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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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做齷齪事。”

(2026-05-20 10:39:09) 下一個

 一時不慎,接納了這樣一位租客,女性,五十多歲。

 外人入住自然要了解一些基本情況,從她敘述當中的瞬間猶豫馬上就明白了一些事情。猶豫是不是租給她?她死乞白賴的糾纏,幾天反複輪番轟炸,屢屢上門,電話追蹤,發來圖片顯示別人房子便宜的價格,那你為什麽不租?“沒有你的好”。後來翻臉時卻反咬一口,說自己是被騙來的,翻手作雲覆手雨,紛紛輕薄何須數,後來和她接觸過的人都說她撒謊成性,眼皮都不眨一下。

 念及她在別人家不亦久居,不給錢不合適,給錢又肉疼。盡管感覺她為人處世有些不是很理想,有些事不近情理又不守規矩,叫人不爽,所以勉強同意,大意了,後來很快就為自己的決定後悔,而且挺嚴重。

女人開始買些東西“送禮”,不稀罕小恩小惠,所以委婉拒絕,隻要你守規矩就可以。何況買柚子還是為了拿那個皮放置冰箱。

 然,劣行漸顯,房東保留一把鑰匙以備意外之需,曆來的習慣和規矩,她就堅決不同意:我是女人,我東西多。可是她卻連門都不敲一下就隨便進入別人房間,站在後麵看人家電腦上網。

爐頭都不會使用,餃子煮成片湯,不得不一點點教她。她即不洗澡也不洗衣服,卻聲稱自己有潔癖,牢騷埋怨沒有自己單獨“方便”的地方,弄個馬桶墊掛在衛生間,詬病公寓洗衣房的洗衣機,幹衣機是不是幹淨?不斷挑剔不僅讓人感覺缺乏對人的基本信任,更是矯情,你早幹什麽了?看房子,交定金,誰拿刀逼著你的?善意的勸告,很多事你不懂,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她馬上拿話對付你:我年輕,可以學。

小事寬容,有的事就難以容忍了,每天早晨她叮叮當當廚房做飯,不在禁止之列,隻是應該小心謹慎一些,但是你在“公共區域”無所顧忌的說電話,拿著手機臥室走廊廚房來回的亂串,哇啦哇啦,旁若無人,沒有一點顧及,就說不過去了,別人還沒有起來,這種隨心所欲的“風格”頗有我花錢就天馬行空。房子裏還有其他租客,你不考慮,我要考慮他人的感受,我要維護所有人利益。

入住之前就已經約法三章,其中之一就是要相互尊重,不要妨礙影響別人,尤其是休息時間。如果國內要聯係你,你應該向對方解釋時間是不是合適,方便時再說,不能肆無忌憚的由著自己的性子來,即使在自己的房間,也應該盡量控製嗓門,加拿大的房子不隔音,更不要說在公共區域,另外,大家對你的私密也並不感興趣。曾經給她講美國總統女兒在公眾場合大聲喧嘩被罰款,她的反應:“別跟我講那些高大上”。

然,她仍然依舊,而且不止一次,不得不正式告誡。如果她認個錯,從此改變,也就罷了,誰料她氣勢洶洶瞪著眼睛,強詞奪理的和你理論:“不用你教育我”,算了,如此沒有禮貌,沒有教養,是不可理喻的。

不曾想因此得罪其人,遂不斷的遭到報複,大白天她出門屢屢不關電燈,問她為什麽?即使被抓了現行,也是輸人不輸嘴,“忘記了”,每每如此,張嘴就來,比說什麽都痛快。繼而出門不關爐頭,通紅的爐盤,強烈的焦糊味充斥室內,浪費是小,風險極大,不能容忍了。你是忘記,還是故意?“我從來不做齷齪事。”言之鑿鑿。

既然這樣,你不合適在此居住,期滿請走人,另尋方便。期限已到,女人即沒有說法更沒有動作,問到頭上,隻見她端出一副放賴的嘴臉:沒有找到合適房子,不走。

已經給你足夠的時間,找不到合適的房子是你的問題,拒絕是沒有道理的。再一次寬容:可以再給你一些時間的期限,但是必須交錢,不能白嫖。

 “我就不交錢,沒有合適的房子就是不搬,什麽時間找到合適房子,搬走時再說錢。”放賴的架勢拉滿。

 嚴詞拒絕:如此,你已經沒有資格居住在此,必須馬上離開,否則產生什麽後果你自己負責。

 第二天,鬼使神差的她交了一個月錢,看她詭異的神情就有預感,她沒有交押金,就是拿這30天的錢應付,而且如果提前走肯定糾纏退錢,她是幹得出這樣的事。更為惡劣的是她把交錢過程手機拍攝,聲稱留存證據,雖然每次都給她開具正式的房租收據,因為她要拿去政府領取福利金。指明她這樣不經同意隨便拍攝別人是侵犯隱私權,她更加囂張:你告我呀。

 感慨,來加拿大時間不長,好的學不來,壞的馬上就上手。想她是道聽途說關於不能隨便驅趕租客的傳聞。

這一日她去另外的一個機構尋求幫助,人家告訴她這樣的事情你自己操作就可以,但是她不幹,磕磕巴巴說不成完整句子的英語表示自己可以等,非要人家解決她的問題,人家問她:mandarin?“中國話呀,我會。”人家明明白白告訴她:你不是我們法定的客戶,不在服務範圍之內,她來了脾氣:你們不就是幹服務的嗎?別以為我不知道舉報電話,現在就投訴你們。

人家正在處置重要的事情:有客戶涉及違法事情,警察已經介入,必須盡快處理。可是就在這個時間段,看不出眉眼高低的她三番五次闖進辦公室,一次次的糾纏,工作人員忍無可忍的請她出去,你在這裏影響我們工作,她竟然潑婦一樣的破口大罵,又跑的外麵逢人就說,繼續罵罵咧咧。

 已經是五十多歲的女人無理取鬧不說,而且張嘴就罵人,骨子裏就是缺乏教養,老人變壞,壞人變老?過去的習慣和劣性現在繼續的發揚光大。

總要解決她這個問題,谘詢律師,上網查詢:如果租客與你共用廚房或浴室,或者您(房東)或您的近親屬與租客共用這些設施,則租客不受《住宅租賃法》(RTA) 的保護。您無需通過房東租客委員會 (LTB) 處理此事。您隻需發出“合理通知”,通常為一個租期。如果租客在通知期後拒絕搬離,您可以合法更換門鎖。您也可以報警,因為在“共用廚房”的情況下,警方更有可能提供幫助,因為居住者在法律上被視為“寄宿者”而非租客。

 問題簡單了,這樣的情況不必通過房東租客委員會 (LTB),甚至都不必通過小額法庭。

 即打印通知,給她留點臉麵,沒有使用“驅逐”一詞,是“遷出”通知:因為拖欠房租以及騷擾公寓內其他住戶,限定時間搬出,確保搬走個人物品,並將房屋恢複原狀,否則將進一步采用法律手段。

邪不壓正,囂張的她老實了,通知發出的第三天就搬出去了,雖然距離限定的時間還差一些。當然了,離開時繼續惡毒的罵罵咧咧。

這樣的人無論到什麽地方都不會受歡迎,國內前些年清理過“低端人口”,我不太喜歡這個詞,借用,加拿大正在調整移民政策,也應該清理“低端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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