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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現代文士與法利賽人對教會的危害: 剖析王誌勇雅和博經學及其實踐的真麵目

(2025-01-28 13:03:56) 下一個

          在耶穌基督興起傳生命救贖之道時,受到的主要抵擋來自於文士與法利賽人。他們本是承擔保存、教導和持守神的律法職責的宗教精英、但當道成肉身的基督出現在他們麵前時,這些宗教精英卻成為抵擋者。而且抵擋真道的理由和說辭正是上帝和律法。這種以神之名抵擋真神的詭異現象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因為他們在外表上高舉“上帝”、“律法”等具有“宗教正確”的宗教名詞,卻通過偽善、形式主義以及對律法的曲解來扭曲真道,從而追求自義、虛榮和宗教地位。

          耶穌對這種以神之名抵擋真神的假敬虔進行了深刻的批判:指出他們表麵上虔誠,但內心卻遠離神;指出他們注重外在行為,卻忽略內心的公義、仁愛和信實。隨著耶穌對文士和法利賽人偽善的嚴厲批判和福音真道在現代社會的廣傳,文士與法利賽式的詭詐消失了嗎?並沒有! 這種詭詐深深地植根於人的罪性之中,以至於我們也可以從中國的曆史中看到所謂“打著紅旗反紅旗” 的現象、從西方曆史上看到以“民主”、“種族平等”等政治正確之名行反民主、搞逆向種族歧視的現象。而在教會中,更是有人以高舉“上帝”、“律法”、“改革宗” 、“神學”、“教義”等宗教正確的說辭,甚至杜撰出所謂“經學”再以所謂“處境化”之名點綴上儒、釋、道等炫酷的辭藻來高舉自己,以所謂的“仁教心學”來混亂基督的生命之道,以所謂的“三源合流”來攫取宗教地位和利益。這種以宗教正確之名來扭曲真道的行為,完全是文士與法利賽人現象在現代教會的翻版。 可見,文士與法利賽人現象雖是古老的惡行,但在現代社會仍需警惕其複活。刨析現代文士與法利賽人在教會中具有迷惑性的作為,對於識別詭詐、認識生命真道仍有緊迫的現實意義。本文擬以“雅和博經學”及其實踐為例,分析這一問題的本質及其對教會的危害。

           “雅和博經學”出自自稱改革宗“領軍人物”的王誌勇牧師。雅和博一詞是“大公之愛”(聖愛)的音譯,但經過王誌勇牧師的獨家使用和演繹之後,這個詞已經成為王誌勇牧師的獨特標記。諸如“雅和博經學”、“雅和博聖約書院”、“雅和博傳道會”等等,凡是標有雅和博的東西,都是王誌勇牧師的傑作。“大公之愛”就這樣變成了一個私人品牌。 雅和博經學則是諸多雅和博機構所烘托的核心,是這位牧師借以宣稱其為改革宗“領軍人物”的看家法寶,是其四處自我營銷的載體。那麽,這個號稱“聖愛”的雅和博經學,到底是什麽樣的法寶、是否果真有聖愛的內涵呢?看完幾本雅和博經學的代表作之後,不由對其大而空之虛妄、邏輯之混亂和自我吹噓之能事深感震驚。現以《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下稱“雅和博經學”,下文中“雅和博”一詞既指標有雅和博的作品,也指其作者)為例,並結合其作者的自傳《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下稱“雅和博自傳”),來刨析雅和博經學的真麵目。

           雅和博經學以五個所謂“十二大”(共“六十大”)為基本內容,初看好似一個宏大深刻的神學體係,而稍加推敲不難看出,所謂“六十大”不過是用似是而非的神學名詞堆砌出的大而空的自我營銷的作品,其中包含諸多虛妄之處和強烈的自我虛誇。現仿照雅和博經學的所謂“十二大”格式,用雅和博“十二大虛妄”來揭示其荒謬支持,並刨析其是如何自我營銷、謀取宗教名利的。

           第一大虛妄:借用“名人”捧場,無底線炒作遠超世人

           在雅和博經學的封底,赫然顯現的是十二位宗教名人的聯名推薦。這十二位名人大多掛著博士、牧師等頭銜,其推薦都極盡頌揚之詞。打開之後是十二位推薦人的序言和作者的自序。序言的本意是簡要引導讀者進入主題,所以通常一至兩個序言即可,至多不超過三個。筆者讀過的無論中西還是世俗與屬靈書籍中,從來沒有遇到超過三個以上的序言。而雅和博經學不同凡響,一開篇就是十三篇充滿溢美之詞的序言,達近百頁之多。在本人平生所看過的世俗書籍中,即使是最爛、最水的濫竽充數之作,也沒有借十幾個序言來為自己捧場的。這不禁讓筆者產生一個疑問:這種找名人抬轎子炒作的惡俗,難道借用聖愛、神學、改革宗這些高大上的詞匯,就可以如此大行其道?改革宗人士的生命就是如此浮誇?

          第二大虛妄:虛構“三源”,違背三位一體的根本教義

          雅和博經學以聖經、聖靈、聖徒“三源”為出發點、以所謂“三源合流”指代教會合一,並稱“雅和博經學為三源合流提供了具體的神學框架和原則[1]”。 而稍加分析就會發現這一貫穿全書的綱要根本不能成立、完全是虛妄的臆想。具體分析如下:

          把 聖經、聖靈和聖徒分作教會的“三源”,既是脫離現實的,又是違背三位一體的核心教義的。聖經、聖靈和聖徒與聖父、聖靈、聖子三位一體的不可分割性是一樣的,從來都是統一和諧的、不可分割的。從來沒有哪個教會是因為這所謂“三源”中獨一的一源而產生的。聖經若離開聖徒讀經時聖靈的工作,那隻不過是一本死的書籍而已。若脫離聖經和聖徒之外的所謂“聖靈”,則是抽象而不可知的。而聖徒脫離了聖經和聖靈,則與世人無異,哪還有什麽“聖徒”?所以雅和博經學從出發點上把教會分為“三源”就是虛妄的。任何一家教會都不同程度地、同時受到聖經、聖靈、聖徒三者的影響和恩膏,隻不過程度和側重略有不同而已,其微小的差別根本無法作為一門學問的基本出發點。

          用“合流”來指代教會合一也是不沾邊,因為它根本顛倒了“源”和“流”的關係。雅和博經學認為是多源造成了教會紛爭,所以要合流。但事實恰好相反,教會派係(異教除外)的形成是“一源多流”:同源的教會在教義、教會組織發展過程中逐漸分化出不同的節點和支流,進而產生了爭議和分歧。教會體係的分化是正常發展的過程,正如開枝散葉一樣從共同的源頭發育出不同的枝條。從發展的角度講,教派的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實際上也豐富了抽象真理的具體表達。所以教派的存在並不一定導致教派的紛爭。教派紛爭更多的是人的罪性造成的。限於篇幅,本文不準備深入教會分歧與合一問題,隻是指出雅和博經學的所謂“合流”根本不是解決教會分歧的正確途徑。

         雅和博經學宣稱為三源合流提供了 “具體的神學框架和原則”,這更是不著邊際的空話。教派紛爭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對具體神學議題的分歧,比如是浸水禮、還是點水禮等,而不是什麽在框架上的分歧。雅和博經學宣稱用一個 “神學框架”就能把各宗各派“合流“到一起,完全是一廂情願的臆想。除了能自詡雅和博經學的神通廣大之外,根本不具有現實意義。什麽是能裝下各門各派的“神學框架”呢?而“神學框架”這個表述,恰好體現了所謂雅和博經學不是什麽實際的學問,而是一個虛的東西。正如你走進雅和博經學這個神學商場想獲取一些具體的商品,對不起,這裏沒有什麽實質的東西,隻有空空的框架。

           第三大虛妄:假借“合流”之名,妄圖統合各流各派

           雅和博經學雖然是個大而空的框架,但與“三源合流”扯在一起,卻是有實際目的的。雅和博長久以來一直以改革宗自居,宣稱自己是“改革宗長老會”的宗派立場,並自詡為改革宗中的改革宗。現突然與“三源合流”扯在一起,這不是要自降身段與其他各宗各派融合,而是打著“合流”的幌子,用改革宗的教條加上儒、釋、道等中國傳統文化來統合各宗派,要把其他各宗派都框到雅和博經學這個“框架”裏,成為一統江湖的“教宗”。

          如果是各宗派通過大會協商決定共同委托某人起草共同大綱,這種努力是值得嚐試的。相反,如果是自己閉門造車,為各宗派編織一個框來“合流”各宗派,那要麽是異想天開、要麽是另有打算。正如雅和博經學所引用的“洛桑信約” 一樣,它是由150個國家的2,700多名代表經過國際福音派大會而製定的共同信仰文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所以本身就是教會合一很好的嚐試。雅和博既然宣稱要達成“合流”(合一),那就應該踏踏實實去執行和落實“洛桑信約” 的約定,去摒棄分歧、淡化自己改革宗的立場。但雅和博經學在已有的、凝聚了廣泛共識的“洛桑信約”之外,另起一個“合流”的框架,這樣的行徑是在促成“合流”,還是在危害“合流”?其目的不是明顯在爭奪“合流”的主導權嗎?

        用不著什麽神學論證,看看武林小說就會發現,平時平靜的武林,每當要召開武林大會、推舉武林盟主之際,就是血雨腥風激蕩之時。各路豪俠為了武林盟主的名頭大打出手。當然,類似於嶽不群這類偽善、奸詐之徒會打著“名門正派”的牌子,表麵上以“正人君子”示人,卻暗中修煉僻邪劍譜,意在一統江湖。

           第四大虛妄:冒用“處境化”之名,散播“混合主義”毒素

           雅和博經學宣稱“雅和博經學是西方正統改革宗神學在中國文化中的本土化與處境化之作[2]”,而所謂“本土化”和“處境化”就是“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文字和術語……,把西方基督教表達出來[3]”。 可見,所謂雅和博經學其實就是給基督教教義加上幾個胼胝體漢語做裝飾,如“仁教心學”之類的名詞,來達到標新立異的效果。但是,四字(或六字)一蹦的駢儷體漢語是早已淘汰的文體,其看起來辭藻華麗對仗,但往往內容空泛、辭不達意,除了可供無聊文人偶爾附庸風雅一番外,並不具有太多實用價值。韓愈認為駢文流於形式,妨礙思想表達,他直言駢文是“雕蟲小技”。 所以隨著古文(散文)運動在唐代中後期的興起,興盛一時的駢體文就沒落了,正如承載畸形審美觀的“三寸金蓮”被曆史淘汰一樣。沒想到二十一世紀竟有人用駢儷體這個曆史裹腳布來包裝承載生命之道的基督教,並洋洋自得。而且,這種“駢文基督教”按作者所言是為了實現西方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的對接。這個定位與“三源合流”這個試圖解決基督教內部宗派分歧的目標毫不搭界。可見,把駢文基督教與教會“合流”(合一)生拉硬套在一起,無非是要為駢文基督教這種無聊的雕蟲小技找點現實意義。

         而從內容上看,雅和博經學所製造的“駢文基督教”更是對基督教的毀滅性摧殘。“仁教心學,德政法治”聽起來很好聽。但實質是:基督教被閹割了基督就成了“仁教”(無法區分是罪人之仁還是婦人之仁); 聖靈的位格被拋棄,基督教就變成了“心學”(“吾心即宇宙”);“德政”不過是又一場明君夢。曆史一次又一次證明依靠當政者道德的政治,都最終都落於人治的黑洞。政治科學的發展,早已顯明“德政”不過是空幻的夢想,而“權力製衡”的憲政體製才是造福民眾的正道。沒有把當權者關進籠子裏,“法治”隻不過是暴政的工具而已。而舉著“法治”的旗幟,而選擇與強權者站在一起,那更是暴政的幫凶(參見第十二大虛妄)。

           雅和博經學雖極力否認其“處境化”為“混合主義”,然而,對比其內容和權威資料的定義,不難發現雅和博經學的所謂處境化,完全就是“混合主義”異端。《新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ISBE)對混合主義的定義為:“混合主義描述了將多種宗教、文化或思想體係結合的過程,通常以模糊特定信仰傳統核心教義為代價”。《福音派神學辭典》(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EDT)的定義為:“混合主義是指在宗教領域中,嚐試整合彼此衝突的信仰體係,常導致對上帝啟示真理的不忠”。這些權威資料指出混合主義的“潛在風險包括對核心教義的稀釋、異端思想的引入,以及信仰係統的失真”。

          雅和博經學說改革宗神學“與中國傳統儒家文化的深度結合,使得雅和博經學在人類曆史上第一次成為合乎聖經的中國神學[4]”,  並要“會通中國傳統文化”, 說其擬出版《天道、地道與人道----三諦圓融與基督教神學的處境化》,把“基督教神學與中國文化結合起來, 來解讀《詩經·關雎》、王陽明《心學四訣》、《中庸》、《大學》、玄奘所譯的《般若波羅密多心經》等文本,從而以上帝的特殊啟示提升、轉化、成全中國文化中普遍啟示的成分[5]”。  

