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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牡蠣

(2025-12-28 12:47:15) 下一個

我小的時候讀過法國小說家莫泊桑《我的叔叔於勒》,長大後早已忘了大部分情節。其中人物的命運、家庭的算計、貧窮帶來的尷尬與人情冷暖——這些東西,後來在現實生活中反複出現,反而顯得不再新鮮。

唯獨有一個畫麵,一直留在記憶裏。那是吃牡蠣的場景。

海邊,一個衣衫襤褸的老水手,用小刀撬開牡蠣,把它遞給兩位先生,再由他們遞給兩位太太。太太們吃得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著牡蠣,身體微微前傾,避開長袍;嘴輕輕一動,把汁水吸進去,殼隨手拋進海裏。父親被這種“高貴” 的吃法深深打動。

小時候讀到這裏,我腦海中幾乎立刻出現了畫麵,海風、長裙、手帕、閃著光的汁水。那時我並不知道牡蠣是什麽,隻覺得它一定是非常的鮮美、透明的,像書裏描寫的那樣,帶著某種屬於大人世界的體麵。

後來我有一次去了海邊城市大連,在市場裏第一次真正見到牡蠣時,我一時竟有些失望。我發現當地人管這玩意兒叫生蠔。它們帶著泥沙,外殼很粗糙,堆放在一起,被人翻動、稱重,沒有任何值得仰望的地方。我怎麽也無法把它們和小說中那種“高貴” 的吃法聯係起來。那時我並未多想,隻是隱約感覺,書裏的世界和眼前的世界之間,隔著一層說不清的距離。

很多年後,我離開了原來的生活,到了美國。第一次在美國吃牡蠣,那是在路易斯安那的海邊,在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地方。坐在戶外麵對大海,木桌粗糙,空氣裏混著海水的腥鹹,牡蠣被當場撬開,直接擺在鐵盤裏。沒有手帕,沒有長袍,更沒有刻意的姿態。旁邊的人用手拿起殼,一口吞下去,汁水順著嘴角流下來,有人笑,有人說話,沒有人介意。

那一刻,我忽然意識到:這才是吃牡蠣真正的樣子。

它來自泥沙,來自海底,來自勞作的手。它不需要被托著吃,也不需要被修飾成某種儀式。它並不是為了讓人顯得高貴,而隻是為了被吃掉。

我忽然想起《我的叔叔於勒》裏的那一幕。那些站在海邊、用手帕托著牡蠣的太太們,她們的優雅並非出於從容,而更像是一種小心翼翼的矜持。她們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像是屬於那個世界,哪怕隻是短暫的一刻。

父親被打動的,也未必是牡蠣本身,而是那一瞬間被想象出來的生活。而於勒叔叔,衣衫襤褸,卻站在真實的海風裏,更顯落魄。

到了以後再回頭看,我才慢慢明白,有些畫麵之所以會被牢牢記住,並不是因為它們多麽動人,而是因為它們提前替我們記下了自己將來會懂的東西。我記住的,從來不是牡蠣的味道,而是那種站在邊緣、向裏麵張望的姿態。海水依舊鹹,牡蠣依舊粗糲……。

到了美國以後,吃西餐的時候,總喜歡點牡蠣這道菜。不過現在價錢可是越來越貴了。在美國餐館裏麵最常見的是 Raw Oysters on the Half Shell(生蠔半殼)放在 碎冰上,一隻隻已經撬開,通常配檸檬 ,mignonette紅酒醋+小洋蔥,有時有辣根(horseradish)或辣醬。吃牡蠣沒有刀,因為已經幫你處理好了。吃的時候,先在牡蠣上麵擠幾滴檸檬,或加一點 mignonette。美國本地人通常調味很輕,吃的時候甚至什麽都不加。我喜歡什麽都不加,原汁原味。一口送入口中,可以直接吞,很多人這麽做,或輕輕嚼一兩下,這樣更能嚐到甜味和礦物感,順便喝掉殼裏的汁,這是靈魂部分,不喝等於沒吃完。

當然,吃的時候無需要餐巾托著,也不必故作優雅姿勢。不過也不要吃相難看就是。

每當我吃牡蠣的時候,我依然偶爾會想起《我的叔叔於勒》,以及那片海邊被描繪過的吃牡蠣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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