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 哪裏有自由,哪裏才是祖國!”
(2006-01-15 04: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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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 哪裏有自由,哪裏才是祖國!”
現在是個網路大開的時代,各色言論從不同的角落冒出來,我向來崇尚言論自由,但還是做不到對許多冒充言論的屁話無動於衷。網上曾經有朋友問我,你平時除了寫詩,為什麽不寫點其它的文章呢,我解釋說,一,寫詩不需要多少時間,因為字少,所以對識字不多的人比較適合,因為字少,所以對稿費的要求也不高,錢少,能夠幫助自己保持一種閑淡的心境,同時也能夠更多地體味生活的苦痛,寫出好詩。二,寫文章和評論,除了前麵的理由,還有就是網絡上麵藏龍臥虎,高手太多,還輪不到我,囿於自己的知識,學力,經曆都還很欠缺,水平有限,人微言輕。三,既然崇尚言論自由,並不一定非要自己說,多聽人家說,尊重他人說話的權利,吸取他人言論中的積極有益的東西,幫助自己提高,從而完善自己對事物的看法和認識。但是,在這個前所未有的歲末年初,一篇”
哪裏有自由,哪裏才是祖國!”文章(文章附後)卻讓我不得不改變初衷.第一遍讀的時候,我是被他的標題吸引,讀完後,隻是感覺腦袋暈雲有點不對勁,由於時間的關係,也沒有管他。過了幾天,又抽時間看了一遍,這時候就不僅是感覺腦袋暈暈的問題了,還感覺腹痛難忍,汽鼓食脹,終於,輾轉反則,放完幾個響屁,才感覺到身輕體健,蓋因讀了該文,就像吃了腐爛變質的食品一樣難受,所以,一改初衷,提筆為讀過和沒有讀過該文的朋友提個醒,以免也象我一樣。現將該文的謬論一一列舉如下:
1,
標題“哪裏有自由,哪裏才是祖國!”,自由和祖國不是同一個概念,作者沒有搞清楚它們之間的關係,正如作者不能說:哪裏有男人,哪裏就有媽一樣。這是詩歌筆法,不是論文邏輯。
2,
作者認為,熱愛自己的祖國不是無條件的,,然後舉例,愛因斯坦離開德國,海外的中國移民,阿貓阿狗,出生地,國界,家庭,然後得出結論:祖國不是無形的鐐銬。看到這裏,我才發現作者原來思想是如此混亂的根源在於,他完全對祖國,出生地,家庭,國界的概念是混淆的。什麽是祖國,什麽是出生地,什麽是我們生活的地方,什麽是國家,什麽是國界,什麽是家庭,我希望作者能翻書看看它們的定義。祖國,在我的概念中,她不僅僅是一個出生的地方,她涵蓋了我的家庭,我的生命最先開始的經曆,我的遺傳,我的語言,我的文化,我的友誼,我的感情,我的曆史,阿貓,阿狗也有感情,文化,友誼,語言,我不知道它們是不是也有曆史的傳承,但是我現在感覺阿貓阿狗的感情有時候比有些人還高級。在英語裏,祖國是(homeland),在中國過去,有一個詞應該是同她對應的,就是:家國。出生地是一個法律和個人曆史的概念,國界更是一個法律的概念。如果哪裏有自由,哪裏才是祖國,我不相信月球會是作者的祖國。我也很懷疑,作者為什麽不用他祖國的文字,而要用中文,如果他的祖國沒有文字和語言,是否還會成其為祖國。既然你認為中國不是你的祖國,那你就到你認為是你祖國的地方去呀,你跑到這裏來說東道西幹什麽,是不是吃飽了撐的,也許你在你認為是祖國的地方,你的祖國不把你當她的一視同仁的國民,覺得你是二等公民,或者叫劣等人種。是的,你可以自由遷徙,我看你不拿護照,你能往哪裏遷徙,現在就連候鳥的遷徙都受到限製,因為有禽流感。也許我們中國人有一半都想到美國,到歐洲,但是,我的經驗告訴我,不是中國政府不讓我們去,中國政府應該會給95%以上的人發護照,但是,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自由到可以容納我們10億人去自由遷徙,可能去了10萬人,那裏就要叫了,這是他們的國家,黃色人種,滾回去,作者難道沒有看到,中國人本著自由競爭的精神,把便宜的產品銷到了自由的國度,不是也有人在抵製中國貨嗎,不是也有人在針對有色人種“自由”地襲擊嗎,而被襲擊者不也有象作者一樣的認同那是自己的祖國的地方嗎。我從來不認為祖國會是我們無形的鐐銬,如果她能夠成為我們的鐐銬,那應該是我們多麽大的榮幸啊。如果我們祖國給我們有什麽約束的話,那麽這份約束就是一種與生俱來的責任和牽掛,不管我們走到哪裏,不管我們死到何方,我們都想著她,這是一份沒有條件的愛,這是一份可以遺傳的愛,從古到今,從中到外,在人類曆史長河的天空,多少這樣的仁人誌士,如星星般閃爍在我們的頭頂,陸放翁的“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剛剛在美國逝世的劉賓雁先生,即使客死他鄉,也是魂牽祖國呀,他們的這份感情,我不知道有什麽條件。聖經哥林多前書13章8節說:“愛是永存不息的”。這就是條件。