            這些“結合”、“會通”無疑是混合主義的路徑和方法。而所謂“提升、轉化、成全”中國文化,則是些似是而非的概念。雅和博所說的中國文化,其實是指儒、釋、道等傳統中國文化。而傳統文化各家是自成體係的,而且都是經過千年沉澱的既定的現實存在,不會因為加入一些基督教的教義就得到“成全”。比如說,儒家在起點上就強調“子不語怪神力亂”、“敬鬼神而遠之”,是與基督教涇渭分明的體係。深諳中國傳統文化的魯迅就一針見血的指出:中國傳統文化滿紙的‘仁義道德’,最終不過 ‘吃人’二字!所以,被“內法外儒”的統治者用來粉飾法家之刀的虛偽儒家學說,本身就是需要被救贖的對象。而雅和博竟要與這些儒釋道等傳統敗壞文化“深度結合”,搞什麽“會通”、“圓融”等花裏胡哨的東西。其結果,隻能使基督信仰變得模糊並含混不清。

           雅和博經學說“否定中國文化……從根本上斷絕了基督教在中國社會中紮根的落腳點[6]”, 好像不肯定中國文化,基督教就無法在中國立足。而事實是基督教並不需要借助儒釋道的體係來立足。如果從最初景教傳入中時(唐太宗時期,約公元635年)起算,基督教傳入中國已經1400多年了,不但已經紮根了,而且已經得到很大的發展。在二十一世紀還提什麽“立足”的問題,無異於杞人憂天。

          雅和博在其自傳中說:夢到“中國文化與社會就像一個大大的“糞坑”,充滿了幾千年來儒、釋、道等異教文化所排放的各種汙穢[7] ”。那麽,與“糞坑”、“汙穢”相“深度結合” 並與之相“會通”、“圓融”的雅和博經學,到底是什麽味道的學問呢?如果把基督真道比作純淨水,把純淨水與“糞坑”“汙穢”相結合,得到的隻會是糞水。相反,要保持基督真道的純真,必須刻意在真理上與異教文化保持界限、避免混雜。在與異教文化的關係上,正確的做法是保持基督真道的純真,使其成為活水源頭,並不斷湧現清流,使清流成為更多人得救的源泉。而不是搞什麽“深度結合”、會通與圓融。           

          第五大虛妄:生造“七大唯獨”,營造超越先賢之假象

          五大唯獨(Five Solas),是宗教改革時期形成並確立的新教信仰原則,用來總結救恩的根基和信仰的核心。雅和博經學提出另外“七大唯獨” ,說是對“五大唯獨”的“補充和發展[8]”。從數字上看,雅和博經學憑一己之力就能把整個宗教改革運動形成的“五大唯獨”發展到 “十二大唯獨”,實在是 “功德無量”。但是,要比較原有的“五大唯獨”和新創的 “七大唯獨”不能隻看數字,而必須探究這些唯獨的實際含義。理解原有的“五大唯獨”,必需看其適用範圍和所否定的對象。比如: 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 其適用範圍是“信仰和實踐的權威”,否定的對象是“教會傳統或教皇的權威”。所以其準確的含義是“唯獨聖經是信仰和實踐的權威,教會傳統或教皇的權威並非信仰和實踐的權威”。 準確的適用範圍和否定對象是五大唯獨共有的範式。而新創的 “七大唯獨”,不符合上述範式,所謂“唯獨”,隻不過是類似於“強調”之類的語氣詞。也就是說,“七大唯獨”壓根就不是什麽唯獨,隻是模仿“五大唯獨”湊數字的做法。具體來說:

          雅和博“七大唯獨” 的第一個唯獨是“唯獨聖靈的大能”。“在基督徒的重生和成聖上,我們強調唯獨聖靈的大能[9]”。從這個描述中,這個唯獨的適用範圍是“基督徒的重生和成聖”,而其否定對象呢?不清楚。從能力上說,聖靈的確大有能力,而聖父、聖子也都大有能力,也都在基督徒的重生和成聖上有份。那為何要“唯獨”聖靈的大能呢?如果說唯獨聖靈的大能使基督徒重生和成聖,那也相當於說聖父、聖子的大能不能(或者沒有)使基督徒重生和成聖。這就大有問題了。的確,聖靈的大能使基督徒重生和幫助基督徒走向成聖,但聖經並沒有排除聖父和聖子的能力,在基督徒重生和成聖上的作用。相反,在基督教三一神論中,聖父、聖子和聖靈共同參與了信徒的重生和成聖,隻不過各有側重而已。唯獨聖靈的大能,等於否定了聖父、聖子參與信徒的重生和成聖,是明顯違背三一神論的邪說。在基督徒的成聖道路中,不光是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大能參與其中,聖徒的榜樣、牧師的引導、教友的協助、以自己的努力追求等等都有助於信徒的成聖。怎麽能說在信徒的重生和成聖上, “唯獨”聖靈的大能呢?

          雅和博自稱改革宗的領軍人物,當然知道三一神論的重要,所以並不敢明確地提出具體的否定對象,於是在展開論述時偷偷的用“強調”替換掉了“唯獨”。於是,這個“唯獨聖靈大能”的原則在展開論述是就變成了:“雅和博經學強調聖靈使人重生和成聖的大能。雅和博經學旗幟鮮明地強調聖靈的大能,強調聖靈不僅使人重生,並且繼續光照引領,使人能夠分別為聖[10]”。可見,所謂“唯獨”不過是假的,是用“強調”這個語氣詞硬吹起來的。

          其第二個唯獨的標題是“唯獨上帝的慈愛” ,在展開論述時變成了:“在罪人得蒙揀選而歸信的終極原因上,我們強調上帝的慈愛”。用沒有具體內含的語氣詞“強調”,來偷換具有強烈排他性的“唯獨”,也是其餘幾個“唯獨”的套路。靠著這個“強調”的套路,雅和博經學“成功”超越了宗教改革的眾前輩們。獨創的所謂“七個唯獨”,不過用強調硬湊出來的假唯獨罷了。其作用無非是硬湊“十二大”的數字,給人造成超越先賢的假象。如此投機取巧地做學問,能作為基督徒誠實品格的見證嗎?

          第六大虛妄:“經學”本身缺失,“廣告神學”本質顯現

           雅和博聲稱“雅和博經學是係統性的神學與世界觀[11]”,說“雅和博神學又稱為雅和博經學,乃是因為對聖經的高度重視[12]”。既然如此強調對聖經經文的重視,以致於用“經學”為其命名,按理說雅和博經學應當是全麵注釋聖經經文的解經書,或是按照係統神學的內在學理來係統闡述基督教教義。

           但是,光看目錄就會發現:雅和博經學這本書既不是解經書、也不是係統神學,而是用堆砌的五方麵所謂“十二大”來宣揚雅和博是如何的了不起。 這五方麵所謂“十二大”分別是 “十二大唯獨”、“十二大根基”、“十二大突破”、“十二大圓融”和“十二原理”),合起來共“六十大[13]”。這六十個“大”給人以龐大無比的印象,而什麽根基呀、突破呀、圓融呀更是給人特別高大上的感覺。但細看這些個高大上的條目,就會發現:突破、圓融則是明顯誇耀性的修飾詞,無非是說雅和博經學的了不起的效果,而根基、原理無非是一門學問的理論基礎,通常在一門學問的開始時論述。但看目錄就可以發現,雅和博經學的內容竟然結束於十二大原理。說明建立於該根基和原理之上的雅和博經學的本體竟然是缺失的。也就是說,自稱為“係統神學”所謂的雅和博經學,實際上隻堆砌了一堆神學名詞來誇耀雅和博經學的效果,並沒有什麽實質性的神學論述。除此之外,在雅和博經學這本書中,雅和博經學竟然被當作敘述的對象(而不是作為敘述的主體)來反複加以介紹和推崇。也就是說,雅和博經學這本書,是在 “雅和博經學”本身並不存在或尚未完全存在的情況下,用 “雅和博經學”這個名頭來推介所謂的 “雅和博經學”的。這部自稱“係統神學”的書,其實是“廣告神學”!即使是廣告,誠實的產品廣告那也是要先有產品,後有廣告,產品和廣告是兩個獨立的實體。而所謂“雅和博經學”,竟然是產品和廣告合一,甚至於像“炒樓花”一樣,對著還不存在的“雅和博經學”就大肆廣告其效果。請看以下事實:

          在雅和博經學“緒論”中,竟用六章的篇幅(第二至七章[14])來自我“介紹”雅和博經學。什麽七大界定、三大強調、四大綜述、四大特征等等都在把雅和博經學當作客體來“介紹”和 “描述”,最後自己冠以所謂“七大特色”,諸如整全性、有機性、平衡性等似是而非的溢美之詞來凸顯雅和博經學的了不起。這不是在赤裸裸地自我吹噓嗎?而且這種用雅和博經學自己“評價”、“推介”自己的做法在整部書裏不斷重複,占了絕大多數篇幅。比如:

           在論及“國度論”時,雅和博經學並不是做出自己的國度論論述,而是介紹說“雅和博經學國度論有五大要素[15]”,然後就自己“評價”說雅和博國度論“有五大獨特的貢獻[16]。而且這種“自我介紹和自我評價”的模式重複於其他各論中,不勝枚舉。 如果是一個誠實的學問,有什麽“國度論”就直敘具體的國度論就好了,為何要轉彎抹角地自我介紹和自我評價呢?原來,對一個“不在場”的事物進行介紹和評價,由於無法實際對比,就可以任意吹噓和拔高而無需顧慮真實性了。將這種憑空吹噓的手法用於神學著作,是不是“學術不端”的行為?一個基督教的牧師、改革宗的“領軍人物”,竟然公開用憑空吹噓的手法來愚弄公眾,這是什麽生命品質呢?

          可能嫌廣告神學效率不夠高,雅和博經學後來幹脆直接搞起雅和博經學“預告”。雅和博經學在第十二章“本書簡介”條目下說:雅和博經學有“七大處境化、本土化作品[17]”。當你以為你將讀到雅和博經學這七大作品時,仔細閱讀你會發現作者說這七步曲作品“是筆者正在撰寫的[18]” ,而且“本書是…..七步曲之一”。搞了半天,被無限高舉的“雅和博經學”竟然還在“撰寫中”。即使這部被稱作“雅和博經學”、但含有大量廣告的書,其實隻是雅和博經學的七分之一。由此看來,“雅和博經學”的絕大部分還沒有問世,難怪這本已出版的“雅和博經學”在以介紹性的方式來“描述”雅和博經學。對一個尚未出世的“學問”套上數不清的誇耀之詞,這不是“廣告神學”是什麽?這是改革宗人士特有的學風嗎?

           第七大虛妄:使用“強調”等語氣詞虛構神學論述、扭曲教義

           縱觀整個雅和博經學堆砌的“六十大”要點,其教義內容不外乎是對使徒信經、主禱文和十戒等基本教義文獻的拆解,其實質內容大概用十幾頁就可以涵蓋了。但所謂的雅和博經學硬是用“強調”、“重視”等毫無實際意義的語氣詞來擴充其內容,顯得滿書都是強烈的態度,而沒有什麽實際意義。除過十二大唯獨中新增的七大唯獨實際上是七大“強調”之外,“雅和博經學強調”這一語匯幾乎要貫穿整個雅和博經學。

         欣賞幾個例子:涉及到 “上帝、個人與世界三大方麵的關係,我們不僅強調上帝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也同時強調個人與他人和世界的關係[19]”。在人與上帝、與世界的關係上,總共就包含,人與上帝和人與他人(世界)這兩重關係。既強調這個,也強調那個,聽起來煞有介事,但實際上無異於廢話。

          “在雅和博經學中,我們不僅強調以上帝為中心,也同時強調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以聖靈為中心”。 上帝本是三位一體,把每個位格都拿出來單獨強調一下,這就成了“雅和博經學”。用如此取巧之法做學問,這是什麽樣的生命光景呢?

           當強調某項教義時,孤立的看好像很正確,比如,說“強調上帝的慈愛”,聽起來很“宗教正確”。但從整體來看,當“強調”某些教義時,必然意味著“淡化”或“忽視”其他教義,否則其強調是毫無意義的。說“強調上帝的慈愛”,實際上意味著淡化上帝公義、聖潔等屬性,實際上是對上帝屬性的扭曲。對係統神學而言,強調某項教義,實際上是對整個真理體係的扭曲。比如,雅和博經學聲稱強調律法,以至於“律法論在雅和博經學中上升到空前絕後的重要地位……雅和博經學世界觀的特色就是律法論[20]”。這種把律法這一方麵的教義無限拔高的做法,實際上已經嚴重扭曲了真理,是律法主義異端。其危害將在下文討論。         

          第八大虛妄:謊稱“突破”,以浮誇標題蒙蔽讀者

          雅和博經學第三卷號稱什麽十二大“突破”,看標題給人以雅和博經學有什麽重大神學突破一樣。但具體論述所謂“突破”時,雅和博經學卻稱這十二大突破是“雅和博經學綜合前人……的研究而得出來的十二個方麵的亮光[21]”。 也就是說所謂的“突破”都是別人研究的,雅和博將其綜合一下,發現了幾個“亮光”,就變成了 “雅和博經學十二大突破”!為掩飾這個尷尬,雅和博辯解說:“筆者所說的“突破”並不都是原創性的突破”。由此富有創意地發明了一個“非原創性突破”的說辭。  那麽,什麽是“非原創性突破”呢?請看雅和博自己的說法: “雅和博經學的新穎乃是在於表達和綜述上的突破”。 這就道出了雅和博經學的另一特征:包裝神學和營銷神學,即把別人現成的內容用勁爆的詞匯包裝一下,就成了引人注目的“突破”,然後就用來營銷自己。這是基督徒當有的為人處世的方式嗎?

