我是因為八幾年,忘了,人口普查的過程中搞錯了,以後的檔案與身份證明,包括現在的護照,中國的護照與紐西蘭的護照上,寫的全是這個日子,我沒法改變,也無力改變,隻能保護法律的嚴肅與一致。 這讓我想起克林頓的一句話:有兩樣東西你最好不好看它的製作過程,一是香腸,一是法律。 姐姐的農曆生日早我六天,最近幾年每到這天我會給她去電話。 因為是第一篇BLOG文章(嚴格上講也不算,隻是這一次我想認真地堅持下來),而注冊後要寫點什麽,我不是忙人,可是也不是時間多得可以無限製地在網絡上,順手寫下,作為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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