3,
作者在隨後的論述中,又犯了一個致命的毛病,不停地混淆概念,國家和祖國在不同的語言環境裏不是永遠同一的概念,國家和政權也不是一個永遠同一的概念,祖國和政權也不是一個永遠同一的概念,靠偷換概念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不是一種嚴肅認真的文風。作者引經據典,應該是讀過不少書的人,看來是深得“白馬非馬論”的真傳呀。所以奴隸在苦難中逃離家園,和背叛自己的祖國完全是兩回事情,就如海嘯襲來,人們的逃離和背叛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樣。更得不出哪裏有自由和人權,哪裏就有祖國的結論。如果一直這樣牽強下去,會是對自由和人權的褻瀆和抹黑。
4,
作者說愛國和人權是不可分離的,我完全讚同,是的,連愛國的權利都沒有,哪裏來人權,連愛都沒有,就連阿貓阿狗都不如,就連獸權都沒有,還談人權嗎,我在動物世界裏看到,不管一個動物的族群內部是一種什麽樣的生存形態,但當他們麵臨外來的侵略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同仇敵愾,按照作者的邏輯,如果你的祖國,沒有你所謂的人權,你是不是可以到別的國家去取幾顆原子彈,把它從地球上抹去呢,正如作者所說:“ 古今中外不乏利用愛國的旗號來奴役自己同胞的例子,這和山大王沒有什麽不同”
,同樣:“ 古今中外不乏利用人權的旗號來奴役自己同胞和別國的例子,這和強盜沒有什麽不同”。伊拉克現在死去的人難道比沙達姆時期還少嗎。 5,
其實作者說了那麽多,你無非就是想說,一個人可以沒有祖國,但必須要有自由和人權,其實這對於你而言,應該是可以很容易做到的呀,你可以讓你的母親或者你的祖母重新去嫁給一個你認為自由的國家比如日本,美國的男人,你也就成了那個自由而
有人權的人了呀,你還在這裏來胡言亂語什麽呢,你去做你自由而有人權的國民好了。這也合乎“ 國際公約肯定了國際間遷徙的自由。中國也加入了相關的公約。”,我揣測可能是她們不給你實現你的想法的自由,所以你才能到這裏來嘀咕。行文到這裏,我也感覺累了,我隻是奉勸作者,人權也好,自由也好,都是我們喜歡的,但不能因為喜歡,卻連我們的祖國也不要了,因為我們的祖國不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她有5000年的文化,有我們的列祖列宗,有13億活生生的父老鄉親。你可以逃離,但不要無恥地把逃離當成一種榮耀。
原文:哪裏有自由,哪裏才是祖國!! [轉貼 2005-12-06 12:44:12 ] 發表者: gudenxia034
熱愛自己的祖國不是無條件的。否則我們無法解釋愛因斯坦離開德國的合理性,也無法說明數千萬海外的中國移民的生存選擇的合理性。人出生在某個地方,和阿貓阿狗出生在某個地方並沒有什麽根本的區別。如果是一條狗在他的圈子裏,老是遭欺侮,我們就會充滿同情地說,怎麽不趕緊跑啊!可是我們對人,難道就不能也是抱著這樣的同情之心?如果僅僅因為出生在那裏,就必須無條件地熱愛它,那麽,為什麽我們要以國界,而不是以鄉、以村、以家庭來作為劃撥“熱愛”的最高標準?誰能夠回答這個問題?祖國不是無形的鐐銬。
當奴隸在苦難中逃離家園時,誰有權利說,他們是背叛自己的祖國?有良知的人會說,他們隻是為了逃避奴役和不幸。如果他們離開的自由,祖國就成了他們的牢獄。他們又無法反抗強暴,難道就隻能任人宰割?如果他們隻能得到和屠宰場的豬羊一樣的命運,為什麽他們要和屠夫一樣熱愛豬圈羊舍呢?憎恨人奴役人的國家絕不可以稱為祖國。哪裏有自由和人權,哪裏才有祖國。
如果像張獻忠那樣,把四川人殺得“幾無噍類”[1],當吳三桂的軍隊為滿清效力時,四川人還會為張獻忠賣命,抵抗外侮保衛大西國嗎?麵對大西國這樣的國家,老百姓連逃命都惟恐來不及,哪裏談得上去愛它呢?除非熱中於抽象的國家,否則一般百姓是巴不得他早點完蛋!此時你去抱怨人民不愛國?!