         讓我們欣賞幾個所謂的“突破”:

         第一大突破:“聖約前提論:自知自覺,先知先覺[22]”。聖約的前提,竟然是“自知自覺”?如果能夠“自知自覺”,那還要聖經啟示幹什麽?這是基督教的神學嗎?還是如來佛祖在講《金剛經》?

          ……

      第十、十一、十二大突破則“分別強調家庭、教會和國家三大聖約性組織的職分和功用[23]”。這裏又是故伎重演,把家庭、教會和國家分別強調一下,就成了三大突破。家庭、教會和國家那個都很重要,都分別強調一下,跟沒強調又什麽區別? 聖經六十六卷書都很重要,要是把每卷書都分別強調一下,豈不成了“六十六大突破“?這種“標題黨”的手法,基督教改革宗的牧師為何對此也如此熟練?

           第九大虛妄:堆砌含混哲學詞語,用偷梁換柱手法擴充內容

          雅和博經學一麵宣稱要“回到聖經”本身,一麵又堆疊大量語義含混的哲學詞語,甚至生造哲學詞語,來裝飾其空洞的內容,以顯示其“學術性”。但是,對這些貌似學術性的詞語稍加探究,就會發現其是難以自圓其說之處。下麵以所謂“雅和博經學十二大根基、前提、中心、支柱和根本原理[24]”為例,說明雅和博經學是如何堆疊偽學術詞匯來掩飾其空洞內容的。

          雅和博經學稱“上帝論”、“聖經論”、“國度論”、“成全論”等十二個論題為雅和博經學的“十二大根基”。給讀者一種雅和博經學根基深厚的印象。但是,雅和博經學並沒有對這些根基性的論題做出什麽具體論證,反倒給這些論題又重複性地冠以“前提”、“ 中心”、“ 支柱”和“ 根本原理”的名頭,於是,這十二大根基就被放大了五倍,成了另外“六十大”。其實,這些被分別冠以“根基”、“前提”、“ 中心”、“ 支柱”和“ 根本原理”的論題,都是相同的十二個論題。廚藝中有“一魚三吃”的技法,想不到神學著作竟可以“一魚五吃”,給同一組論題扣上五個花樣的說辭,就變成了“六十大”。

          以最基礎的“上帝論”為例,雅和博經學把它作為第一個根基,那就應當對“上帝論”做出充分具體的論證,讓讀者更深刻地認識上帝。但是,雅和博經學對上帝論的具體論述卻是:“上帝論是本體論的根基”。這個論述並沒有提出具體的“上帝論”論述,而僅僅指出上帝論在本體論中具有的根基性地位。通過這種偷梁換柱的手法,雅和博經學就輕而易舉的把“認識論的根基”替換成了“雅和博經學”的根基,不用對其上帝論做出任何解說,就“成功”地為雅和博經學建立了一個高大上的根基。雅和博經學的其他十一個“根基”也是如出一轍,所用的手法都是“偷梁換柱”。

           但可惜的是,“上帝論是本體論的根基”這個論述從邏輯上看並不正確。本體論是個更廣大的哲學概念,不同的哲學體係有不同的本體論,上帝論是更具體的本體論,是本體論的一種。所以兩者是邏輯學上是“包含關係”。而“上帝論是本體論的根基”這本表述則是因果或依賴關係。兩者在形式邏輯上是不同的關係。基督教是以上帝為根基的,但要說上帝是所有本體論的原因(根基),那就大錯特錯了。

          在上帝論與本體論的關係這個一目了然的問題上,雅和博使出“一魚五吃”的手法,又給上帝論戴上“本體論的前提”‘、“ 本體論的中心”、“ 本體論的支柱”和“ 本體論的根本原理”這四個帽子,又憑空為雅和博經學多造出了幾個“大”。 以“根本原理”這個帽子為例,雅和博經學說“上帝的存在性是基督教本體論的根本原理[25]”。這個簡單的表述起碼有兩個錯誤:上帝的 “存在”是個事實,而不是什麽“存在性”。哲學上所言“某某性”這個表述是表述抽象性質時的用語。比如說“普遍性”、“特殊性”、“絕對性”等等。如果說“上帝的存在性”,那是把上帝的存在當作一個抽象的性質而不是客觀具體的事實。這樣說等於抹殺了上帝“存在”這個事實,具有瀆神的嫌疑。另外,上帝存在這個事實,也不是什麽“基督教本體論的根本原理”。“原理”這個詞,是表述事物“運行(運作等)規律”的抽象詞匯,是對過程中內在理據的表述。無論是“上帝存在”這個事實,還是基督教“本體論”這個論點,都不存在運行或運作的過程,沒有“過程”就不存在所謂“原理”。雅和博經學公然把 “又真又活” 的上帝描述成一個抽象的“原理”,可見其要麽不認識上帝,要麽就是有意識瀆神。

         又比如,雅和博經學提出“成全是曆史性的中心”。這個論述的滑稽性在於:“曆史性”是個形容詞,而不是名詞。我們可以說“曆史性的突破”、 “曆史性的勝利”等等,但不能說“曆史性的中心”。隻有名詞指代的事物(包括抽象的事物)才有中心,比如說“地理中心”等等。即使把“曆史性”等同於“曆史”這個名詞,那麽,曆史有中心嗎? 如果有,那“曆史的中心”指什麽呢?不可理喻!我們可以說上帝要在曆史中成全祂的旨意,但把“成全論”硬 說成是“曆史性中心”,這真是臆造!

          再比如:雅和博在具體論述其曆史性根基的第一句話是“曆史性根基為雅和博經學闡明了曆史性進程[26]”。這句看似高大上的論述,總結起來就是“…根基…闡明了…進程”。根基和進程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事物,“根基”往往是紮入地下起穩固支撐作用的,是看不見的且靜止的,而“過程”則是動態的發展和變化。一個看不見的、靜態的根基,如何就能“闡明”一個動態的發展變化的過程呢?難道要讓根基跳出來隨風舞動一下嗎?一個受過法學和神學教育的人竟能臆造出這麽多文理不通的說法,隻有一種解釋:那就是硬要拚湊出數不清的“十二大”,好給雅和博戴上無數頂大、大、大的桂冠。這是基督徒當有的生命嗎?

           第十大虛妄:抬高律法,以律法自義並抹殺活潑的生命之道

          雅和博經學的大部分講論不過是在空洞地自我標榜,並沒有多少實際內容。但在對律法的講論上, 卻有充實的內容,顯現出律法主義的特征。當然,雅和博經學竭力自稱反對律法主義,但仔細推究其論述、並觀察其實踐就可以發現其律法主義的特征。

          雅和博經學宣稱律法和福音的“平衡”,但所謂“平衡”是沒有實際意義的虛詞,因為沒有可以實際衡量何為平衡的工具。相反,雅和博聲稱 “律法論在雅和博經學中上升到空前絕後的重要地位”,“雅和博經學世界觀的特色就是律法論[27]”。一方麵聲稱律法和福音的平衡,一方麵又實際上把律法論 “提升到空前絕後的重要地位”,可見平衡不過是掩人耳目的說辭。雅和博經學把其世界觀都打上律法論的特色,可見在其看來,世界是被律法轄製的世界。不僅如此,雅和博經學宣稱“不僅以上帝的律法為行為的標準,更是把上帝的律法提升到思維標準的高度上[28]”,也就是說,雅和博不僅要以律法強製別人的 “行為”,還要以律法強製人的“思維”。當打上“上帝的律法”這個標簽時,表麵上看好像以“上帝的律法”作為“行為的標準”和“思維的標準”是很屬靈的教導,然而,雅和博經學卻忽略(或掩蓋)了以下事實:

          首先,律法又稱“摩西律法”,是指上帝通過摩西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律法,包括宗教、刑事、民事等方麵的具體法規。從來源上講,我們認信其神聖的來源。但必須注意它是通過摩西頒布給以色列人的,是對古代以色列人生活的具體規範。這意味著三個重要原則:一、它的適用對象是以色列人,其法律效力限於以色列族群或王國所轄範圍,對非以色列人沒有法律效力,這是其屬人效力和屬地效力的範圍;二、它是針對遠古時期以色列人的生活而言的。作為一個法律體係,其法律效力在時間上也受限於以色列王國(或族群)的實際存續。 猶太人與摩西律法的連接點在於生為猶太人這個事實,所以聖經說“生在律法之下[29]”。非猶太人沒有“生在律法之下”,當然不受摩西律法的管轄,這是一個清楚無誤的事實。

         其次,隨著以色列族群和王國在曆史上的謝幕,摩西律法作為一個“神法”體係,其法律效力也自然隨著其王國的謝幕而謝幕。在被擄為奴時期,是否能施行摩西律法,並不取決於猶太人,而是完全取決於奴役他們的政權給他們的自由範圍。即使現代以色列複國以後,現代色列國並未全麵沿用摩西律法,而是以英國普通法和奧斯曼帝國法律傳統為主,吸收小部分摩西律法而成為一個現代民主法治國家。隻是在婚姻家庭等很小的領域內仍適用摩西律法。當然,這與我們非以色列人無關,此處不再贅述。

           總之,從屬人、屬地和時效性上來看,摩西律法作為一個古老的法律體係,對於現代的非猶太人並不具有法律效力,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法律在屬地、屬人管轄權和時效的特點,對於法律專業人士來說,是很簡單的、很自然的事。對於非法律專業的人士來講,比較難於接受的是為什麽“萬能”上帝的律法竟也受這些屬地、屬人及時效“限製”。其實,這是律法主義者有意無意誤導而造成的結果。法的效力範圍是法自帶的屬性,即使來源於上帝的法,也是自帶這種屬性的,這與上帝的“萬能”並不矛盾。律法主義者故意隱瞞這種屬性,其目的就是要處處以上帝之律法轄製他人。

          律法主義者造成的另外一個混肴,是把道德原則和律法混為一談,用道德的普世性和永恒性來偷換律法在效力上的地域性和時效性。摩西律法中含有道德訓誡的要素,但並不是說道德和律法是一回事。有人把摩西律法分為所謂的“道德律、宗教律、民事律、刑事律”等等,說雖然宗教律、民事律、刑事律都沒有效力了,但道德律法還繼續有效。但這是很不妥當的,這樣割裂的分類就把道德價值從宗教律、民事律、刑事律中抽離了,使宗教律、民事律、刑事律蛻變成了沒有道德價值的“規條”。 這正是律法主義的特征之一,即撇離道德內涵而“守”規條。道德與律法的正確關係是:道德是具體律法規條的內在道德價值或導向,而具體規條是內在道德價值的具體表現。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強行分開的結果就是沒有具體表現形式的“空談道德”和“沒有道德靈魂的僵化規條”。

          在明確摩西律法對非猶太人不具法律效力的前提下,舊約聖經中所體現的道德觀念和價值,如十戒等,對新約外邦信徒的生命成長是有益的。但這是在道德領受的範疇,與律法的實施有本質的區別。新約外邦信徒對舊約所蘊含的道德觀念的接受,是通過基督生命的感化、認信和自願心靈皈依而實現的,與律法的強製有本質的區別。這也是識別律法主義的另一個要素。律法主義者忽略(或掩蓋)新約非猶太信徒是自願(以自由為前提)憑信心與基督聯合這個重要事實。一個自由人憑著自願的信心來與基督聯合,並不會產生摩西律法就因此對此人產生了法律約束力這個結果。即以自由之身(相對於摩西律法而言)來與基督聯和,聯合後仍是自由之身。而律法主義者則想掩蓋這樣的事實,而千方百計地找理由對新約信徒實施摩西律法。

          雅和博經學稱舊約律法“若非在新約聖經中明確廢止,仍然有效[30]”。從這個論述中,可以看出雅和博經學企圖用舊約摩西律法來強製外邦基督信徒,這正是律法主義的表現。正如上文所述,外邦信徒並不“生在律法之下”,所以自然就不受摩西律法約束。外邦信徒與舊約發生連接,是基於對基督的認信,而不是基於摩西律法的強製效力。在認信基督之時,外邦信徒相對摩西律法而言,完全是自由的。所以,摩西律法與外邦信徒在法律效力上的關係,應該是:“除非耶穌明確指出某項舊約律法對外邦人有效,否則舊約律法對外邦人沒有法律效力”。耶穌和使徒有強製外邦信徒遵守某項摩西律法嗎?並沒有!相反,使徒們明確反對用舊約律法轄製外邦人。這樣的例子很多,如:使徒在對割禮、飲食、潔淨等方麵的教導[31],都是反對用舊約律法轄製外邦人,而非相反。

