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
(羅馬書 2:12)
有的人從來沒有聽過福音,這些人就永遠沒有機會得救嗎? 針對這種情況,羅馬書2章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人,神會按照寫在他們心上的律法,就是“是非之心”來判定。這個是非之心會使我們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也就是通俗講的憑著良心行事。舉個例子,偷竊的人在得逞的時候會很開心,但他知不知道偷竊是不對的?當然知道,別人若是偷了他的東西,他依然會憤怒,說明他心中是有律法的,知道偷竊是罪。所以沒有摩西律法的那些人,會按照良心律受審判。
至於那些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最後去了哪裏,我們不敢輕易論斷。馬太福音中講了兩種羊,綿羊和山羊,哪個是綿羊,哪個是山羊,神自己知道。
常有人說自己憑良心做事,但“良心”的概念很複雜,很多時候是被歪曲、被汙染的。我給人傳福音的時候,有人說照良心辦事就好了,我說真能按照良心辦事當然好,但你要保證,你的良心從來沒被汙染過。實際上我們良心被汙染的程度超出自己想象。
如今神把了解真道的機會給我們,我們就當存敬畏的心,憑著信接受耶穌的救恩,就必在這福音上得救。
讓我們禱告:
慈愛的天父,感謝你讓我們在今生的日子,聽到你的福音,使我們可以靠著你的恩典得救。願你在我們的心中不斷工作,直到我們生命成熟為耶穌的樣式。也求你保守我們的口,不對自己不明白的事情論斷爭議,賜我們智慧的舌頭和敬畏你的心。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