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告訴我,她去昆明旅遊,丟了一個包,內有現金、相機、戶口本、身份證等重要證件,她非常著急。我為她禱告,求主幫她找回所有的失物。禱告之後,又覺得依現在的社會情形,很少有人撿到錢會歸還,重要的是那些證件。於是我又對主說,錢丟了就丟了,證件找回來就行。
幾天後,妹妹打來電話,告訴我她住的酒店通知她東西找到了,準備將證件寄回。感謝主!原來一位男子在房間發現了她遺落的包,立刻將包交給總台。但這個人的妻子隨後趕到,拿走了包裏的現金和一台價格昂貴的相機。神就這樣成全了我的禱告。沒有完全的信心,就沒有得著完全的祝福。
這件事給我留下很深的屬靈教訓:我們從神那裏得到的祝福,是和我們的信心成正比的。(摘自2006年8月6日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