            雅和博借著“我來不是要廢除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等經文來維持律法對外邦信徒的效力,並以“廢律主義”、“反律主義”汙蔑他人。反對以摩西律法轄製外邦人、反對律法主義者以律法自義,這是我們所反對的。律法本身是好的,沒有人要反對律法,但必須明白律法有其明確的適用範圍。所謂“不廢除”是對著當時的猶太人說的,所謂“成全”則是滿足了律法的義從而帶出新的生命之約。“一點一劃也不廢去”,乃是指著基督對律法之義的成全。如果以“一點一劃也不廢去”來支持摩西律法對外邦信徒永遠有效,那麽使徒們都是“廢律主義”者,因為他們就親自廢除了割禮等對外邦人的轄製。雅和博一方麵竭力說律法不能廢去,並且說雅和博經學“把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律法視為一個有機的整體[32]”。可見,雅和博竭力要對外邦基督信徒實施摩西律法。但是,雅和博又說要“參照猶太教對律法的解釋……具體地甄別哪些有效……哪些不再適用[33]”。 也就是說,摩西律法哪些有效、哪些廢除要由雅和博經學說了算,別人不能廢除,但雅和博經學可以廢除某些律法。所謂“甄別”哪些有效、哪些無效,實際上是在行使對上帝法律的審查權,可見雅和博的僭越妄為與自相矛盾。如果按照雅和博的說法律是一個“整體”,那廢除了部分,不是就廢除了這個整體嗎?可見雅和博經學自以為傲的律法論根本不能自圓其說。

          新約是基督用血所裏的“更美好的約[34]”。開啟了“信、望、愛”的生命範式,而不是律法之下的“強製”範式。 新約信徒對上帝旨意的遵行,乃是通過基督生命的感召而自願為之的,是基督生命的彰顯和自然流露,而不是律法強製的結果。律法主義者的荒謬之處在於抬高律法的價值,把人引向守律法的死胡同,或是想借律法來轄製信徒。雅和博在自傳中稱:“昨日在夢中得蒙上帝親自教導:上帝要刻在我們心中的不是福音,而是律法[35]”。可見雅和博把律法置於福音之上,以律法抹殺福音,以律法為義,企圖在律法的事上顯現出自己的義,是個十足的律法主義者。雅和博通過無限拔高律法,宣稱了諸多“第一”來自我標榜。請看雅和博經學的以下宣稱:

          雅和博經學“第一次為基督教神學提供了健全的律法論[36]”,“在基督教曆史上第一次將上帝所啟示的誡命逐條研究[37]”,“在人類曆史上第一次成為合乎聖經的中國神學[38]”, “使得基督教在中國曆史上第一次成為切實可行的生活方式……遵守上帝的誡命的生活方式”。說雅和博 “使得基督教第一次成為中國知識分子可以直接認同的自己的宗教”。等等。

           自己給自己冠以這麽多“第一次”的名頭,而且是在“基督教曆史上”、“中國曆史上”的第一次,更誇張的是最後竟直接膨脹到“人類曆史上第一次”。我不得不說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敢於這麽無限度吹捧自己的人。可見,雅和博所謂的“遵行律法”,不過是用來自我吹噓標榜罷了。 這與基督徒當有的謙卑生命背道而馳。 可笑的是,雅和博在其自傳中卻宣稱“雅和博經學所提倡的就是這種虛己愛人的精神[39]”。這麽多虛妄的“第一次”戳破了其所標榜的“虛己”。

          第十一大虛妄:假托“以利亞之靈”,卻行 “巴力”之路

          雅和博在其自傳中宣稱“雅和博經學所繼承的是以利亞的精神”先知以利亞是與異教神巴力征戰的先知。而雅和博在與誰征戰呢?我們來看其自傳中的記述:

          “96年4月,一對澳洲夫婦向我傳福音,帶我做了決誌禱告[40]”,“這位夫婦是靈恩派的教會的帶領人…… 根本不知道自己所信的是什麽[41]”。“自我轉向改革宗之後,就開始與這對夫婦在教會帶領上出現分歧[42]”, “2000年10月,那對澳洲夫婦要回到靈恩派教導,並公開聲稱搞家長製,我與他們個別談話不通”[43],“我責備他們不要搞獨裁統治教會[44]”,他們“無辜(故)停止我的服事[45]” ,他們“寧肯解散教會,也不願扶持中國同工帶領教會[46]” ,“我就帶領一部分……弟兄姊妹離開了這間離棄上帝真道的教會”。

          從這段記述中,我們可以看到其信主不久就開始反咬帶他信主的傳道人,並實際分裂教會。分裂的根本原因是澳洲傳道人“不願扶持中國同工帶領教會”。也就是說雅和博96年決誌信主、僅4年後就要求“帶領教會”。在該要求得不到滿足時就指責帶領人“家長製”,於是就分裂教會。從表麵上看似乎是靈恩派與改革宗在教義上的分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他自己完全可以選擇去其他教會,沒有人會逼迫他留在這間教會。但從涉及教會治理和帶人分裂教會的事實來看,這並不是簡單的教義分歧,而是權柄的問題。從其指責教會帶領人搞“家長製”、“不扶持中國同工帶領教會”這樣的指控來看,明顯是其對權力的訴求得不到滿足而引發的爭議。雅和博將爭議上升到民族衝突的高度,並明確稱:“對於外國人再次來中國,打著基督教會的旗幟……轄製中國信徒,更是不能忍受[47]”,並借著唐崇榮的講道說:“這些假先知應當按照上帝的律法用石頭打死”。 看看這是多麽惡毒的心腸!

          在所謂改革開放打開國門時,很多外國傳教士帶著基督的良善與慈愛到中國傳福音,把基督的恩典帶到中國,這本是美好的見證。但這位蒙受基督恩典之人的回應,卻是指控外國傳道士“來中國轄製中國人”。與建製教會不同,初創教會就是由“家長”如同哺育孩子一樣,從頭開始植堂帶領教會成長。所謂“家長”真的就像家長一樣把自己最好的付出給自己的孩子,包括時間、金錢、資源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家長製”本身是最適合的治理方式。隻有教會增長到一定規模之後,才存在製度化的治理安排。凡創立過教會的人都會理解這點(正如我從零開始創辦“北京雅和博教會”一樣,詳情在下文敘述)。澳大利亞與九十年代的北京相比天大地大,生活優越、人際祥和。根本不存在那對澳洲夫婦到中國傳教是為了轄製中國人這樣不合情理的事。能對帶領自己信主的外國傳道人回報以民族主義的怨恨,正像猶太人把救主耶穌送上十架一樣,盡顯人性之惡。

          因為靈恩派說方言等問題上與改革宗的分歧,就能把爭議上升到分裂教會並指控對方假先知、還用“石頭打死”對方的地步,可見雅和博具有極強的宗派攻擊性。但在雅和博經學中又堂而皇之地宣稱要為“三源合流”提供神學框架,稱雅和博經學能“幫助不同傾向的人能夠彼此理解和互相成全[48]”。所做之事與所宣稱的道如此天差地別,這不是赤裸裸的欺騙嗎?

         “2001年1月,我加入了一個自稱是改革宗的教會,這個團契由一位韓國血統持美國護照的車牧師帶領[49]”。後來“才知道這是一個所謂的福音派改革宗(Evangelical Reformed)”,  “斷然否定上帝所啟示的神聖法律的作用”、“他想把誰趕走就把誰趕走…….根本不把中國同工看在眼裏……我又受到一個新的打擊[50]”。“2001年7月……我本來想通過長老會上訴,要求差派車牧師的母會前來調查有關問題,但被同工勸阻[51]”。“2002年4月,車牧師在北京因車禍死亡……若當時堅持上訴車牧師,也許會被母會召回反省,不至於…….慘遭車禍[52]”。

          2000年剛分裂了帶其信主的教會,2001年7月就又因教會管理權的問題要對教會帶領人車牧師提出“上訴”。在這裏又一次看到教義分歧和民族矛盾。不過,這次是在同門同宗的改革宗內部。即使如此,他也認為車牧師不是正宗的改革宗,在管理上又不把他“放在眼裏”。然後又是被停職和權力爭議。不過這次沒有引用經文說要用“石頭打死”。在車牧師車禍身故後,還說如果能堅持上訴就能救車牧師一命。這種在人死後出來表慈悲的做法,倒不如說是在用車牧師的死來印證其原計劃上訴的正當性吧?

          “2001年12月……在北京按立為錫安教會牧師”,“2004年3月,我自己作為牧師服事的北京錫安教會中風雲突變,有人向一位長老打電話,投訴我在教導上的偏頗,特別是在教導律法方麵……這位長老與其他三位長老秘密開會,妄然做出所謂的決定,要讓我休息……鑒於錫安教會幾位長老如此離經叛道,我毅然辭去了自己牧養了兩年之久的錫安教會牧師的職務[53]”。

          這段記述頗為生動。我們不知具體的細節如何。但在被教會做出停職決定後,還有勇氣說自己“毅然”辭職,可見其很會搞笑。其因“律法方麵的教導”被投訴和停職,看來會眾和長老們對律法主義毒素還是有分辨力的。沒被趕出以前,以牧師自居,因律法主義的教導被趕出以後,就宣稱教會“離經叛道”。從以上三場連續的“戰役”來看,雅和博征戰的對象不是異教邪靈,而是帶領其信主的同教傳道人和改革宗同門兄弟,征戰的緣由都是圍繞權柄。以利亞的靈乃是與異教和地上的惡王征戰的靈。而雅和博的靈,卻是因為權柄與同道爭鬥的靈。從改革宗與靈恩派的紛爭,到改革宗內純正與否的紛爭,反複印證了雅和博的宗派攻擊性和權力欲。在基督教內部不同派別之間、乃至改革宗內部都能挑起如此激烈的紛爭,但在鼓吹雅和博經學時,竟宣稱雅和博經學的 “第二大突破,就是跨越東正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曆史性壁壘,展現出雅和博經學聖而公的特色[54]”。現實中連同門同宗都無法相容,寫書時竟然宣稱自己能融合天主教。改革宗的祖師爺們經過無數的血與火才完成了對天主教會的改革,現在改革宗的徒孫竟然說能與天主教融合,把自吹吹到欺師滅祖的高度,實在是世所罕見!這背後的靈,絕不是什麽以利亞的靈。雅和博在教內的連續“征戰”中,盡顯爭競、自義、貪婪和欺騙的靈,這顯然是巴力的靈在作祟。巴力之靈的更明顯標記是拜惡王、撈名利、害義士。請看下文敘述。

          第十二大虛妄:借“神權”滅人權,踐行“奴化神學”

          王誌勇以改革宗領軍人物自居,宣稱雅和博經學提出了“整全的公共神學體係……使政治回歸公共領域[55]”,“為憲政和民主建設提供了基本的框架[56]”,稱基督徒“必須自覺地擔負起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責任來[57]”。但從王誌勇私下的講論和網文來看,其所謂的政治並非造福大眾的民治之政,而是與強權惡政曖昧協作的神權奴化之政。從筆者與王誌勇的實際交往中,也從其所作所為見證了雅和博的神權奴化的實質。

           最近看到一篇王誌勇的網文,題目是《警惕"凶暴的豺狼"和"光明的天使"》[58]。從“警惕豺狼”這樣文革式的用語,就能感到其殺氣騰騰。看副標題竟發現是針對改革宗和長老會的。作為改革宗的“領軍人物”用如此激烈的語言針對改革宗和長老會,難道是要自滅其軍麽?看完文章就會發現,跟王誌勇屢次攻擊以前所在教會的帶領人一樣,這篇文章也是在攻擊中國改革宗長老會的帶領人團隊。其背景大概是針對改革宗教會在國內設立區會總會之事。此文的攻擊的對象,是“那些看重‘憲Zheng’ 、 ‘維權’、‘M運’的牧師[59]”。攻擊的理由竟然是說這些牧師“欲實現M主、憲Z、法治的理想”,並誣蔑這些牧師要把教會帶向“奮銳黨”的道路、“利用教會來達到政治訴求”、要“成為洪秀全”等等。

          以上攻擊隻能用極其惡毒來形容,它顯示出王誌勇的真實政Z取向乃是反民Z憲Z人權的“神權奴化政治”。這將給中國轉型時期的教會帶來負麵的見證和極大的危害。

          一、雅和博公然將教會置於善政的對立麵,使教會不但失去“光“與”鹽“的見證,惡政的幫凶。

          雅和博經學宣稱 “為Z政和M主建設提供了基本的框架”,並以此來為雅和博貼金。但當別人真正身體力行去推動這些廣為接受的價值時,王誌勇便予以惡毒攻擊。由此可以看出雅和博經學的虛偽,也暴露出其站在現代普世價值對立麵的真麵目。