愛國和人權是不可分離的。如果不講人權,愛國就蛻化成了愛統治者、愛政權。魯迅說,中國人隻有奴隸的時代和連做奴隸都不可得的時代。在這樣的時代,國家可能很強大,但是卻沒有人,隻有宰割的和被宰割的,隻有奴才和主子之分。國家越強大,奴才越渺小。麵對世界,隻有合群的自大,敢對世界說不。對內,卻是一向逆來順受,被迫害了連聲都不敢吱,還要說胳膊扭不過大腿。可作“亡我奴”,讓國家騎在自己的脖子上為所欲為。但決不作“亡國奴”。對嶽飛、對袁崇煥們來說,他們的國在哪裏呢?他們不想當亡國奴,但是他們在專製朝廷麵前,都是不折不扣的亡我奴。愛國不過就是忠於一個主子的代名詞罷了。沒有人權,愛國主義就是有嘴皮無骨頭的勾當。雖然沒有跪在張三的麵前,卻跪在了李四的腳下。文化大革命中,這種現象得到了登峰造極的表現,那時,中國人有過圍攻外國使館的“英勇”,但麵對史無前例的浩劫卻沒有多少人氣壯如牛的說“不”……其實奴才是沒有國的。因為受一個黃皮膚的人侮辱,就要忍氣吞聲;而受一個黃頭發的人欺負,就要拚命。是何理由呢?一個人最需要的是敢於對一切奴役,無論它們是以何種名義,都能夠堅決地說不。可有的人卻認為是由於鴉片戰爭的爆發,曆史才殘酷地拐了個彎,“由此,文明古國步入被奴役,受恥辱的曆史軌道。”[2]
古今中外不乏利用愛國的旗號來奴役自己同胞的例子,這和山大王沒有什麽不同:不讓別人染指自己的勢力範圍,為的是自己能夠在領地裏為所欲為,並且美其名曰主權、內政。
比如,朱元璋的北伐檄文就說:“自古帝王臨禦天下,皆中國居內以製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治天下者也。”顯示是強烈的民族優越感。提出了“驅逐胡虜,恢複中華”,以“雪中國之恥”的口號,認為“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我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在檄文裏,蒙古、色目都不是華夏族類。[3]蕭公權認為“此檄詞旨激揚,實為二千年中創見之民族革命宣言,而亦中國最先表現之民族國家觀念。”[4]在當時看來,中國隻能是漢族的中國,不能由夷狄染指。蒙古人當政,就是“冠履倒置”。毋庸諱言,民族革命的色彩強烈,族權論者應該歡呼雀躍才是。不過檄文控訴元朝“使我中國之民,死者肝腦塗地,生者骨肉不相保”。換了漢人統治又怎樣?一樣殘暴--隻要想想東廠、西廠、錦衣衛,想想僅胡惟庸案,就誅殺了一萬五千人。
比如,著名的黑人領袖馬庫斯•加維在1920年出版的《世界黑人民族權利宣言》就宣布,“非洲屬於黑人民族”。[5]難道除了對白人全部被趕出非洲,就別無選擇了?按這個邏輯,南非的印度人、白人、混血兒們怎麽辦呢?加納共和國總統恩克魯瑪說過:“在殖民主義的最後痕跡在非洲消滅以前,我們的任務沒有結束,我們自己的安全也沒有保障。”[6]這位被尊為非洲人民的“解放者”、“救世主”,被推舉為加納人民大會黨“終身主席”的人,卻將加納弄的民不聊生!1966年最後加納人民大會黨一黨專製的政權被推翻,連他自己也被迫流亡幾內亞。
再比如,紮伊爾自1967年起,就受蒙博托領導的人民革命運動一黨統治,他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領袖。他也是世界上最富裕的人之一!冷戰結束後,美國國務卿克裏斯托夫公開譴責他是“獨裁者”、“竊權者”,認為“非洲的未來不是由蒙博托之流的腐敗者來決定的”,表示美國決心對那些“違反民主、人權的黑暗角落”予以曝光,並進行製裁。難道國內指責蒙博托是“徹頭徹尾的獨裁者”、“吸血鬼”、“惡魔”以及一切“禍害的根源”的人,都是美帝國主義的走狗?[7]
而烏幹達前獨裁者阿明是個地地道道的黑人,可在他統治的八年(1971-1979)裏,美麗富饒而又安定的烏幹達,變成了人間地獄,至少有30萬人慘遭殺戮,為了轉移人民的視線和不滿,煽動民族情緒,盲目排外。1972年下令驅逐所有的亞洲人,導致6萬多亞洲人離去,造成經濟蕭條。[8]烏幹達經濟一片混亂,而他卻揮霍無度,乘坐的轎車都是世界名牌,不是羅爾斯羅伊斯,就是蘭吉羅弗等,對腐敗放任不管。[9]對於屠殺國民,他的邏輯是:“在任何一個國家,必須有一些人要死,每一個國家要在法律和秩序上有所成就的話,總要有些犧牲品。”[10]對那些冤魂來說,最可怕的不是霸權主義、殖民主義,而是同胞阿明的監獄、酷刑和槍聲。可他也會說,今天在烏幹達每個人都是幸福的,不要相信猶太人和美國人的汙穢報道。[11]隻要是奴役和壓迫,就是國恥,而不必看看奴役和壓迫的國籍是什麽!驅狼不是為了迎虎。
