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小小房東。換房子就成了房東。
一個多星期前,我,作為房東,第一次上了法庭除了交通ticket以外,是小額法庭,而且,是被告。
事情是這樣的,三年多前,2021年10月,我買了個房子,就把當時住的房子放到市場上出租。看房的人不多,有個申請者credit分數比較高,剛賣了大房子,他和他九十多的老母親一起租。申請人看了房,很滿意,還向我許諾會把院子弄得很好。但是他討價還價二次,我心裏不爽也還是答應了。其實,事後回想,這是個RF, 應該拒絕。
我給他發了lease,他又有要求,要改這改那(這又是一個RF),當時,我不知怎麽吧lease寫成了兩年。幸好他沒有簽。我說,我隻想和他簽短期lease,大概7個月。lease到期如果他做到哪些哪些可以再考慮兩年lease。他不僅同意並且似乎更喜歡這樣的短期lease。就這樣,簽了合約。
沒想到,第二個月,他就晚交房租十天。第四個月又晚了,我詢問,他的態度很橫,說是郵局的責任,他不負責,他已經寄出去了房租。到第十天,我依然沒有收到。要他交租,還是很橫,說他不負責郵局的delivery,要房租必須我到出租房那裏去拿支票。不僅如此,還把前院倒了一些沙子。豈有此理,房東收個房租如此艱難被欺負。於是,我決定不與他續租。這是四月初,離租約結束還有兩個月,房客有足夠時間找房搬出。發了certified mail,房客沒有簽字。我又發郵件,還說可以靈活直到他們找到滿意的房子。(我這一點太仁慈了,事後看,這房客是非常得尺進丈非常麻煩的)。我沒有收到回應。我心想,不好,碰到石頭了。於是,果斷請了律師,確保這人如期般出去。
四月份,房客製造麻煩,叫city來看房,找出倆個小毛病要修。可是,他卻不配合我雇的handyman 安排時間。幸好請了律師來對付這樣的人,這樣在租約到期日五月底,也就是三年前,這個trouble maker 搬出去。押金我全部歸還他,一分沒留。
事情這樣應該結束了吧。沒想到,去年的八月份,我收到一封信,該房客demand 我付他$17,xxx, 一萬七千多,說我defraud lease,導致他搬家。他的搬入和搬出的費用,等等,一共一萬七千多。我心想,訛詐吧,還demand呢。我沒有理睬。
沒想到,這人去年十月,把我告到小額法庭,真是有時間有精力啊,索賠7500,小額法庭最高額。四月,有mediation 安排,我說,我不欠該房客哪怕一分錢。於是,就隻好上法庭咯。
我幸好當時簽的合約都在,和律師的通信都在,準備充分。
在法庭上,該房客厚顏無恥地撒謊,汙蔑我攻擊我。我的對應是隻擺事實,不評判。
該房客自己寫了一個很荒謬很種族歧視的文章作為他的exibit之一, 說他的brother經常去中國做生意,中國政府怎麽怎麽壞,native Chinese怎麽怎麽壞,而房東我是從中國大陸來的,是native Chinese,所以。。。 這樣的東西也能拿到法庭做為證據?我心想,如果他贏了,那麽美國就是真的在朝不可理喻的方向走,我隻有離開美國,和孩子們相距甚遠,心裏難過無比。
庭上的最後一個問題,法官問他:你的exibit,你brother認為。。。, 房東是Chinese,那麽你就認為她撒謊了嗎?該房客回答是。法官說,你應該覺得shame。。。法官判我贏,還問我有什麽cost,該房客賠償我。我想了想,隻有那個41塊錢的filing fee。
我從開始的非常緊張難過,到法官向房客提這個問題時,我都快留眼淚了。
法官是公正的。這次的經曆讓我對美國的司法係統的公正更有信心。