         教會作為“光與鹽“,其在真理上應有的見證當是照出社會的黑暗並和罪惡征戰。那麽當今中國最大的黑暗和最大的惡是什麽呢?正如房間裏的大象一樣,是有目共睹的,是不不言而喻的。如何對待大象,正是檢驗教會是否真正是”光與鹽“的關鍵。如果在這些關鍵問題上失去了應有的見證,隻是翻來覆去說一些空洞的“屬靈”詞語,那所謂教會不過是失了味的鹽,隻能被丟棄踐踏。自己不去作為義的器皿,當別人興起批評惡政、興起為受逼迫的教會和弟兄姊妹維權時, 就跳起來誣蔑、攻擊正在與惡政征戰的人,正如雅和博所作的這樣,那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幫凶與同謀,在惡政的罪上有份。惡政最怕的人,就是勇於為眾人權益而努力的人,所以以各種非法手段迫害這些堅持真理的領袖。但暴政隻能傷害他們的身體,卻不能抹殺真理的靈,反倒成就了追求真理者的美好見證。這時,打著“領軍者“旗號的人就會貼心地站出來,用所謂” 屬靈“的理由做那些施暴者所不能做的惡,那就是用汙穢的靈來玷汙真理的見證。

           王誌勇指控追求民憲的牧者們“政教混淆”,這其實是在散播“政教割裂”的毒素。政教分離(分立)原則的本意,指的是政府和教會在“權柄”上的分立和互不隸屬,絲毫沒有政治與宗教在社會現象可以被分離、分割的意思。事實上這兩種社會現象是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的。政Z是眾人之公共生活,每個現代公民都有其政治權利和政Z傾向,教會作為信徒的聚集的團體,當然會有其政Z立場和訴求。隻有在皇權專製或D權專製的前提之下,政Z才成為不能問津的禁區。

          作為真理的柱石,教會若不能抨擊惡政並推動善政,那教會變成了聾子的耳朵和啞巴的嘴——一些無用的擺設而已。主張教會從政治生活(注意是生活、而非權力)中抽離的做法,就是在散播政教割裂的毒素,是對教會和公民的自我設限、自我矮化、甚至是自我閹割的愚蠢之舉。摩西曾帶領以色列人擺脫法老的奴役,曆代先知也被神興起來斥責惡王,這些都是當時最高的政Z。就連王誌勇借以自我標榜的改革宗祖師爺之一的加爾文,就曾與日內瓦市議會當局密切合作,通過參與立法、培養領袖等方式在日內瓦創立了 “加爾文主義神權政治” 並對後世政治產生深遠影響。美國獨立宣言簽署者之一約翰•威瑟斯彭就是一位牧師。他不但簽署了《獨立宣言》,還參與了大陸會議的財政政策設計,並幫助革M軍籌集資金等。馬丁路德金也是牧師,憑借從聖經而來的力量推動了種族隔離的廢除、使民權運動極大地造福普通民眾。這些都是在信仰的引領下推行善政的具體例證。所以,信徒在公共領域的見證,不是從政Z生活中抽離,而是推動符合上帝旨意的“善政”。即使沒有勇氣和恩賜來推動“善政”,那至少也要“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60]”。絕不能成為惡者的幫凶,去控告勇於作為的領袖。這是大是大非的根本問題。

          王誌勇在需要撈取名望時就打起改革宗、加爾文的牌子為自己貼金,但當別人為真理做了美好的見證、贏得了民眾的支持時,就以 “政教混淆”為名來控告別人。殊不知,宗教改革運動在政教合一的時代,對天主教會的改革,就是對政Z的改革,而且是對當時最高政Z的改革。推動宗教改革的改革宗先賢們,既是牧師,也算是政治家。就連王誌勇奉為圭臬的《威斯敏斯特教理問答》也是在政教合一時代製定的信仰文件,本身就具有政Z性。王誌勇打著改革宗的旗號散播政教割裂的毒素,不是出於詭詐、就是由於其偽改革宗的真麵目。

             二、王誌勇以教會作為得利的門路並將教會導向自私自利的“寬門”

             “M主、X政、F治”,早已成為現代社會治理的全民福祉最大公約數,是眾人都能從中受益的人類政治文明成果,本當人人都追求並努力踐行之。但王誌勇提出的“利用教會平台”的指控,實際上是暗示人人都當以自己的私人利益為導向、教會不能成為公共利益的平台。這與基督真理背道而馳。基督十字架真理的精義就是“舍己為人“,為眾人的利益舍自身利益本來就是教會當有的見證。但王誌勇為教會和會友預設了一個自私的目的,那就是把自身的利益看得高於公眾的利益。正是基於這個理由,怕”被利用“切合了一些人幽暗的心靈。但如果人人都奮起追求絕大多數人福祉的最大公約數,那何來”利用“之說?所以,王誌勇實際上是在攪動人性中的自私,這與基督的教導恰恰相反。

         在一D專政的國度裏,推動現代社會治理這些讓眾人受益的善事,必然會觸動專權者的利益從而引發迫害。正如耶穌基督宣講白白赦罪的福音,必然觸動文士、祭司們的宗教壟斷利益,必然會引發來自宗教既得利益者的迫害。王誌勇指控別人利用教會,無非是暗示教會會由此受到牽連。如此貼心的引導,是在引導教會走明哲保身的“寬門”。許多法律人頂著巨大壓力在為受迫害的牧師和教會維權,而吊詭的是,自稱為教會“領軍人物”的王誌勇,卻在背後指控、暗算這些勇於奮起推動善政並維護受逼迫者權益的人。著名維權律師張凱在描述類似現象時有一句特別傳神的話:先知本應該是斥責君王的人,但現在某些所謂“先知”竟成了“斥責斥責君王的人”。 王誌勇對推動善政的教會領袖與維權律師們的攻擊,生動展現了這種“斥責斥責君王的人”的嘴臉。

          說到“利用教會“,那王誌勇恰恰是個最典型的例子。王誌勇拚命鼓噪所謂雅和博經學,並與所謂的”三源合流“捆綁在一起,僅僅是為了口頭上的一時之快嗎?顯然不是。雅和博並不是空談,而是有其落實目標和計劃的,那就是:” 雅和博經學主張在世界各地建立經學、靈修與牧宣三者合一的研修中心——雅和博研修院[61]“。這就體現了把尚未成形的所謂雅和博經學,以“自我評價”的方式,吹捧成會通中西、涵蓋各派(以至於連東正教、天主教都能囊括)的唯一符合聖經的神學的實際訴求:要”在世界各地“建立“雅和博研修院”!這是何等宏偉的事工嗬,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嗬!有了雅和博經學這個“法寶“,就能做為籌集人力、物力、財力的由頭;有了遍布” 全世界“的雅和博研修院,那王誌勇就能成為世界級的大教主,這將是何等的”功業“嗬!放著在暴政之遭受逼迫的弟兄姊妹不管,卻要搞這樣宏偉的事工,這到底是傳播真理、榮耀上帝,還是建立個人榮耀的巴別塔呢?王誌勇在其自傳中給了我們答案:

          王誌勇在其自傳中稱:“我私下常常想融合各大宗教,創立新的宗教,特別是適合現代中國國情的宗教[62]”。雖然王稱這是他信主前的想法,但他的所作所為恰好印證了其創立宗教的個人野心。難怪他先是借著改革宗高大上的牌子起家,然後又不顧改革宗的強烈宗派性,打著“處境化“、“圓融”、“會通”、“三源合流“等旗號,時而說要吸收儒釋道等傳統文化,時而要打通東正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隔閡,時而又要促成基督教各派合一,原來都是圍繞“融合各大宗教、創立新的宗教”這個“初心”(深層動機)而展開的。這也解釋了一個聲稱中國“處境化”、“本土化”的神學,卻要在“世界各地”開辦“雅和博研修院”的目的。

           由此看來,利用教會(包括各門各派)實現個人創立宗教、成為教宗的宏偉目標,就是雅和博最深層的目的和出發點。是不折不扣利用教會實現個人野心的典型案例。但吊詭的是,這麽一個一直利用教會、利用神學實現個人野心的宗教權力狂,竟然指控為堅持真理而飽受逼迫、甚至身陷囹圄之士為“利用宗教搞政治“。這無異於“賊喊做賊”,這哪裏有半點耶穌基督的生命嗬!

          與王誌勇創立宗教的“偉大”目標相聯係的,除了雅和博經學這個工具之外,他還推出了“雅和博教義”和“雅和博人[63]”這一對概念。正如“基督教”和“基督徒”一樣,雅和博有“仁教”作為教名、又有“雅和博人”作為信徒,再加上 “雅和博教義”、 “雅和博經學”這些工具,雅和博已然像基督教一樣,成為獨一無二的宗教了。改革宗、聖約神學和教會,不過是其發展個人宗教所要索取人力、財力和物力的資源罷了。正如“一將功成萬骨枯”,一個宗教明星的升起,背後是對千萬信徒資源的攫取。          

          三、雅和博以“神權”抵擋人權,使神權成為奴化的工具

           王誌勇在“布道”時稱:“教會太照顧人的需要了” ,並聲稱要“高舉上帝的主權”。這種把人權與上帝的主權置於對立地位的“教導”,為奴化神學,即以神權、神法之類的名義踐踏人權的神學立場,鋪平了道路。

          真正上帝的主權,是神造天造地、賜恩典、施審判等完全自主的作為,與人是否高舉根本沒有任何關係。相反,凡是被某些人“高舉”起來的神權,不過是少數罪人舉著上帝的名義發號司令、濫用權力而已,其最終將沉淪在罪的陷阱中,成為一個個作威作福的神棍。無論是古以色列的祭司和文士,還是現今仍然存在的神權政治(如伊朗等),無不是同一個套路:以高舉上帝主權之名、行打壓人權(欺壓民眾)之實。 

           現代社會“神權”的衰落、人權的崛起是個事實。這個事實是符合上帝旨意還是違背上帝的旨意?這是區分基督信仰與神棍的關鍵所在。神棍們會哀歎“上帝的主權”受到了人權的踐踏,大有一副為上帝維權的勢頭。但這裏的荒謬之處在於:如果衰落的“神權”真的是上帝的主權,那上帝會允許其發生嗎?也就是說:能夠被踐踏的“上帝的主權”,還是“上帝的主權”嗎?答案其實很簡單,衰落的“神權”不過是某些罪人借著神掌權的曆史迷思而已。相反,人權的興起,正是基督信仰破除偽神權的成果、是基督恩典在現實世界的真實體現。正如“人人皆祭司”這一宗教改革成果所揭示的那樣,人人得以借著基督為中保與上帝建立直接的關係。什麽法權神授、教權神授、君權神授都是些毫無事實根據的自我授權而已。

           而真正有事實根據的乃是“神按著自己的形象造人” ,由此賦予了人不可剝奪的尊嚴和價值。隻有每一個活生生的人所擁有的、具體的、不可剝奪的權利,才是神所授予的。人權神授(天賦人權)才是真正符合聖經、符合上帝旨意的觀念。正如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64]”。耶穌來不是高坐廟堂受人朝拜的,而是要”結出許多籽粒”來的。人權的發展與進步,正是這許多“籽粒“中的一粒。所以,隻有切實保障、促進人權才是真正的彰顯“神權”。正如耶穌所教導的那樣:“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65]”。相反,以“高舉上帝主權”的名義來抵擋人權,那不過是神棍的把戲罷了。

            雅和博奴化神學的體現之一,就是以所謂“心靈革命”來否定“社會革M”,從而使人處於任人壓迫的被奴役境地。王誌勇在《蒙恩的標記》一文中把一切社會革命都貶低為“草木禾秸的工程”,稱 “真正的革命是心靈的革命”,並稱隻有所謂的“心靈革命”才能“帶來真正的幸福”。 深得雅和博要領的雅和博人孫立群更是據此推出“幸福革命”一詞。該詞無意中精準地概括出雅和博奴化神學的核心。雅和博所謂的“心靈革M”、“幸福革M“是指排除了實際行動的、僅僅在內心發生的“心靈革M”,即在教會裏聽聽“道”、再念念有詞地“認罪、悔改”一下、最後說一聲“感謝主”,然後就宣告得到“幸福”了。如同阿Q的 “精神勝利法”一樣,能把所遭受的任何壓迫通過“心靈革M”轉化為幸福。

          以所謂“心靈革M”來否定具有行動力的“社會革M”的第一大荒謬在於混淆了兩個不同領域的變革。隻有存在於同一範疇之內的兩個命題才可以進行比較,而“心靈革M”和“社會革M”是分別處於個人內心和社會這兩個截然不同領域裏的變革,並不存在一真一偽的這種相互排斥、對立的邏輯關係。“社會革M”是真正的“心靈革M”的具體表現和結果。王誌勇具有法學訓練,不會不懂這一基本邏輯常識。之所以提出所謂“真革M”、“偽革M”的說辭,一是為了否定“社會革M”的合法性,二是給人們灌輸“幸福”的奴化迷魂湯。否定了社會革M的合法性,再加上看不見摸不著的“心靈革M”做為替代品,再灌以“幸福”這味致幻劑,任何壓迫、暴政、罪惡都可以大行其道了,奴隸們可以隨時從“心靈革M”、“幸福革M”中品味到幸福的滋味了,奴隸主可以安心享受了,這就是雅和博的“幸福革M論”的本質。