國際公約肯定了國際間遷徙的自由。中國也加入了相關的公約。
愛國不能否定一個人的自由。美國著名經濟學家加爾布雷思在他的回憶錄中寫道:“我們小學課本上的封麵是英國國旗,課本上對詹姆斯•沃爾夫少將、威廉•萊昂•麥肯齊、路易斯•約瑟夫•帕布諾、約翰•亞曆山大•麥克唐納爵士以及英王喬治五世說的都是好話。但是這些都擋不住美國好日子、愜意的工作和高得多的工資收入的誘惑。”“我就一直不明白為什麽一個人隻能限於愛一個國家,就像從前隻能愛一個女人一樣!”[12]他就是那種為人唾棄的惟恐自己不是美國人的家夥!既然我們鄙視這種離開母國,加入他國國籍的人,那那些進入我國的人,豈不是要像過去皇帝對待前朝的降臣那樣,當貳臣看待?!
其實,很多事情隻用愛不愛國去解釋,是行不通的,而且響應者寥寥!民國十三年孫中山還在講:“現在中國人的心理,對於本國銀行都不信用,對於外國銀行便非常信用。”在廣東,“一般人民都情願藏收外國紙幣,不情願收藏中國現銀。”他認為是中了外國經濟壓迫的毒。中國人願意把中國的錢都交外國銀行匯兌,願多受損失,也是中了外國經濟壓迫的毒。中國人願把錢存到外國銀行,也是中了外國經濟壓迫的毒。[13]古人講的“反求諸己”,其實我們很少實踐過。
也正因為這樣抵製外國貨,在中國這樣的人口眾多的國家,往往隻能虎頭蛇尾,不了了之。不是說中國人就特別地不愛國,而是有些人宣揚的“愛國主義”實際上違背人之常情。想想看,誰能做到時時恨洋貨?
當然,我不是說不可以進行抵製外國貨的宣傳,但是,不能動輒把反對意見指責成賣國主義。1905年,因為美國虐待中國勞工,國內掀起了抵製美貨的運動。用美國商品的人就會被罵為“媚美”、“敗類”、“奸賊”、“公敵”。連一首兒歌都唱道:“大家不用美國貨,全國兒童學了我,不怕美國槍炮多。使他貨色無銷路,工商無了行業做,不怕美人不講和。”[14]辛辛苦苦用血汗錢開了一個小店,難道都將裏麵的美國貨都燒了?一家老小,何以為生?洋鬼子沒有對付住,自己的同胞倒被折騰的痛苦不堪。一身正氣雖然可敬,卻會弄的經濟凋敝。這就是愛國?我懷疑。更何況中國作為落後國家,無論是在資金還是技術等領域,都需要其他國家的合作,豈能輕言抵製?眼前之意氣,長遠之利益,我們不能不謹慎權衡。除非我們能夠完全自力更生又不落伍,那我們完全可以禁止一切外國產品,否則我們不用美國貨,就要用日本貨英國貨。蚌鷸相爭,漁翁得利。
注釋: [1] 蕭一山《清代史》第16頁,遼寧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2]辛向陽 倪健中 主編《南北春秋》第262頁,中國社會出版社1996年5月第2版 [3]吳晗《朱元璋傳》第128-129頁,三聯書店1965年第1版
[4] 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第499頁,遼寧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
[5]陸庭恩 劉靜《非洲民族主義政黨和政黨製度》第91頁,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6]《非洲民族主義政黨和政黨製度》第146頁
[7]見《非洲民族主義政黨和政黨製度》第267、287-288頁
[8][澳大利亞]特雷弗•唐納德《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譯者的話”,範毓民盧寶康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9]《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6頁 [10]《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14頁 [11]《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25頁
[12][美]約翰•肯尼思•加爾布雷思《我們時代的生活--加爾布雷思回憶錄》第5頁,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3]孫中山《三民主義》第20-22頁,嶽麓書社2000年9月第1版 [14]楊玉聖《中國人的美國觀--一個曆史的考察》第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