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夢寐以求

在新加坡生活的第二年。 記錄下心情, 關於, 夢寐以求的自由和不自由~(剽竊自朋友)
正文

瘦比黃瓜 2005-11-7

(2006-02-08 02:18:01) 下一個
最近好像在接二連三的受打擊。 去超市,賣東西的人衝我大喊“大眼睛。”很想跟她說,“不是和你很熟,拜托不要這樣講。”不過還是覺得以後不要去那裏買東西才比較有建設性。 傳照片給爸媽看,爸爸說好是好,就是眼睛小了點,順帶給我講小眼睛的故事。難道不認識我嗎?難道看了照片才知道我眼睛小嗎? 媽媽說,我上次帶回家的兩盒餅幹“非常難吃”,叫我以後不要帶了。餅幹這種東西,又是經過我這種對吃極有品位的人篩選過,最多是不合味口,怎麽也不可能是“非常難吃”吧。我精挑細選,挖空了心思,大包零食背回家去,我容易嗎我?換媽媽一句“非常難吃”。 抓阿歡來看我編故事,一下子被指出技術性問題,害我暴走了三兩天都改不回來。忽略掉,繼續寫下去,丟的包袱又被識破,還被歸結為“不相信愛情”,“在故事裏弄散了有情人才開心”的變態。如某人所言,我是對文字敏感的人,看到“不相信愛情”幾個字,覺得份外刺眼,馬上來儉省內心,看是不是真的有變態情節。“弄散有情人”,壞人姻緣易遭天遣,可是包袱都埋下了,要怎麽樣才能擺脫幹係呢? 最近一直在苦惱,如同被阿歡抓住了尾巴,腦袋還左左右右掙紮的魚。值得一提的是,並不確定一定不是美人魚哦。豁出去了,反正已經甩不脫變態的名聲,愛咋的咋的吧。 為了修正阿歡對我的偏見,開始構想把都市愛情強扭成科幻故事來花好月圓的可能性了。隱約聽到科幻這個詞對我吼“你自己丟臉就算了,不要敗壞我的名聲!” “哦”的答一句,乖乖蹲在一邊,想,幹脆棄坑算了,反正也沒有兩個人看,而自己轉棄坑的心思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無操守的寫字人。為了好玩而編故事,又搖擺於“故事主角的幸福比較重要”,還是“我的胡思亂想比較重要”這樣無意義的命題中。 大概象阿歡那樣,列了詳細的提綱才來“紀錄”故事,會比較不容易遇到我這樣的苦惱吧。這就是幾百萬字的寫字人和十幾萬字的寫字人的差別啊。兩百萬字,樂觀估計,我要寫十年。歎。 看了一些曆史相關的故事,才知道確實有那麽一個人叫“陳友諒”,當時也是盤踞一方,想要俟機問鼎天下的人物。對於金庸把他歸到丐幫,說的有鼻子有眼,感到非常不能讚同。學習和研究曆史的人,應該對於曆史的真實和傳承有所敬畏吧。假托了來說故事還可以接受,直接捏造故事怎麽可以?豈不是對於無知的人產生了誤導的作用。有仗著有知來欺騙無知的嫌疑啊。 看神話,裏麵成龍飾演蒙毅。這個名字怎麽這麽熟呢?是了,如果是假托了曆史的故事,這個蒙毅應該是蒙恬的弟弟才對。蒙恬又是誰呢?是傳說中發明了毛筆以及確實被派去修長城的名將。於是在想,蒙毅比哥哥小多少呢?蒙毅裝成大將這麽牛的時候,蒙恬去了哪裏?如果是在修長城的話,那算不算秦始皇還很有魄力?如果秦始皇還很有魄力,是不是不該垂垂老矣,討不到金喜善這個大美女的歡喜,以至於便宜了成龍?不喜歡這個片子,一邊拖著看一邊的胡亂想。 終於堅持著,古代漢語看到了第二本,史記漢書都來了。阿彌野說“不善飲酒,但是寫文就如泡在酒中一般的醉,是人生樂事”,與我心有戚戚焉。什麽時候來寫讀阿彌野文有感好了。 已經被兩個丫頭關心了,“聽說你最近和某人在減肥啊”,而事實是,最近在和某人醞釀減肥這件事而已。時隔近兩年,再去三九社區的減肥論壇,久違那些話題。“七日瘦身湯”,“蘋果酸奶減肥法”,身懷“吃東西的絕技”的我,總還是希望繞開運動減肥法,去關心一下食物的功效。可是想象著買回一堆蘋果和酸奶,本是大周末該有好心情的,看到它們,就隻能艾艾說一句“今天就和你們相依為命了”。怎一個扼腕了得? 瘦比黃花,或者瘦比黃瓜的,根據相對論的知識,其實應該科學種田,讓黃瓜茁壯成長才是正經。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