          任何社會革M都隻是階段性的曆史,所以沒有什麽一蹴而就的完美革M,甚至也會有短暫的倒退。這本來是很正常的曆史現象,但社會革M由此就被雅和博誣為“換湯不換藥”、就成了偽革M。美國社會之所以有現代的文明,恰巧就是在經曆英國“光榮革命”和從英國獨立的“北美革命”基礎上建立的文明。身處先輩們經過血與火的社會革M所建立的文明成果之中,卻把社會革M誣為偽革M,可見雅和博的荒唐。

          雅和博奴化神學的體現之二,就是混淆人的罪性與罪行、從而用人的普遍罪性為奮起追求社會公義之士定罪。 誠然,人人都有罪性,但並非人人都有同等的罪行。所謂“罪性”不過是犯下罪行的可能性而已,與實際的罪行有天壤之別。正如好撒瑪利亞人與強盜的對比一樣,都是具有罪性的人,一個搶劫害人而另一個卻救人於危難。雅和博在講論中,對奮起追求社會公義之士慣用的一招就是揮起“罪性“的大棒為義人定罪:“你不是罪人嗎” ?、“你不需要悔改嗎” ?其言下之意便是:這些付上代價奮起行義的人,應該放棄社會變革的“偽革M”而追隨雅和博進行“幸福革命“。 自己不去行義,反倒動輒為行義的人定罪,是雅和博奴化神學的顯著特征。

          雅和博奴化神學的體現之三,就是對受害者的漠視和對強權的諂媚。王誌勇稱其在牛津訪學時有以下體會:“不要輕易控訴中國政F,當今中國雖沒有完全落實“宗教自由”的法律,……但日趨開明。國外盛傳的很多所謂宗教迫h,也往往是誇大其詞,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一是為個人和組織募集資金,一是在政Z上搞臭Z國、把Z國妖魔化[66]”。凡在中國有生活經曆的人都知道,Z國在一D體製下完全是鐵板一塊。許許多多受到殘害的人往往投訴無門,連讓外界知道其所受迫害的真實情況都極其困難。王誌勇有機會來到自由世界時,非但沒有幫助揭露迫害暴行,反而擔心起某國被“搞臭”的問題。某國之所以臭名昭著,是咎由自取還是被別人搞臭的?這已不是神學宗派或理論的問題,而是良知的問題。

          誠然,有些迫害很難在法律程序意義上得到互相印證的證據,但受害人本身的陳述也是證據之一。在此情況下,王誌勇是如何證實許多宗教迫害是“誇大其詞”、是為了“搞臭中國”的?王誌勇在公開出版物上,指證宗教迫h受害人為了“搞臭Z國” 而“誇大其詞”,這無疑是在公開作見證。沒有什麽真憑實據的見證,那就是“作假見證陷害人”!再者,王誌勇將教會裏推動善政的人士稱作“奮銳黨”和“洪秀全[67]”。而奮銳黨是通過武裝來軍事抵抗外族壓迫的團體、洪秀全是武裝割據另立朝廷的皇帝。給推動善政的人士扣上“奮銳黨”和“洪秀全”的帽子,無異於指控這些人搞武裝、立朝庭、當皇帝。稍有常識的人都能看出,這是不折不扣的陷害義人的假見證。拚命以“講律法”自義的王誌勇,在明知十戒嚴禁“作假見證陷害人”的情況下,為何公然作假見證來陷害宗教迫h的受害者和推動善政的義人呢?答案隻有一個,那就是奴化神學使然。滿腦子奴化神學的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會自動想著維護當權者(因為他已經把自己想象成當權者的一部分了),時刻想著如何在被奴役的人身上再加上一隻腳。所以,你會發現雅和博的腔調和暴政當權者的腔調總是很和諧。這是巴力之靈的工作。

          四、撈取名利、拉幫結派、自私濫權才是雅和博的真麵目  

          對雅和博真麵目的認識,不能被其文字中的高調宗教正確詞匯所迷惑,更要考察其所作所為才能看到其真實的靈命狀況。筆者現以親身經曆來見證實踐中與雅和博相關的兩類截然不同的侍奉與靈命。

  1. 從被“雅和博”說起

          筆者十多年前在北京做律師時,深感社會的不公和法治的虛偽。而教會又大多以讚美、求福、求醫治、討平安等為主,與公義和社會轉型沒有什麽直接關係。於是在信主大約十年並經曆過多個教會以後,我萌生了一個想法:創建一個以法律人為主體的、關注社會公義和轉型等公共議題的教會。恰逢這時,我在網上看到王誌勇牧師一些介紹改革宗的網文。文章充滿了律法、公義、改革、公共神學等高大上的名詞,讓我感到這才是聖經真理當有的樣式。於是,我於09年與身在美國牧會的王誌勇牧師取得聯係,並於09年11月應邀參加了他在香港舉辦的改革宗的加爾文紀念會。認識他後,感覺他對中國社會的公義問題很有負擔,所以就告訴他我的困擾和尋求,以及想創立一個以法律人為主並關注公共議題教會的想法,並想請他做為顧問,對設立教會的有關事宜給與神學上的指導。

           王誌勇牧師對設立教會的想法非常支持,並通過郵件審閱了組建教會的“異象”,以此作為教會的信仰告白文件。當需要為教會起名字時,我覺得王誌勇牧師學識淵博,又有牧會的經驗,遂請其為教會命名以示對其的尊重。王誌勇遂為教會起名“雅和博”,並解釋說這是“聖愛”的意思。聽到這樣的解釋,我覺得很好。的確,我創建教會的動因就是領受了基督的聖愛並樂意與人分享這樣的聖愛。所以,教會就以“雅和博”為正式名稱。

          那時“雅和博經學”等出版物還沒有問世,王誌勇牧師也沒有解釋“雅和博”這個名字與他個人有什麽關係。直到十幾年以後,我才看到以“雅和博”命名的係列出版物和機構。諸如“雅和博經學”、“雅和博聖約書院”、“雅和博傳道會”等名稱,就明顯表明“雅和博”是個謀劃已久的個人品牌。王誌勇牧師宣揚其教會論時,最喜歡用“聖而公”來論述教會,但當應邀為教會命名時,卻毫不猶豫地打上其私人品牌,的確值得深思。

         除了上述以“雅和博“命名的出版物和機構外,王誌勇還發明了”雅和博人“這個概念。類似於”基督徒“一詞,”雅和博人“這個概念指與他和雅和博經學有關的人。在此,我必須聲明:當我請王誌勇牧師為教會命名的時候,隻知道該名稱為”聖愛“的意思,過了十幾年後才慢慢知道”雅和博“實際上有如此豐富的內涵。所以,我算是”被雅和博“的人。與我的情況一樣,後來參與北京雅和博教會的很多人,也就這樣被” 雅和博人“了(可以稱作“假雅和博人”吧)。隻有一個人例外,那就是孫立群。從下麵的過程中,就可以看出為什麽孫立群算是真”雅和博人“。從真假”雅和博人“的生命對比中,可以生動地看清雅和博的本質到底是什麽。

  1. 創建雅和博教會的簡要過程

          如上所述,教會是大約2010年5、6月份從零開始在我家創辦的,由王誌勇牧師應邀起名為“雅和博“。起初是我和孫立群夫婦開始在我家定期聚會。後來我認識的幾個律師朋友、熱心公義事業的朋友和遭遇司法不公的訪民朋友等等也逐漸加入聚會。聚會地點也由先前我家遷至後來我創辦的律師事務所。教會的講道是由我和孫立群隔周交替進行的。教會從創辦到我赴美之前的好幾年間,是沒有什麽財務奉獻的。因為我深知我所麵對的群體大多是遭受不公、有心追求公義的人士。在暴政之下,凡是不跪著討生活的人,必然受到當局的限製和打壓。於是,我並不願從他們身上收取什麽財務奉獻。加之和我一起創辦教會的孫立群說他 “口袋軟弱”。看到他孩子年幼、經濟窘迫的狀況,我也就有意回避了任何關於奉獻的話題,以保全他的自尊。

           由於聚會是在我家中或事務所中舉辦的,所以相應開支實際上完全是由我獨自承擔的。唯一的例外,是在我赴美考查的一兩個月裏,聚會移至我所租住的公寓裏。在Z律師的帶動下,會友們奉獻了一些費用購買了冬季取暖的煤氣。另一筆奉獻來自於美國的Y弟兄。他是我的故友,他從美國回東北老家探親路過北京時,在我家小住過幾天。臨別時他執意要留下一些費用做酬謝,見我堅持不收,他於是說“就算是奉獻給你辦教會吧”。見他這樣說,我就留下了這2千元(人民幣),並用這筆錢購買了詩班服裝等教會用品。這是我在從零開始創立教會到離開教會赴美所收到的唯一一筆奉獻款。它既不來自於雅和博,也不來自於任何改革宗或其他機構,而是來自於我的故友和真弟兄。所以,雅和博自創立起,就有一個傳統,那就是帶領人不但不收取任何“奉獻“,而且會盡力來滿足教會的需要。 當然,在我赴美後,孫立群要求按立其為長老後,情況就發生了變化。       

  1. 從按立風波見證有人打著“雅和博”的牌子在教會內部為自己“相互維權“

          對雅和博教會發展起到最重要推進作用的,實際上是胡SG長老。他長期致力於公民社會的發展,參與教會後更是身體力行地帶領人加入教會,成為教會發展的中流砥柱。我和胡SG等其他教會的幾位弟兄於2012年6月被按立為長老。這次按立體現了兩個重要的原則:一是對中國家庭教會傳統的認可和連結,二是與勇於推動社會公義的信徒群體之間的連結。

          這是要表明:雅和博教會雖然傾向於以改革宗神學為神學導向,但它是中國家庭教會的一部分,不是哪個國外教會的附庸;與推動社會公義的信徒群體之間的連結,是當初創立教會的核心異象。教會不能既宣稱“聖而公”之公共性,又因害怕受到打壓和牽連就把敢於追求社會公義的信徒群體排除在外。

          但意外的是,按立竟引起孫立群的不滿。其表麵上的指控是說我“自立為王、不合法”,實際上是提出了教會帶領權威的問題,即王誌勇牧師和雅和博教會的關係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的理解是:行善的事,人人都當奮起而行,並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 “授權”、也不是任何人的賜予。當施洗約翰疑惑耶穌的身份時,耶穌的回答是“瞎子看見……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68]“。當然,我們沒有耶穌基督行神跡的權柄和身份,但是,追隨耶穌基督、使”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卻是人人當行的事,也正是我創辦教會要行的的事!這是耶穌基督吩咐我們當行的事,不需要某個自稱”權威“的人的任何授權。

          教會是我從零開始創辦的,一直是我帶領、教導並用自己的錢財維持著運轉的(除過上述兩個例外)。不管是否有按立的儀式,我都是教會的實際帶領人(長老)。這次按立,無非是對現存事實的公開確認而已,就是為了表明它的家庭教會歸屬和追求公義的立場。

          至於與王誌勇牧師的關係問題,正如上文所述,王誌勇牧師是我在設立教會時所聯係的神學顧問,其隻是在教會設立前對教會異象的表述進行了審閱。既沒有在教會設立前布道開拓植堂、也沒有在教會設立後具體教導、服事教會,更沒有一分一文的財務投入和任何組織關聯。後來他把自己寫的電子版《基督徒聖約世界觀經學原理傳習錄》發給我,我大概看一下後覺得大而空、沒有什麽實際內容,而且有很重的自我吹噓的傾向。所以就比較失望。但鑒於其改革宗這個招牌,我還是在其回國“宣教”時,禮貌性地邀請其道教會講過兩次道。在三四年裏,共請過他兩次。一次是在我家裏聚會時,一次是在我辦的事務所聚會時。

          所以,我認為王誌勇與雅和博教會的恰當關係應該是“神學顧問”的關係。正如我為企業擔任“法律顧問“的職分一樣。作為法律顧問,我也為機構製定章程或命名,但我不能由此認為我就是這個機構的”權威“ 。既是顧問關係,當然就不具有唯一性。教會當然可以有多個“顧問”,尤其是在國內本土的顧問。由蔡永申牧師按立,是雅和博教會與本土家庭教會傳統連接並發展的適當舉措,並不觸犯任何人的權益。而且,在我按立後,我仍舊認為王誌勇牧師是雅和博教會的顧問之一。甚至在我到美國之後,也會禮節性地拜訪王誌勇牧師(那時雅和博經學等出版物還未問世)、並觀摩其所在教會的運作。

          然而,孫立群對我“自立為王、不合法”的指控,顯然是以王誌勇牧師為雅和博教會唯一合法領導人(即“一尊”)為前提的,即:我“沒有經過王誌勇牧師的授權就自立為長老,因而不合法”。如此脫離事實、聽起來就好笑的邏輯,但實際上另有深意:孫領悟到王的心思,所以就為王誌勇在教會內“維權”:維護其“一尊”的地位並以此討好和巴結王誌勇。對如此荒謬的指控,我指出奮起建立教會、傳福音給貧窮受欺壓的人,是基督徒當有的義行。而且,該教會是我從零開始設立並帶領著的,並不需要那個“上級”來授權。既然孫立群認為教會長老的按立“不合法”,那我就請其離開去尋找他認為合法的教會。王誌勇在孫立群為其“維權”的事上,起初以“鐵磨鐵、磨成鋼”為由,縱容和支持孫立群對教會的攪擾,完全不顧教會存續所麵臨的實際需要和壓力。經勸說無果後,為了維護教會的正常運作,我不得不責令孫立群離開教會。

          王誌勇得知我責令孫離開後,竟然“命令”我必須恢複孫的聚會。當我明確表示不接受這樣的命令後,王誌勇竟然向我發出最後通牒,說如果我不恢複孫的聚會的話,他將使出最嚴厲的手段使我麵臨極其“嚴重的後果”。天哪,這是生活在什麽年代?難道王誌勇要發出“絕罰令”、要施行“火刑”了麽?真是可笑至極!一個改革宗的牧師,動輒打出公共神學的牌子,竟然不知道自己權力的範圍和邊界、竟然如此熱衷於行使權力!於是,我毫不猶豫地告訴王誌勇:請便!

           見恐嚇沒有起到作用,王誌勇隨後派遣美國主恩教會的一位長老,打著“調停教會矛盾”的旗號,作為其“特使”到北京來支持孫立群。作為與美國主恩教會沒有絲毫聯係的獨立教會,我本可以拒絕這樣的毫無理由的“來訪”,但出於一般的禮節和坦蕩,我還是召集了同工弟兄一起和這位“特使”會麵。而這位“特使”所傳達的,無非還是封建主義的權力觀,即教會權柄是由更有權威的什麽人傳遞下來的。這分明是天主教的封建主義教權觀。在既定係統行使權力,這種由更高權力逐級向下授權的方式也許適用,但在初創教會裏,教會長老更多的是在付出心血建立教會,而不是在行使什麽權力。即使有什麽權柄產生的話,那也是在帶領教會成長時自然形成的。也就是說,帶領人的權力來自於跟隨者的授權,而不是什麽憑空而來的所謂更高的權柄。有人自認為幫教會起了個名字,就認為自己有更高的權柄,那不過是自認的權柄罷了。自然,教會的同工沒有人認可這種所謂“逐級授權說”,孫立群幫王誌勇在教會內的“維權”活動,也以被責令離開教會而告終。這次“維權”事件讓我意識到孫和王實際上是在相互為自己維權,本質上是王誌勇認為他是教會的權力“一尊”,孫則是投其所好來抱王的大腿向上爬。這類人的著眼點永遠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教會的需要。這反映出“雅和博人”的本質特征是:借用“雅和博“這個名稱為自己謀私利。

          有趣的是,在被責令離開教會幾個月後,孫沒地方可去,就又灰頭土臉地來找我,用“我孩子想念大家”的說辭來請求回到教會,並表示會服從安排。對於曾經如此攪擾教會的人,我本應拒絕接納這種不好好服事而專好搬弄是非的人,但見其有悔意並出於對其老婆孩子一家人的惻隱之心,我還是不記前嫌地接納了他一家人。畢竟我創辦教會的初衷還是出於服事人。即使對於這種勢利小人,也還是出於基督的大愛而選擇接納了他一家人。          

  1. 教會中兩種生命的顯現

          說到對雅和博教會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的人,除了胡SG長老,另外就是Z律師一家人。胡SG長老在教會的組織拓展上起到重要作用,也在逼迫來臨時在獄中為真理做了美好的見證。這見證就是純粹為了他人的利益、為了信仰和社會公義的緣故完全擺上、犧牲自己,即使身陷囹圄也在所不惜。而Z律師及其太太和兒子一家三口人,則在教務服事方麵付出了很多的心血,而且還自行為教會的財務需要而奉獻。

          真理的教導(證道),一直是教會的重中之重。但在創立教會的過程中,我體會到,對於草根小教會而言,比真理的教導(證道)更重要的,其實是在教務瑣事上身體力行彰顯基督的大愛。有些人好誇誇其談,不過是想顯示其高人一等;而有些人會看到別人的需要、看到教會的需要從而默默的付出。我當時一麵維持律所的經營,一麵帶領教會,實際上承受著雙重巨大的壓力,所以在教務上是迫切需要人來分擔的。但遺憾的是,孫立群正是那種好誇誇其談的人。論到奉獻,他說自己“口袋軟弱”,論到教務服事,他會說自己“身體軟弱”。唯一不軟弱的,就是我自己索取時的勇氣。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Z律師一家三口人,在教務服務上都是身體力行,真正在服事中體現了基督之愛。還有雁南飛姊妹,沒有度過太多的書,但也在教務上對我多有協助。

           在我決定到美國訪學要離開北京前不久,孫立群突然找我讓我按立他為長老,說他想要接替我帶領教會。這讓我極為震驚。正如前文所述,那個以前在我被按立時控告我“自立為王、不合法”的人,現在竟要求我按立他做長老帶領教會。論生命,孫立群連為胡長老和Z律師一家人提鞋都不配,怎麽能配帶領別人呢?但孫立群說他很願意服事雲雲,讓我再一次動了惻隱之心。在我看來,在草根小教會裏長老的職分,就是純粹付出服事他人的。既然他有心願意服事,那我也不便阻攔。盡管對其生命的狀況深為擔憂,但念及他是最早和我一起創建教會的人,所以決定到底是麥子還是稗子那就讓其長出來再看吧。於是,在我赴美前向同工會提議將孫立群按立為長老。盡管其他同工頗為驚愕,但出於對我的尊重還是同意了這樣的決定。我之所以沒有自己出麵按立他,也是對他的生命心懷疑慮,不願自己來按立,而是采用折中的方法“提議“同工會將其按立為長老。我到美國後,胡長老在操辦具體按立事宜時,請我按程序給孫寫生命見證。這讓我很為難。說實話,孫真沒有什麽好的生命見證,但出於鼓勵人服事的想法並念及從最初就參與創立教會,所以就用”忠心服事“等空的套話給其出具了見證。但鑒於對其權力欲和詭詐生命的顧慮,我特意提醒他教會要做地上的光和鹽,要擔當起“山上之城”的使命,以期他能從中領悟到服事的要義。

          在離開之前,我將教會所用的平板電腦、電子琴、詩班服、講台及我親手訂製的“雅和博”的招牌等物品也都移交給了孫立群。這些東西本來都是些微不足道的東西,之所以在這裏提及,是要表明教會所使用的一切物品竟然沒有一分一文是孫立群奉獻的。但這樣的人在要求權力時,卻可以做到毫無愧疚。

  1. 兩種生命的見證和對比

           在我赴美後,發現孫立群帶領教會後做的第一件大事,竟是借場地來為自己舉辦“按立儀式”。這引起我極大的反感。本來應他要求提議將他按立為長老的目的,在於鼓勵其忠心服事教會眾人,但這樣大張旗鼓地 “借場地”為自己辦按立儀式,完全是個人權力欲膨脹的表現,是要借著這樣的儀式來在眾人麵前炫耀其權威。這是雅和博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先例。對教會的服事應當是以生命服事他人,而不是在眾人麵前用儀式來樹立權威。

          另外一件有違創立教會初衷的事,是其反民主、壓製會友批評暴政的行為。孫立群在教會散播《民主符合聖經嗎》這樣質疑民主價值的文章,誤導教會以所謂的“神主”來反“民主“。神主和民主本來是在不同層麵的問題,但被一些不學無術的人混淆以後,看似成了對立的東西,就讓教會處於敵對民主的立場上。在河南等地暴發毒食品公共安全事件後,有姊妹責罵了地方涉事官員。這本來是基於正常是非觀念下對公共安全事件的正常反應,對加強官員責任、防止毒害事件再發生具有積極意義的公義行為,卻被孫立群煞有介事打著聖經的旗號橫加叱責,說什麽“汙穢的話一句不可以出口”。對毒害人生命的涉事官員可以不問不管,卻給責罵犯罪官員的姊妹戴上“汙穢”的帽子橫加斥責,這正是雅和博奴化神學在教會實踐中的具體表現。按照孫的這個邏輯,耶穌責打在聖殿兌換銀錢之人[69]的義行也就真成了“尋釁滋事“了。

          在709對維權律師的大迫害之後,為教會維權的著名律師張K被迫在電視上公開認罪。這本是當局利用強權故意羞辱維權人士的惡毒之舉,做為教會同道中人本應一同蒙羞並為受苦的弟兄遮蓋羞辱。但孫立群卻把張K被迫認罪的電視畫麵拍成視頻,在教會群裏轉發傳播,並配上“張K認罪了、張K認罪了”這樣興奮的詞語。由此可以看出,孫立群這個雅和博奴化神學的代理人對起而行義的維權人士的內在仇恨。其原因無非是維權人士的義舉讓這些奴化神學代理人顯露了原形。 更令我失望的是,播放張K認罪所用的顯示器,正是我捐給教會的平板電腦。本指望用於公義的器皿,在有些人手裏竟成了助紂為虐的工具。胡長老的被捕,一方麵是當局對起而行義之士的恐懼與迫害,另一方麵與教會內部奴化神學代理人的構陷有脫不開的關係。具體詳情也許要到未來才能揭開。

          隨著孫立群在教會耍長老的權威,原來的重要同工如Z律師一家人等當然看不慣就都紛紛退出了雅和博。在709迫害後胡長老也被抓入獄,我對孫立群這種濫用權威、違反公義原則的行為在教會群中提出了嚴厲的指責。孫不但不悔改,反倒將我踢出教會群(微信群是在我赴美之後才出現的新事物,故而群是由孫作為群主的)。再後來,我陸續發現雅和博經學自我吹噓的N多個“十二大”,在微信、有聲書、視頻、網站等各種傳播媒體中大肆出現。顯然是有人利用教會弟兄姊妹服事基督的熱情,來製作、傳播為個人樹碑立傳而拚湊起來的偽神學,在教會內搞個人崇拜的老把戲。

          就這樣,雅和博教會從原本宣講基督福音、推動社會公義的教會,最後變成了推銷私人品牌的教會。孫立群在“公義中國”微信群中公開宣稱,王誌勇是“旌旗”,他的侍奉心誌就是要作為“旗杆”把王誌勇這麵“旌旗” 揚起來。但聖經說的把“旌旗……為真理揚起來[70]”,真理的旌旗是基督舍己為人的生命[71],是要在十字架上為眾人犧牲的,而不是搞個私人品牌並拚湊一堆“十二大“來博取功名的。

         王誌勇借著改革宗的大旗,以紀念“加爾文誕生XX周年”為由頭,在香港、美國等地明麵上搞紀念加爾文的活動,而私底下推銷“雅和博”這個私人品牌。這和大陸貪官“以公謀私”及海外貪婪學霸“以洋謀私”的套路完全一致,那就是用公家(或洋東家)的錢,辦自己的私事、撈自己的私利。在大陸貪官“以公謀私”的現象已是常態,自不必說。而一些海外精致利己主義者的人生“成功“軌跡是:由於聰明成績好,靠獎學金來美學技術搞科研,成為富足的科技人員。但若止於此,那還算可喜可賀。但隨著大國的所謂”崛起“,一些私欲膨脹的貪婪學霸便不滿於洋東家的薪水,開始打著”報效祖國“的旗號,用從美國搞來或偷來的技術在大國”創業“:與大國官方或半官方合作,搞個自己的品牌,專搞與洋東家原有產品相競爭的產品,損害原東家和美國的利益。由此,實現從高級打工人到持有股權的大老板。回顧王誌勇的”成名“之路和計劃,與此是同一個套路:因聰明成績好被西方資助留學、畢業後拿高薪打工(牧會)。如果僅止於此,那也算得上好學上進的牧者。但王誌勇卻搞出”雅和博“這個私人品牌,並不斷推出”雅和博經學“、“雅和博聖約書院”、“雅和博傳道會”等虛擬的機構來強化這個私人品牌。王誌勇以紀念加爾文、海外宣教等名義籌措經費辦“紀念會“、“文字事工”等活動,卻借機營銷自己的“雅和博“。這樣”以公營私“的行徑真是別出心裁、煞費苦心!

          比如,雅和博說“2010年在香港創辦“雅和博聖約書院”[72] “。那麽,從美國赴香港創辦雅和博書院的經費是自付經費,還是借著在香港紀念加爾文時創辦的?又比如,借著舉辦加爾文紀念會的機會,邀請眾多國內家庭教會的帶領人美國來,並向與會者大量贈送雅和博經學及其個人自傳等書,是不是在利用教會的經費來拓展自己的品牌呢?向外贈送的雅和博經學等書是由教會購買後贈送的、還是自己私人贈送的?還有,自己身在美國牧會,卻用”海外宣教經費“來扶持孫立群這樣的“旗杆”,在中國四處傳揚雅和博經學的所謂“十二大“,是不是在中國拉自己的山頭呢?王誌勇的微博名為”神法聖約王誌勇“,其神法我們前文討論了,那就是要對信徒實行摩西律法。而”聖約“的實質呢,從王誌勇與孫立群之間”旌旗“與”旗杆“的關係可以看出,所謂聖約就是打著神聖的名義,王誌勇從改革宗機構和教會籌錢,然後以”海外宣教經費“的方式支持孫立群這樣的旗杆,在中國四處營銷”雅和博經學”這麵旗幟,以建立個人名望和山頭。孫立群則以“旗杆”或代理人身份通過宣揚雅和博經學這樣的個人效忠方式,從“海外宣教”經費中吃上了洋奉獻。“聖約”實質上成了以聖為名的彼此互惠互利的關係。 王誌勇在美國領著高薪牧會,為何急火火地創建自己的神學體係並在在中國拉自己地山頭呢,其實有很深刻地內在原因。請看以下事實:

          王誌勇最初在北京那對澳大利亞夫婦所帶領的教會中,因權力要求得不到滿足而發生衝突時,就把矛盾上升到中國人與西方教會的民族衝突上,並由此迸發出“中國教會絕對不要受外國傳道人的轄製[73]”這樣的呐喊。又在與車牧師帶領的教會同樣因權力問題而發生衝突後,總結出“中國教會一定要自立,不要…….俯伏在國外差會的翼下”的教訓。可見其對西方教會有深刻的仇視並渴望有自己當家作主的強烈動機。在其自傳中論到中國時,王誌勇興奮地發出“上帝恩待中國,使二十一世紀中國和平崛起[74]”的讚歎,並發出“災難深重的中國啊,我愛你[75]”這樣的心聲。可見,這位“牧者”並沒有從屬靈的角度看到急速強大的敵基督大國對世界文明帶來的腐蝕和危害,而是像精致利己主義者一樣,從屬世的角度因其物力的強大而自豪其“崛起”,並用“上帝使X國崛起”的句式來為敵對基督的勢力披上“上帝”這個合法的外衣。這也解釋了為什麽這位“牧者”看不到信徒所遭受的人權迫害,卻發出“不要輕易控訴中國政府”的呼籲,並誣蔑揭露人權迫害事實的人是“在政治上搞臭x國、把x國妖魔化”。原來,這些人在靈裏是一致的,是與強權者站在同一立場的。世上的精致利己主義學霸出賣西方利益與當權者合作在於謀利,而教會裏私欲膨脹的學霸與強權者合作,則是要實現“創立宗教”的理想、對百姓實施教法、在西方教會麵前揚眉吐氣、在信徒麵前享受教主的朝拜等宗教名利。

          當然,要實現這些目的,不借助西方教會的資源是不可能的。這也就是雅和博為什麽一麵高喊“中國啊,我愛你”,一麵在美國撈美金;一麵用洋學曆包裝自己,一麵用“儒釋道”來包裝基督教。其之所以搞得風生水起,無非是兩麵鑽空子:在美國鑽老外不了解中國情況的空子,以對華宣教為名籌錢、再用所謂“處境化”為幌子搞自己標新立異的一套;在中國鑽人們崇尚西學的空子,拉改革宗、加爾文等虎皮做大旗,用空洞的神學名詞把自己包裝成純正神學大師的樣子,然後在中美之間以無與倫比的勇氣吹噓自己。靠著厚臉皮的吹噓,硬把自己打造成了改革宗的“領軍人物”、自詡創造了“人類曆史上第一次成為合乎聖經的中國神學”。

          然而,再精美的包裝也有被撕開的一天。當撕開雅和博經學的改革宗包裝之後,不難發現其生命的核心是攫取、不斷地攫取,這與耶穌基督舍身為人的生命恰好相反。我最初聯係王誌勇是因為其推介改革宗的一些網文,覺得改革宗很深刻地闡釋聖經真理,所以請其為成為將要設立的教會的神學顧問並請其為教會命名。後來看到其電子版的《基督徒聖約世界觀經學原理傳習錄》,覺得其極為空洞,並明顯地標榜自己。感到這與基督徒當有的謙卑相去甚遠。於是對所謂的“雅和博經學”就有了初步的疑慮。但我想也許這隻是個綱要,作者以後會進一步充實當時看來空泛的內容。所以雖然對其自我高舉的空泛之詞有所懷疑,但還是滿懷期待地相信作為一個基督教牧師,是不會憑空吹噓自己的。有鑒於此,我在教會的日常教導中,緊扣基督信仰基本要道來傳講福音,而對《傳習錄》中所謂的“雅和博經學”予以擱置,期待有一天“雅和博經學”會成為具體而詳實的學問。但等到十幾年後,在雅和博經學出版時,發現其不但仍是空洞,而且將自我吹噓的花樣擴大到無以複加的地步。

           通過孫王兩人在教會內的相互“維權”,以及後來在我離開時孫主動要求成為長老,再到後來孫以“旗杆“自居不斷宣揚雅和博經學的諸多“十二大“,這一連串的操作都體現出連貫一致的主題:那就是借教會宣揚所謂” 雅和博經學“以建立個人名望和山頭。王誌勇費盡心機樹立“雅和博”這個品牌,是有目的的,孫立群上竄下跳的背後,是有劇本和導演的。以上事實均顯明“雅和博”背後的靈命隻能用“攫取”一詞來概括。而胡SG、Z律師一家人、兩個L律師、雁南飛姊妹、美國的楊弟兄等等為雅和博教會做出過實際貢獻的人,則是不求任何回報的服事,其靈命可以概括為“付出”。雅和博教會裏真假雅和博兩種生命形成鮮明的對比:假雅和博人竭力付出不求回報,而真雅和博人以“雅和博”為名用詭詐的手段處處撈取名利。一個值得深思的現象就是:實際付出的樸實無華、默默地付出,而撈取名利的人則滿口神呀、上帝呀、並以各種神學名詞包裝自己。這就是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功夫。

           本來對這種權欲極度膨脹的人很簡單,將其趕出教會就完了。但當孫每次擺出祈求的姿態時,都讓我心生憐憫,覺得一個沒什麽本事的人本來就很可憐,基督徒當有悲天憫人之心。所以也就一再原諒了他,並按照其願望把他推到了長老的職分上,以期其能在服事中領悟基督真道。對於“雅和博“這個字號,從一開始起,我就覺得它不過是個名字而已,叫什麽都可以。即使在我意識到有人要將此私人化時,我也是寧願相信教會都是宣揚基督聖道的,叫什麽名字都沒什麽。仍覺得”雅和博經學“雖然很浮誇自義,但仍覺得其作為對改革宗的一種即使不成熟的嚐試,也許能引發中國基督徒在公共事務方麵的思考。

          但是,當我看到“雅和博“十幾年後從自吹為正宗改革宗,上升到借”三源合流“自吹為超越宗派、會通中西古今的神學時,當我看到王誌勇竟然將為憲政人權無私奉獻的牧者們打為”凶暴豺狼“時,當我看到王和孫借我從零創立的教會拉搞個人山頭時,我深深地感到如果繼續用憐憫寬容的態度對待這種違背基督聖道的行徑,將會有更多的人上當受騙,將會在公共領域起到惡的見證,將使基督聖道淪為反民憲的奴化民眾的幫凶。所以,雖離我開中國已十多年了,但自己的良知催逼我不能再懶惰下去,應該繼續付上代價揭開雅和博的真相,以避免更多人上當並陷在罪中。

          總結: 通過對雅和博文字的刨析,可以看到所謂“雅和博經學”不過是用超級浮誇吹噓之詞堆積出來的、帶有律法主義、混合主義和奴化神學傾向的自我標榜的私人招牌。圍繞雅和博的一些列操作,充分見證出其“創立宗教”的野心和操權弄術的詭詐心靈。其高舉“上帝”、“律法”、“改革宗“之名的做法,和文士、法利賽人以”律法“之名博取宗教名利的做法如出一轍,是文士、法利賽人的惡行在現代教會的翻版。其惡行使福音遭玷汙、使基督生命之光被遮蔽、使教會在公義良善的見證上蒙羞。因此,信徒必需對現代文士、法利賽人的惡行予以足夠的警惕,識破其各種動聽的宗教正確詞匯後含有的律法主義、混合主義、奴化主義的毒素,看清撈取宗教名利之人的靈命,使基督”舍己為人“的真道得以廣傳,使教會成為萬民的祝福。

          在此,我特意向原雅和博教會的眾弟兄姊妹道歉,尤其是向那些本著基督之道為雅和博教會做出貢獻的弟兄姊妹謝罪:由於我的失察和缺乏原則的仁厚,使本來應該見證基督聖愛的教會最終淪為私人名利的山頭,使你們向基督的付出落入私人謀劃的詭詐中。求主寬恕我把滿懷私欲、妄圖以宗教法權奴化民眾的神棍誤認為是播撒基督聖愛、推動中國民憲轉型的天使。求主親自恩待那些曾經真誠因著基督而付出的弟兄姊妹,使他們的付出不至於枉然。求主撫慰那些因彰顯你名、因推動中國民憲轉型以求實際造福於民而被囚的帶領人,使他們所受的傷害化為對剛強意誌的錘煉;使他們不因雅和博所潑的髒水而被汙名,使更多的人因著他們的真見證而歸向基督,使基督聖愛恩澤遍布、使現代人權公民社會澤被國人的日子早日來臨。

         以上是我在基督台前,對“雅和博”相關文字及人和事的見證。本人對其真實性在基督麵前、在民事法庭上負完全的責任。如有任何疑問、求證或反駁,敬請聯係:johnkinglawyer@gmail.com   

 

[1]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文字版 第109頁,電子版第100頁

[2]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電子版第101頁, 紙質版第111頁,

[3]   同上,電子版第103頁, 紙質版第112頁,

[4]   同上,電子版第536頁, 紙質版頁碼暫缺

[5]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電子版第179-180頁,紙質版第196頁,

[6]   同上,電子版第140頁, 紙質版第145頁

[7] 《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第184頁

[8]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文字版第212頁, 電子版第194頁

[9]    同上,電子版第260頁 , 紙質版第286頁

[10]  同上,電子版第267頁,紙質版第294頁

[11]   同上,電子版第109頁,紙質版第118頁

[12]   同上,電子版第443頁,紙質版第487頁

[13]   同上,電子版第174-176頁,紙質版第189-192頁

[14]   同上,電子版第102-142頁,紙質版第111-155,

[15]   同上,電子版第501頁, 紙質版頁碼暫缺

[16]   同上,電子版第501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17]   同上,電子版第178-179頁, 紙質版第194

[18]   同上,電子版第178頁, 紙質版第194

[19]   同上,電子版第134頁, 紙質版第151頁,

[20]   同上,電子版第483頁, 紙質版頁碼暫缺

[21]   同上,電子版第175頁,紙質版第190頁

[22]   同上,電子版第473頁, 紙質版頁碼暫缺

[23]   同上,電子版第175頁,紙質版第191頁,

[24]   同上,電子版第369頁,紙質版第409頁,

[25]   同上,電子版第385頁,紙質版第427頁

[26]   同上,電子版第402頁,紙質版第445頁

[27]  同上,電子版第483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28]  同上,電子版第476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29] 加拉太書 4:4-5; 羅馬書 6:14-15

[30]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電子版第240頁,紙質版第264頁

[31] 參見使徒行傳15章

[33]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電子版第519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34] 參見希伯來書第8、9、10章

[35] 《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第199頁

[36]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電子版第516頁

[37]  同上,電子版第519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38]  同上,電子版第536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39] 《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第199頁

[40]  同上,第37頁

[41]  同上,第39頁

[42]  同上,第48頁

[43]  同上,第47頁

[44]  同上,第47頁

[45]  同上,第48頁

[46]  同上,第48頁

[47]  同上,第47頁

[48]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電子版第107頁,紙質版第117頁

[49] 《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第49頁

[50]  同上,第50頁

[51]  同上,第50頁

[52]  同上,第50頁

[53]  同上,第78頁

[54]  同上,第204頁

[55]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電子版第566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56] 同上,電子版第567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57] 同上,電子版第567頁,紙質版頁碼暫缺

[58]  源於微信群“恩福雜誌Blessings” https://mp.weixin.qq.com/s/FnRkd7Sn7NgWlBS4-PA7CA

[59] 王誌勇網文《警惕"凶暴的豺狼"和"光明的天使"》,問題牧者三:爭取民主、政教混淆

[60] 《聖經》詩篇1:1

[61]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文字版第400頁,電子版第360頁

[62] 《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第37頁

[63] 見雅和博傳道會網站:https://www.ahavah-institute.org/new-page-8

[64] 約翰福音12:24

[65] 馬太福音25:40

[66] 《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第69頁

[67] 見網文《警惕"凶暴的豺狼"和"光明的天使"》

[68] 馬太福音11:5

[69] 約翰福音 2:13-16

[70] 詩篇 60:4

[71] 約翰福音 14:6

[72] 《聖經聖靈與聖徒三源合流與雅和博經學的精華》扉頁

[73]  同上,第47頁,倒數第4行

[74] 《本於信,以致於信——我的信仰曆程與神學反思》第83頁

[75]  同上,第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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